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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暂缓执行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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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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