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纠纷怎么办?
在民政机构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在民政机构协议提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如属双方自愿达成,应该合法有效,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注意: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离婚后,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双方所欠债务为个人债务,亦应个人偿还。
二、离婚财产清单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应一并提交给。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