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的举证有:
1、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受害人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包括伤疤、带血的衣服、被打掉的牙齿、被撕掉的头发和撕裂的衣服;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伤病检查记录、记录、的衣服、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向妇女联合会、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肇事者因暴力而口头悔改或保证也可作为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以作证,但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作证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