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鉴赏 文艺生活LITERATURE LIFE 201牟与 书法的美学价值探析 陆俊 (合肥市工人文化宫,安徽合肥230011) 摘 要:作为我国传统艺术瑰宝之一,书法的产生源自于汉字的书写,随着千百年的传承与发展,书法日臻完善,并 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规律,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近些年来,书法越来越受关注,但对于书法关学价值理论 的研究却仍显薄弱,因此,有必要针对书法美学价值进行深入研究,以正书风,推动我国书法艺术健康发展。 关键词:书法;美学;价值 中图分类号.J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8-0042-01 随着几千年的发展,书法充分凝聚了广大人民的智慧,不仅 实用,而且美学价值极高,在整个世界艺术宝库中占据着十分重 要的地位。但当前我国书法之风过于浮躁,不少人只注重技法, 才能奏出美妙的音乐,也只有变化才能为书法赋予节奏与韵律, 才能带来艺术美感。 二、书法美学价值之内在表现 所谓内在表现,是指在欣赏书法时,需要善于在抽象的线条 中体会到其现实中的形体美与动态美,理解其所要表达的某种 情绪与思想。这要求作者必须对现实生活的美具有敏锐的洞察 不注重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不仅自身书法水平并未提升,而且 还出现了不少“旁门左道”,有些人一味追求怪诞,名为创新,实 则哗众取宠。书法领域亟待正本清源,注入文明书风,以避免书 法艺术误人歧途。 一力,这种能力需要先天禀赋,更需要后天的努力。一方面,要求作 者明确书法的特点与规律,了解何种点画、何样线条才是美,要 能够理解书法艺术所体现现实美的特点,培养其同该特点相互 线条美与现实美之间搭建一座桥梁。唐书法家孙过庭曾有此联 想:“奇如奔雷坠石,姿如鸿飞兽骇,态如莺舞蛇惊,势如绝岸颓 峰”。作者对形体美与动态美的感受力越细腻,对于书法美学的 呈现就越敏锐,联想的过程同时也是锻炼的过程。 书法,是以文字的书写作为形式来表现的情感艺术,书是表 、书法美学价值之外在表现 1.力度。成功的书法应极富立体感、雕塑感,此即书法之力 度,其线条并非简单涂抹于纸上,而是“人木三分”。为了更好地 适应的感受力与欣赏力;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联想功能,为 体现力度,书法创造时要求中锋行笔,即“令笔心常在点画中 行”,令“中心有一缕浓墨正当其中”,以凸显线条的圆润与饱满。 古人在论及书法力度之时,还曾有“屋漏痕”、“锥画沙”等极为形 象的比喻。若仔细观察具体事物,会发现其共同特点——“涩”, 即其并不平直与光滑。此“涩”感对于体现书法线条而言也十分 重要。“涩”之表现,关键在于运笔过程中所感到的“逆势”,一种 来自反方向的力,创作时笔力必须冲破该逆势,正如“屋漏痕”、 “锥画沙”。 2.呼应。书法作品成功与否,看其是否一气呵成、浑然一体, “气”连贯与否需要线条之间的相互呼应,将的线条有机组 现,法是规范,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才是其本质内涵。书法艺术 反映了书者的内心,展现了其思想、感情及审美取向,所谓“字如 其人”,从这一层面上而言具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书论人并非一 定得到正确的结论,但是,若了解了书者的思想与生平,必能更 好地理解其作品。正如“古之论者,兼论其人,苟非其人,虽工不 贵也”,颜真卿大书法家赴书刚劲、有力、雄浑、质朴,气宇轩昂, 合,成为一个统一体。呼应强调点画间的配合与照应,所谓“起笔 为呼,承笔为应”,上笔之尾为下笔之首,上下笔相连。这种相连, 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即所谓的“笔断意连”,虽未展 现于纸上,但笔锋轨迹显而易见。线条之间的呼应,除了体现在 笔笔间、字字间,还体现在行行间,甚至整个作品间。因此,行书 前,需屏气凝神,成竹在胸,行书之时,需做到承上启下、左右关 集前人之精华,化为己用,同时,赋予其新意,更融入了其气质与 品格。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有关书法美学价值的研究,除了要囊括古代各类 书论文献以外,还需要不断借鉴我国古典哲学、符号学、现象学、 艺术知觉等理论成果。就作者而言,创作过程不应只为迎合人们 的口味,而是要将技巧与严谨的艺术态度相结合,同时,赋予自 照,不能将其视为单个字或单行字,而要将其视为线条的组合, 这样所作方能意气贯通。 3.变化。书法创作时,在运笔、线条组合方面需要遵循一定 己独特的情绪、思想,以及对于社会、人类及自然的理解,以更好 的法则,例如,“永字八法”为八种点画的写法进行了规定,“间架 地引发思考与共鸣。 结构九十二法”对线条的组合禁忌及美学规律进行了总结,“草 书歌决”是草书创作过程中的法则,“篆法指南”则为篆字之法 则。各种书体均拥有自身的规则,例如,楷书最忌“钉头鼠尾”,隶 书需要做到“蚕不双头、燕不双飞”等。此类法则为先人经验之总 结,是展现书法美学价值的规律。虽然如此,但若一味泥法不化, 缺乏创新,就会沦为法之奴隶。书法同美术字不同,不能一味要 求横平竖直、标准工整。书法艺术之生命力,即在于其变化性,是 基于法的变,属于无法而法。成功的书法作品,应充满对立与统 一参考文献i [1】陈振镰.书法美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邱紫华.思辨的美学与自由的艺术——黑格尔美学思想引论【M].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1袁桂兰.论中国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创新U].美术教育研究,2013,(6): 10-l1. [4]朴相泳.略论“气韵生动”及其美学意义『J].理论学刊,2005,【4): 】23-】25. ,如行笔之轻重与缓急,如同音符之间的组合一样,只有变化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