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学 院
关于启动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综合反映教学效果和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明显规范,本科生论文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就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枣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枣院政字【2011】158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周全计划、脚踏实地地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建设等环节进度安排及质量监控;负责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答辩资格。
3、根据我校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文件(枣院政字【2011】158号)要求,严格师生比例要求及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做好学生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当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术
水平较高且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工作,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基本原则。各专业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数量应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高出至少10%;鼓励学生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自主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实际,难度、工作量适中,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应占题目总量的50%以上。
对于已经签订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允许其到就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校外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并按照我校《枣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统计校外指导教师有关信息,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
各学院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本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必须与所指导的学生见面,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组织开题报告的编写。要求学生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开题报告撰写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最迟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5、指导教师需按照我校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学生的指导工作,严格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杜绝抄袭、造假、过度引用等学术失范现象。
6、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下学期第四周,教务处对论文开题情况、教师指导工作等组织专项检查,此前各学院自查。
教学中期检查(第十周)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学生总数的5%抽查相关教学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学生考勤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等。
7、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各学院需于答辩前三日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情况,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各学院须在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所有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8、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及时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及时收集、整理、保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做好本单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管理工作材料的建档工作。
9、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 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电子信箱:st5823@126.com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