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办法

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办法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更换。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