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证据原件不能取回。
诉讼中提交的证据一般需要原件,原件的证明力更强一些。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民事一审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