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权利属于承包地的原共有人或其继承人,如果经过合法程序转让,则属于受让人。如果在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有多个继承人或受让人,则应按照承包地的共有情况协商一致,或者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人依法取得的经营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事业和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权利属于承包地的原共有人或其继承人,如果经过合法程序转让,则属于受让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承包农户因病、残疾、老年等原因无力继续承包的,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包地流转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承包。承包地流转的方式和程序,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并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书等书面形式进行。承包方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情况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或者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