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
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