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管理制度
为规X合同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所有设计类合同结算、工程类合同结算(包含建安工程、装饰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非性收费的区内管网设备工程),均需执行本管理制度,同时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核。
(二)所有合同结算时必须遵循原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违背的现象。 (三)所有结算均需逐级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结算金额需公司运营部及时反映到合同台帐
及动态成本中。
(四)工程类结算(或工程类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上由项目公司完成,若项目公司需
要委托咨询公司完成的,项目公司要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批。
(五)所有需要结算外审的委托,由集团运营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条 职责
(一)项目公司
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
2、 运营部负责编制公司合同结算月度计划,报送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登记备案; 3、 运营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二)集团运营中心
1、集团运营中心负责审核公司结算是否执行本管理规定;并对结算中的价款、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结算结果有询问权。对于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1.5%,材料、设备及取费标准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结算,有权要求项目公司重新结算,并以此作为对各专业预算工程师的考核依据。
2、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损害集团利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项目公司
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合同主办部门向承包单位发放结算通知书;
2、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向主办部门提报竣工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主办部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结算申请单: (1)合同工期的完成情况; (2)工程质量情况判断;
(3)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台帐的比较核对; (4)设备、材料数量统计; (5)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确认; (6)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
业主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减帐指示、信函、备忘录、声明等;
索赔类别包括减帐、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偷工减料、代替品…… (7)竣工图纸的审核确认。
3、主办部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连同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书,提交运营部,
运营部根据结算资料,编制结算书。 结算资料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招投标文件有关资料;
(2)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3)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4) 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 施工组织设计;
(6) 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甲方认可的); (7) 地质勘探报告;
(8)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9) 甲供料、甲控材清单; (10)主要材料分析表; (11)主要材料差价证明材料; (12)施工形象进度月报表; (13)其他;
1 / 10
4、运营部预算工程师根据编制的结算书对承包单位的结算进行核定,并确定结算价款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5、运营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结算书及结算资料一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结算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核;异地公司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一般情况通过快递方式报送集团运营中心,特殊情况另议。 7、经各级审批通过后的结算书按照相应程序盖章后生效。
(二)集团运营中心
1、审查项目公司结算流程执行情况及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对于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1.5%,材料、设备及取费标准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结算,有权要求项目公司重新结算; 2、经运营中心审核后的结算,满足如下额度的要报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
(1) 销售费用中与工程相关的(如:售楼处及样板间建安工程、现场围档、装修
工程、钢结构工程)结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运营中心审核后,报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
(2) 其它合同结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结算书,经运营中心审核后报运营中心
总经理签字审批;
3、运营中心根据每单结算工作量确定结算审核时间,一般情况审核时间为两周,特殊情况另议。
第四条 其它规定
(一) 项目公司主办部门依据签字盖章完毕后的结算书,按照合同及结算规定进行尾款的
申请、支付。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的结算,主办部门不得对承包单位支付结算尾款。
(二) 对甲供材料(三方协议)的结算付款要求有三方签字盖章认可的结算书方可支付结
算工程款。
(三) 结算资料需具有100%的可复查性,并随同 “结算审批单” 流转。 结算手续完毕
后,所有结算资料由公司运营部统一编号留档,以备后期查询。
(四) 各公司每月25日填报下月结算计划表上报集团运营中心。
(五) 结算书一式四份,分别留承包单位、运营部、财务部、集团运营中心各一份。
第五条 相关表格
《结算通知书》
2 / 10
《结算申请单》 《结算月度计划》 《结算审批表》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由集团运营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管理制度自批准后开始执行。
3 / 10
结算通知书
:
贵单位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的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竣工时间为,实际竣工时间为,目前我司验收基本办理完成,可予以办理结算;
请贵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注意以下事项:
1、 结算办理完成前,我司将按合同不再支付工程款项;
2、 请在接到此结算通知书后10天内(建安工程20天内)向我司申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要齐全,
以A4型纸打印、装订成册;
3、 结算申报要客观,否则将影响贵公司的评级及以后的工程投标; 4、 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合同除外); 5、 其他说明事项: 签发人:
: 主办部门经理:
年 月 日
签收单位: 签 收 人:
年 月 日
结算申请单
4 / 10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合同价值 合同工期完成情况: 合同质量完成情况: 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奖罚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施工组织与协调情况: 交接工作的完成情况: 变更、 签证编号 索赔资料 甲供材料 明细 水费 电费 排污费 部门经理:日期: 扣除费用 临时设施费 罚款 开发部代缴手续费 其它 经手人:日期: 监理公司 意 见 注:本表由公司工程主办部门填写并随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运营部,结算资料不全运营部有权不与结算
结算月度计划
5 / 10
项目:
承包单位报审金额 提报运营中心时间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 经办人 结算审批表
6 / 10
(销售费用结算金额50万元以下,其它工程结算100万元以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送审价: 元 结算价 原建筑面积: 原合同 造价: ㎡ 结算建筑 面积: ㎡ ㎡ 元 元 核减(增)额 核减(增)原因 公司运营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运营中心审核意见 结算审批表
7 / 10
(销售费用结算金额50万元以上,其它工程结算100万元以上)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送审价: 元 结算价 原建筑面积: 原合同 造价: ㎡ 结算建筑 面积: ㎡ ㎡ 元 元 核减(增)额 核减(增)原因 公司运营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运营中心审核意见 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
委托编制预(结)算审批表
8 / 10
项目名称 结构形式 施工图完成时间 面积(m) 需提报时间 2 申请原因 运营部 年 月 日 公司 总经理 年 月 日 集团运营 中心 年 月 日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