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男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在分手后,女方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一、怎么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二、新民法典彩礼的新规定
新《民法典》彩礼的新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在分手后,女方就要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要退还给男方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