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4年。
办理放射诊疗许可(新证)需要如下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6、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
卫生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
(二)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三)个人剂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