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范例:
收条
今收到郭靖现金壹仟元整,特此为证。
收款人:黄蓉
2006年5月26日
二、写收据注意事项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
2、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5、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6、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收条写明收款事实,包括付款人、欠款金额以及实际的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最好附上收款人的身份证信息,然后收款人签名盖手印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