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除氧器等压力容器超压爆炸事故的措施
1、机组A在一级维护后或根据压力容器安全阀定期校准的相关规定,对除氧器进行检查、辅助蒸汽联箱及各加热器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整定校验工作,各安全门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2、每个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必须指示正确。
3、每个压力容器的高压报警装置必须易于使用。
4、每个压力容器的自动压力调节器应易于使用,有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5、除氧器进水阀应在机组启动前进行试验、排汽门开关灵活。
6、除氧器正常运行采用滑压运行方式。调整辅助蒸汽联箱压力在0.8~1.27 MPa之间。
7、当汽轮机四段抽汽压力大于0.147MPa时,检查辅助蒸汽至除氧器的蒸汽供应阀是否关闭。
8、正常运行时,经常监视除氧器压力调节门的工作情况,除氧器压力不得大于汽轮机第四段的抽汽压力。
9、严禁在没有气密性或误操作的情况下操作任何安全门,闭锁安全门。
10、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除氧器就地和远程压力仪表。
11、机组在停机状态下,除氧器排汽门必须在开启位置,除氧器所有辅助供汽阀处于关闭位置。
12、机组正常运行中,始终检查高压加热器疏水至除氧器的调节阀的工作状态,防止高加无水位运行,高加疏水门自动失灵造成除氧器超压。
13、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维护或紧固工作。
14、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门、排污门、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保护装置的退出须经公司副生产中心或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必须在24h内恢复,否则应退出压力容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