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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留所出来后衣服扔哪里?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属于自己的财物,可以要求拘留所归还,也可以继续穿。自己进拘留所时的物品只是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人民、机关或者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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