一、人民调解不受理纠纷有哪五种
1、人民调解不受理的纠纷如下: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二、人民调解决物业纠纷流程有哪些
人民调解决物业纠纷流程如下:
1、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2、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
3、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并出具相关证明;
4、履行,即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