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供应商编码:
甲 地 方: XXXXXX有限公司 址: XXXXXXXXX 乙 地 方: 址:
电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
: 税 号开户银行: 帐 号 : 户 名: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遵守。
: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
: 税 号开户银行: 帐 号 : 户 名: 联 系 人:
)产品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 同1.合作模式
1.1 乙方为甲方的原材料供货商资源,具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能力(自制产品具备进
料检验、过程品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加工的能力),每笔订货合同以 《送货单》方式向甲方送货,并随同《送货单》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1.2 甲方对乙方送交的物资组织质量检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 验不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 IQC 不合格报告。
1.3 甲方对乙方供货品质保证能力,即设备、作业工艺、质量整改、实际供货品质等采取不 定期现场考察或综合评估。
2.合作双方操作原则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含模具),必须具备的技术、生产、质量控制或售后服务
等能力。(乙方为贸易、代理性质无此要求)
2.2 乙方有效受理甲方的《订货合同》后,必须对供货周期负责;乙方按期完成的《订货合 同》,甲方提出延迟交货的,由甲方对逾期结果负责。
2.3 合作双方其中一方不能有效履行应尽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提出调整合作的相关事宜或 按既定处罚约定执行处罚。
2.4 甲方产品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乙方不得侵犯,且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泄露。
2.5 对于产品使用原材料行情发生变化的:下降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做出反映;上升时甲 方确认属实时,应及时对变化部分做出响应。
2.6 消费者产品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客户使用现场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甲方承 担(被消费者直接或间接)索赔的,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必要时 经双方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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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双方必尽的义务
3.1 甲方下达《采购单》尽量集中统筹,避免零散和频繁下单;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产品的
价格,为乙方优质客户享有的优势价格。
3.2 乙方负责对甲方产品模具无偿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标准件无此条款);存在乙方现场 超过
1 年以上停用的模具,乙方可以在第 13 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是否进行清退工
作。
3.3 乙方接到甲方的询价单(格式见附件一)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寻价单格式及 时填写相关价格信息,并及时回复。 注:报价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其中纸质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国内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回传甲方;国外供应商签字后回传甲方)。
3.4 甲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乙方务必及时清退。
3.5 甲方财务月结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每月 26–本月底为甲、乙双方的本月 对帐期,本月需要支付的货款必须通过双方核准。
3.6 甲方按报价单约定的结算赎期及时通知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在付款前 1 周将 票提供甲方(不含税除外)。
3.7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不足(包含损坏、遗失、缺失)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缺数及 时免费向甲方补齐(甲方可以传真或其他合适的方式通知乙方)。
3.8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有问题,甲方可以传真或其他合适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 甲方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内将符合质量的等额产品送交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9 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该接受甲方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生产现场的不定期评估考察。 3.10 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每半年提供产品例行试验报告或品质与可靠性试验报告。
3.11 当乙方在开发、设计、制造等过程出现更改或某产品停产时,向甲方及时提供《 PCN 协 议》(附件三)。
4.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要求
4.1 标准件:甲方必须明确具体规格、封装、工/商业级、有/无铅工艺或品牌要求。
4.2 非标件:甲方必须在正式协议书中提供《产品设计图》、《产品技术要求》(即:压铸/
板金/塑胶、材质、喷涂厚度、电镀厚度、强化、抗暴要求、环保要求、颜色代码、尺寸误差 标准、表面处理工艺及特殊包装要求)。
4.3 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若有技术调整,必须以正式 PCN 通知乙方操作;乙方若有调整 材质或其它改善建议的,必须经过甲方认证、书面通知方可实施。
