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业余培训和深造学习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不影响本职工作的业余培训和深造学习。
2、 公司对员工的业余培训和深造学习将给予培训费或学费(限额内)70%的资助。
二、 公司资助的范围
1、 公司安排的国内、国外学习和培训;
2、 员工参加的培训或深造学习与本职工作联系紧密,并经上级管理人员同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的。
三、 公司资助的条件
1、 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继续为公司服务三年的承诺合同书,否则公司将有权向其追回资助款;
2、 在公司规定的学习或培训结束后,立即按公司安排返回公司工作;
3、 员工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和培训费或学费报销凭证向公司申报资助;
4、 员工所获的执照、文凭或证书在承诺服务期内由公司保存;
5、 员工如在承诺的服务期内离开公司,不仅退还资助款,而且还要赔偿由于员工提前离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 公司资助的限额、退还及赔偿比例表
职 务
最高资
助限额
服 务
期 限
已服务年限
资助额
退还比例
赔偿比例
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10000元
3年
不满一年
全额退还
按承诺书执行
主管
3000元
不满二年
退还50%
普通员工
1500元
二年以上不满三年
退还30%
公司安排
的培训
协商
协商
按承诺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