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什么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过了诉讼时效还能不能起诉
过了诉讼时效是可以起诉的,但是一般会失去胜诉权。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国法律将当事人的诉权分为起诉权和胜诉权。起诉权是向人民提起诉讼而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是程序意义上的权利;胜诉权是保护实体权利的诉权,即起诉后能够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诉权,人民受理后可以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完成的事实,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然后再决定是否否定其胜诉权。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欠条三年过期怎么处理
借条超过三年不会自动失效,依然可以起诉。若是3年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重新计算;如果是3年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事由结束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6个月。如果没有中止或者中断事由,对方可以获得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