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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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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如下内容: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二、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1.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就完成了现实交付,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后,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出卖人依法提存后,风险移转由买受人承担。

三、买卖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可否同时主张及二者的区别

买卖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不可同时主张,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若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买卖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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