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二、再审抗诉可以几次
当事人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全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判判定实施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都可以申请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时,建议应当收集好充足的证据链条,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