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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吵架算寻衅滋事罪嘛?

来源:刀刀网

上门吵架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所以,我们生活中还是要遵纪守法。不要去做这种上门吵架,寻衅滋事的行为,如果有人主动过来找我们,我们可以正当防卫,并报警,交给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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