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千秋小学
关于教育惠民落实情况的
整 改 方 案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教育惠民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平教体〔2014〕134号)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惠民落实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相
副组长:李华北 王 钟
成 员:李 红 李廷和 李 军 各班(村)主任 二、整改目标
彻底整治落实教育惠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惠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整改内容
1、强化教育惠民宣传力度; 2、严格教育惠民落实情况回访; 3、完善档案资料,充实相关影像资料。 四、整改措施
1、强化教育惠民的宣传力度。学校通过每学期在师生中至少上一堂资助宣传课,将资助的内容、受助对象、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向社会公开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现阶段落实的各项教育惠民,让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免作业本费、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三儿”
资助等教育惠民人人知晓,深入民心,从而让社会及家长监督落实。
2、认真开展教育惠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资助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资助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免费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免作业本费、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等教育惠民,都有相应的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以及管理要求、监管制度。学校必须对照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
3、由学校纪检组牵头对校内教育惠民兑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从严问责。
4、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典型案件。学校:66191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88739,教育局纪委:6226044。
5、建立完善教育惠民宣传、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1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上交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