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父母出资自建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男方有份吗

婚前父母出资自建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男方有份吗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自建房,并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若是婚前女方父母出资建房,并且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对男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也属于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