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罪是否可以取保,取决于是否满足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取保候审条件。满足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了四种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情况,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分析
涉嫌构成聚众罪是否可以取保,应以是否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为准。如果满足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聚众罪是否适用于取保的条件?
聚众罪是否适用于取保的条件是一个复杂而具有争议的问题。在法律实践中,取保的条件通常是根据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对于聚众罪,一般来说,由于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可能倾向于采取更加严格的取保条件。这可能包括被告人的出行范围、与其他嫌疑人的接触、缴纳高额的保证金等。然而,具体的判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被告人的社会关系、犯罪记录、是否存在潜逃风险等。因此,是否适用聚众罪作为取保的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和决定。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聚众罪是否可以取保,应以是否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为准。在法律实践中,具体的判断需要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因此,是否适用聚众罪作为取保的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