4.4 对于甲方知识产权的模具,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模具清单》(包含模具有关的工 装、铜工、3D 图等)。
5.产品封样
5.1 标准件:甲方必须对乙方产品的规格、封装、工/商业级、有/无铅工艺或品牌等进行有
效认证,并出具样品承认书。
5.2 非标件: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产品结合《产品设计图》、《产品技术要求》、(即: 压铸/板金/塑胶、材质、喷涂厚度、电镀厚度、强化、抗暴要求、环保要求、颜色代码、尺 寸误差标准及表面处理工艺)进行有效认证,并出具样品承认书。
6.采购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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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单》之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采购单》(国内供应商签字 并加盖公章后回传甲方;国外供应商签字后回传甲方),逾期不做书面回复的视为默认受 理。
6.2《采购单》一经确认后,双方必须全面予以履行。 6.3《采购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单》为准。
7.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不存在设计(甲方知识产权的以提供的设计图等资料为依据)、材
料、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7.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甲方有封样、书面等其他方式提出的要 求,则应符合甲方要求。 上述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产品外观、性能、型号、环境保护等 方面。
7.3 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8)月,自甲方验收后起算,乙方产品的质量责任 不因甲方的验收而免除。(如乙方所供产品有不同的质量保证期,列表详细写明)。
7.4 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退换(包含运输费用) 8.产品供货周期
8.1 乙方产品的供货周期为( )天(如乙方所供产品有不同的供货周期,列表详细明
示)。
8.2 供货周期从订货合同确认生效起算,到乙方将合格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为止。
9.产品包装要求
9.1 乙方产品包装应符合(甲方特定的要求和/或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9.2 乙方应根据产品特点提供相应的包装(包括内填充材料),达到防静电、防湿、防震、
抗压、防霉、抗野蛮装卸、适于长途运输等要求。 9.3 乙方的包装应该便于双方清点数目。
9.4 乙方提交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标贴(内外包装上标贴的格式和要求见 附件四)。
10.交货与验收
10.1 乙方应按《订货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质量、包装、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进 行交货。
10.2 乙方交货时,必须提交《送货单》和本公司的出厂检验报告。
10.3 乙方应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未明确指定交货地点,则交货地点为 深圳市
宝安区观澜镇黎光村中南港工业城 C 栋 4 楼;乙方并负责将产品装卸于交货地点的仓库。 10.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和入库(依据约定的标准、要求及国 家和行业标准)工作,逾期未经检验的视为合格验收对待。
10.5 甲方验收乙方交付产品或生产中发现的来料不合格品(除按本协议 3.8 条款执行外) ,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合格产品在 10 天内及时从甲方清退(甲方也可协助乙方倒付运 输)。若 15 天内乙方未能及时清退,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1.价格与付款
11.1 产品的价格以《采购单》为准。
11.2 如乙方提供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 5%时,产品价格维持不变。 11.3 甲方正式验收产品入库后,按赎期(月结 天)。(如月结 30 天,付款周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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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1 月 26 日到 2 月 25 日合格入库的乙方货物,在 4 月 25 日到期付款) 11.4 甲方支付货款可以采用支票、承兑汇票、电汇等方式。
11.5 甲方每月 20-25 日为上月到期货款的付款期,乙方必须在付款前提供与货款相应 的。如未提供,或金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到期货款。
11.6 乙方产品在付款期内连续六个月无质量问题的,乙方申请甲方可特批一次乙方未到期应 急付款的机会;相反乙方产品在付款期内连续两个月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付款时间最长可 以延迟一个月。
11.7 对于涉及到质量罚款、违约金及赔款的,应该在双方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给对方,甲方若在结算乙方当月到期货款时,乙方仍未及时缴纳质量罚款的,甲方财务原则 上结清当月罚款后才可结算该月到期货款。
12.知识产权与保密
12.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如果最终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处理由 此出现的问题,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1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信息可以是任何形 式的、以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13.违约责任
13.1 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违约责任
13.1.1 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以达到符合要求。
13.1.2 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损坏或遗失的产品及
时免费向甲方补齐。
13.2 交期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
