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据的认定如下:
1、收缴的赌资、赌具、记录等实物照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明发生行为的证据;
2、证明为了营利而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证据;
3、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4、其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
一、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二、刑法罪的立案标准: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出于营利目的,以为业的。
综上所述,对证据的认定包括收缴的赌资、赌具、记录等,为了营利而聚众等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客观、主体、客体四个方面来确定。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