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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老公吵架,我动手把他打了,他没有还手但是被我打得很重,而且脖子也被我咬掉了一块小肉他没计较?

来源:刀刀网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形,你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如果之后男方要求离婚的,男方可以主张你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这些需要合法的证据证明。如果他主张协议离婚,那具体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协商的。

在《民法典》出台后一定程度而言离婚比原本更容易了。由于之前对判决不准离婚又提起诉讼的情形没有具体的规定,致使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家庭中存在家暴,但又没有有效证据的夫妻不能及时的解除婚姻关系,让当事人深受诉累,严重影响了男女双方的正常生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律新增了规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个规定将有效的解决以往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不判离的问题。仍然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指的分居依然是指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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