13.2.1 乙方逾期(从第二天开始计)交货(含数量缺失、包装可靠性导致遗失和损坏)时, 甲方有权取消《订货合同》或拒收产品,并每日按逾期部分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三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交货处罚通知单》见附件五);甲方逾期付款时,乙方有权每日按逾期 (从第四天开始计)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3.2.2 因甲方原因提出延迟交货的,乙方从逾期之日可向甲方收取合理场地费(以租房协议 或租房行情为依据)。
13.3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
13.3.1 乙方交付的产品因存在部分质量问题,而甲方为了避免交货违约必须采取现场应急
挑选时,甲方发生的额外费用(挑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采取应急措施仍不能避免损 失,甲方发生的额外费用(舱位、货柜、集装箱)由乙方承担(由乙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 《额外费用确认单》见附件六)。
13.3.2 低级质量问题处罚(非标件和标准件均适用)
13.3.2.1 低级质量问题:是指包装、型号错误、混料、标识、因包装不当导致质量问题等非 技术性质量问题。
13.3.2.1 处罚原则,即低级错误重罚 ●不良率 15%以下的,300 元/单。 ●不良率在(15-30)%的,500 元/单。 ●不良率在(30-50)%的,700 元/单。 ●不良率在(50-80)%的,1000 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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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率在 80%以上的,1500 元/单。
●相同低级质量问题连续发生的,按 2 倍系数处罚。 13.3.3 标准件专项质量处罚
●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品牌的,每次处罚 2000 元(导致损失的额外费用在外)。 ●生产过程发现的非生产原因导致的离散性来料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在(3-5)%的,处罚 500 元/单;不合格品在(5-10)%的,处罚 2000 元/单;不合格品超过 10%的,视影响 生产程度处以 2000 元/单处罚。
●相同质量问题连续出现的,按 2 倍系数给予处罚。 13.3.4 非标件专项质量处罚(结合国内工艺水准现状制定)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材质的(以样品或协议约定为依据),每次处以 1000-10000 元的
罚款。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材料厚度或喷涂工艺发生变化的(以样品或协议约定为依据),每 次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
●离散性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指派专人现场处理,不影响生产进度的,原则上不处罚;如果 影响生产进度的,处以 300 元/单(额外费用除外)。如果相同离散性质量问题连续发生, 且影响生产进度或交货期的,按近一次罚款额的 2 倍予以处罚。
13.3.4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市场退/换货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直接(指材料、往 返运输、甲方差旅、关系疏导)费用。
13.4 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的违约责任
13.4.1 如果双方《采购单》约定的 ROHS 产品,乙方必须确保供货符合 ROHS 标准要 求,如甲方或者甲方客户现场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 ROHS 标准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至少 10 万元的罚款。
13.4.2
因甲方供货不良率(非标件在 30%以上);(标准件在 20%以上)或在市场暴露严重不稳定质 量隐患的,甲方应扣除乙方所有未付款项作质量保证金。
14.售后服务条款
14.1 乙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外(18)个月内,对甲方在网运行的不良品提供持续维修服 务,乙方对此维修可收取合理费用。
14.2 乙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外(5)年内继续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零配件,若不能提供原 零配件,则应提前向甲方(按原价格)提供升级产品作为替代(或承担替代品与原零配件的 差价)(指标准件)。
14.3 甲方在验收或生产环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属乙方供货产品导致,乙方应快速响应 至甲方现场协助解决问题。
14.4 甲方库存质量保证期内的整包装标准器件物资,乙方向甲方提供退货或替换等值的其它 规格换货服务。(指标准件)
15.其它条款:
15.1 如甲方委托乙方定作模具,模具以及有关该产品的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设计、样品实物转让或透露给第三方,也不得使用该模具为第三方加 工产品;乙方保管甲方的模具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15.2 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 16.附属条款
)的免费备品,此备品应确保为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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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应该于事件发生后两日内通知对方。
16.2 协议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可向对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另一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做
出明确的回复。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法 院解决。
16.3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除期满前一个月协议一方书面提出终 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一年。
16.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6.5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甲方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PCN 协议 附件二:内外包装标贴格式和要求 附件三:逾期交货处罚通知单 附件四:额外费用通知单
