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擅⾃离职怎么办
在创办经营公司的过程中,公司与员⼯的关系是核⼼⽽微妙的。应该说公司与员⼯的关系处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与败。但是,有的员⼯不打招呼,拍拍屁股⾛⼈了,给公司带来很⼤⿇烦。店铺⼩编简述⼀下此种情况的处理技巧。
员⼯擅⾃离职怎么办
第⼀,员⼯擅⾃离职的法律危害有哪些
员⼯擅⾃离职,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续,员⼯很可能会回来向⽤⼈单位主张⼯资、加班费等;并且此时⽤⼈单位与员⼯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这时若员⼯在外发⽣⼈⽣意外伤害,尤其是死亡的,其家属极有可能把责任以及赔偿问题,推到公司、⽤⼈单位⾝上。
第⼆,⽤⼈单位应如何应对和处理
⾸先,⽤⼈单位应当以书⾯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其次,当员⼯擅⾃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侯,⽤⼈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作以及离职⼿续。
⾄于通知书的送达,⽤⼈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员⼯信息登记的住址、⾝份证地址,或者经济联系⼈地址,并保存好回执。送达⽇期,以签收⽇期为标准。若员⼯不签收,或邮寄信被退回,⽤⼈单位应当完好保留邮寄信,如有争议发⽣,⾄开庭时⽅才当仲裁员的⾯打开邮寄信,以证明⽤⼈单位履⾏了通知义务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必要时,⽤⼈单位可以在报纸上登声明。
另外,如果员⼯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的,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员⼯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为员⼯⽀付了培训费⽤,⽽员⼯未到期离开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如果员⼯未与公司办理离职⼿续就到其他公司上班,造成原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赔偿损失。
第三,如何预防擅⾃离职的发⽣
⾸先,制定规范的企业⼈⼒资源规章制度。企业⼈⼒资源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员⼯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的形式通知⽤⼈单位,并办理完相关的交接⼯作、离职⼿续,⽅可离职。同时,制定详细的《员⼯⼊职申请表》。表中要求员⼯填写部分,要包含员⼯联系⽅式、现住址、⾝份证住址、紧急联系⼈联系⽅式以及紧急联系⼈联系住址等。员⼯⼊职时,应当让其明确填写以上资料,并注明当以上员⼯资料、通讯⽅式、地址等发⽣变动的时候,员⼯应及时以书⾯形式告知⽤⼈单位,否则,⼀切法律后果、责任有员⼯本⼈负责。
其次,在企业⼈⼒资源规章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因员⼯擅⾃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应予赔偿并约定赔偿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员⼯赔偿下列损失:
(⼀)⽤⼈单位招收录⽤其所⽀付的费⽤;
(⼆)⽤⼈单位为其⽀付的培训费⽤,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产、经营和⼯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再次,在有必要的时候,企业应当在员⼯⼊职时,与员⼯签订《保密协议》,特别是针对⼀些特殊、敏感、容易接触到公司机密、技术的部门、岗位的员⼯。同时,应当在企业⼈⼒资源规章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明确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使其在离职后仍然负有对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密义务;
除此之外,企业在招聘员⼯的同时,可以同时考虑加强对员⼯的背景调查(包括学历、⾝份证等),选择适合、符合本企业企业⽂化的员⼯;在薪酬制度⽅⾯,渐进式、具有吸引性和增长空间的薪酬设计,能加强企业对员⼯的吸引⼒;同样,良好的企业福利,也能加强员⼯对企业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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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