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总公司在成立分公司后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出资。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法律分析
总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在分公司成立并有一定规模后,总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如果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代表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总公司才能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换句话说,在正常情况下,总公司是有权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的。
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署合同,除非分公司已经获得总公司的授权。这是因为分公司没有的资产,因此在与分公司签署合同之前,需要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签署此类合同的权利。对于任何没有得到总公司授权的合同,即使与分公司签署之后,也有可能不会有效。
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
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出资。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的法人财产,所以不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拓展延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可不可以用分公司去投标
我们都知道,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项目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项目合同,否则被视为违法;此外,总公司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的行为也是一项非法分包行为,因为该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
总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实质上,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的施工建设,导致违法分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包商的违法分包或违法转包建设工程无效,人民可以依照规定,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
总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最终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无法申请资质,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服务,以履行与总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的各种规定。
结语
总结:分公司成立后,总公司才有权代表其签署合同。在分公司成立前,需要确保其获得了签署此类合同的授权。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出资。只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