附件一:PCN 协议
PCN 协 议
1.说明
鉴于产品技术更改对甲乙双方的重要影响,为规范双方的操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签订本协议。
2.定义
该规范所定义的 PCN (PCN:Product change notification 产品更改通知),包含 产品更改及其相应数据、资料的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涉及内容:
2.1 产品停产、产品升级、性能更改、工艺要求更改、品质/可靠性更改、外观及标识 更改、订货型号更改等;
2.2 数据手册、用户手册、应用建议、设计指导等资料的增加、修订、升级、更正或 更改、缺陷声明等;
2.3 可能影响商务、功能、性能及应用的其它变化。
3.PCN 完整性要求
甲方对 PCN 的完整性要求如下:
3.1 详细填写 PCN 文档编号,发布日期、生效时间、替代或原型号最后接单日期、最 后发货日期,以及最后订单附加条款;
3.2 提供详细的产品更改原因、更改说明及影响度说明、更改后的测试报告和品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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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3.3 受影响的产品清单;
3.4 可提供更改后样品的日期。 4.PCN 分级、通知、处理要求
4.1 对产品的性能、功能、参数、可靠性、品质等无任何影响的更改,提前一个月通 知;
4.2 产品数据/资料更改(如数据手册、用户手册、勘误文件、补丁程序的发布/刷新/ 增加/修订/ 更正/更改),提前 1 个月通知;
4.3 工艺要求更改、品质或可靠性变化或更改,提前 1 个月通知; 4.4 产品停产、产品升级、产品性能更改,提前 3 个月通知。 5.PCN 生效原则
供应链管理部为甲方 PCN 接口部门。乙方发放的 PCN 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供应链管理部, 并提供相关资料。 产品更改通过甲方的相关验证,由甲方供应链管理部向供应商发放 PCN 确 认书后,PCN 生效,乙方方可供应更改后的产品。 6.协议约束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 4 条及时将 PCN 通知甲方供应链管理部,或未得到甲方供应链管理 部正式确认而使 PCN 生效,向甲方供应更改后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并追加一倍以上的罚款。
7.本协议及其附录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附件 1
PCN 通知单及回执(模板)
PCN 通 知
单
收件人信息:XXXXXX有限公司
姓 名 E-mail 抄 送 生产厂家 PCN 发布日期 产品名称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PCN 原产品编码(XXX) PCN PCN 主题影 响 产 品 清 单 型号/规格
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 姓 名 E-mail
日 电 话 传 真 PCN 回
执
质量部门接收到该 PCN,初步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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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接受
] 需要详细信息,清单如下:
] 需要新样品,数量为 _________片 ] 测试报告和品质报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复人信息:XXXXXX有限公司
姓 名 E-mail 抄 送 附件 2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PCN 确认单(模板)
收件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姓名 E-mail XXXXXX有限公司
PCN 确认单
产品名称 电 传 真 备注 制造厂家 PCN 发布日期 产品编码 PCN PCN PCN 主题清 单 型号/规格 XXXXXX有限公司收到该 PCN,答复结果如下: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PCN 清单 结论(接受、条 型号/规格 件接受、拒绝) 确认人(技术开 发部门) 备注
原因: 发件人信息: 姓 名 E-mail 抄 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附件二:内外包装标贴格式和要求
内包装箱上应标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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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 产 品 名 称: 产品规格型号: 数 量: XXX物料编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编号: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防潮、防震、防压、小心轻放
说明:1.内包装箱必须有标贴:如果每台产品为一个包装,或是一个大箱中包含 着若干个小包装(如纸箱、塑料袋等),在每个的小包装上,应该贴上如下的标贴:
2.供应商编码和物料编码由甲方提供。
外包装箱上应标有的信息 XXXXXX有限公司 产 品 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XXX航物料编码: 采购单编号: 生产批号: 供应商名称:
本箱数量:内装 小箱,每小箱装 只,本箱共装 本批情况:共 大箱,总计 只,本箱编号为第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防潮、防震、防压(大包装最高堆放层数:
只 大箱 层),小心轻放
备注:1.箱号格式 n/m: n 代表第 n 箱,m 代表总箱数。 2.供应商编码和物料编码由甲方提供。
附件三:逾期交货处罚通知单
逾期交货处罚通知单
乙方公司名称: PO 号 PO 确认 日期 约定交货 日期 实际交货 日期 该 PO 逾日逾期 违约总金额 逾期天数 期 金违约金 (RMB 元) 额 9 / 10
供应商框架协议
总金额 合计
RMB: 元 大写:人名币 圆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采购员: 厂务部经理:
乙 方:
乙方确认人:
附件四:额外费用确认单
额外费用确认单
乙方公司名称 PO 号 交货 数量 不合格 比例 挑选 人数 挑选 时间 收费单价 (元/小时) 额外费用 电话确 现场确 总额 认人 认人 备注 额外总 费用
RMB: 元 大写:人民币 乙
方:
圆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采购员: 厂务部经理:
乙方确认: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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