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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是什么行为?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

不给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第三十六条 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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