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手写的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签订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婚姻期间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财产协议书应包括双方意愿、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内容,并可添加其他必要事宜。
法律分析
一、离婚前夫妻手写的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手写满足一定条件是有效的,主要有:签订该协议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双方签订该协议都是出自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离婚财产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离婚前夫妻手写的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包括:签订者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离婚财产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基本情况、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内容,并可根据需要明确其他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