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的申诉,虽然不能直接引起或决定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也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它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重要材料来源,也是司法机关发现和纠正已生效裁判错误的重要途径。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权,使申诉能够引发重新审判的后果,申诉人提出申诉,应当提出充分、具体的理由。为此,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诉应当具备的理由,对于符合法定申诉理由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