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附件四
教课督导工作制度
一、总则
教课督导工作应坚持“以敦促导,以导为主”的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教课质量意识,促使教师教课质量提高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能
教课督导工作的职能主要为:教师教课过程、教课成效的监测,学生学习过程、学习成效的监测。经过检查、剖析、反应、敦促、咨询及指导,实时发现教课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有效的改良建议,为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决议供给建议。
三、工作内容
(一)期初教课准备工作检查
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 教课督导组,采纳巡逻方联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检查教课准备工作。
检查内容: 1. 教材使用状况;
2. 教师讲课教课计划及教课设计; 3. 教课设备设备、 教室等的准备状况; 4. 教课工作运转状况。 (二)期中教课检查
第九周祥十一周,采纳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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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会等方式,教课督导组 听取教师、学生对教课状况(含教课保障)建议以及检查教课展开状况 。
检查内容:
1. 讲课计划履行状况,要点检查教课进度和内容能否切合讲课计 划;
2. 教师教课设计、作业批阅等状况;
3. 教课次序以及休课、调课制度履行等状况,检查有无任意停、
调课等现象;
4. 采集教师、学生对教课保障、教课工作的建议; (三)期末教课检查
学期结束的前二周,教课督导组,以抽查教课资料,听取报告等
方式进行学期教课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
1. 各年级、专业的教课计划的达成状况; 2. 教考分别、流水阅卷履行状况;
3. 教师教课质量评估状况,本学期以来的教课次序、教课文件、
教研室活动记录。
4. 放学期教课安排、教材征订、教课任务落实等状况。
(四)平时教课检查
平时教课检查推行“日日查” 、“周周查”、“月月查”,方式包含
巡逻、按期检查和抽查等。
1. “日日查”由各系教课督导组进行,检查内容包含:教师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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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准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停)课现象,能否按规定进行实训
场所管理,学生能否有违犯讲堂纪律的状况, 实时向系部报揭发现的
教课安全隐患或教课事故,等等。
2. “周周查”由院教课督导组进行,每周进行不准时检查,内容包含:教师能否在岗,能否准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停)课现象,能否按规定进行实训场所管理, 有无教课不安全隐患, 学生能否有违犯讲堂纪律的状况, 实时向教务处报告所发现得教课安全隐患或教课事故,并通知有关系部。
3.“月月查”由各系教课督导组, 对教师教课环节进行月度检查,
内容包含:教师的备课状况、讲堂教课状况、作业部署与批阅状况及
教课资料达成状况, 时间安排在每个月下旬或每个课程教课模块结束后
一周内。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 教课督导工作一定做到脚踏实地、公正公正、科学合理。 2. 各级教课督导员要恪守工作纪律, 未经赞同,个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泄漏督导评估建议;
3. 教课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袒护别人、损害别益。教课督导员违犯纪律,视其情节,赐予调离教课督导岗位,直至
行政处罚;
4. 督导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 5. 检查资料随时汇总、按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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