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退费的解决途径如下:
1、受教育者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退费事宜,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这样做可以减少民事诉讼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3、如果双方不能就退费达成协议的,受教育者可以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可以要求培训机构赔偿一些违约金。
培训机构不退费的起诉方法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遗嘱、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立案。
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综上所述,在与培训机构进行退费协商前,先收集好培训合同、付款凭证、、收据等基本材料,目的是为了证明培训机构确实是有收费行为;接着总结理由、有意识、有重点的归纳需要退费的证据材料,并大致统计应退费的金额;最后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