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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什么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来源:刀刀网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的行为如下:

1、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2、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3、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水污染的危害如下:

1、对环境的危害,导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造成各类环境资源的价值降低,破坏生态平衡;

2、对生产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于达不到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而导致减产;

3、对人的危害,人如果饮用了污染水,会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变、传染病及其他一些奇异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恶化,会给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绪受到不良影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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