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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制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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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制度范文1

第二条杀鼠剂实行定点经营,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杀鼠剂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杀鼠剂经营资格的审查以及鼠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销售

第四条杀鼠剂经营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申请杀鼠剂经营许可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农药经营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二)有1名以上懂鼠药知识的经营人员;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库房,除农药外不得混合经营其他物品;营业场所和仓库具备防火、防盗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设施及措施;

(四)具备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杀鼠剂安全保管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登记制度、废弃物品处理制度。

(一)申请者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意见表》。

(二)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意见表》后,按照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便于管理,从严控制经营单位总量的原则进行初审,尽量做到布局合理。。

(三)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再报省级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者凭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区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杀鼠剂经营单位营业执照中要注明“定点经营杀鼠剂”字样。

第六条杀鼠剂经营销售实行统一采购和发放制度。统一采购发放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登记注册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第七条杀鼠剂经营实行追溯。杀鼠剂合法经营定点单位对采购、零售的杀鼠剂建立经营档案,购进的杀鼠剂逐批次登记并保存购入单据备查;零售出据一式两联的票据,以便随时查清杀鼠剂的流向。被指定的统一采购制剂配制单位,不得将杀鼠剂批发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不得经营下列产品:

(一)国家禁用的毒鼠强、灭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严重威胁人、畜生命安全的产品。

(二)无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国产杀鼠剂;

(三)无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证的进口杀鼠剂;

(四)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杀鼠剂;

(五)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杀鼠剂;

(六)没有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杀鼠剂;

(七)撤消登记证的杀鼠剂。

第九条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所经营的杀鼠剂,必须是农业部核准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其产品标签上必须粘贴印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等内容的防伪标识。

第十条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杀鼠剂产品经营和制剂配制。禁止流动摊贩在城镇、农村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兜售原药及其配制品。

第三章使用

第十一条杀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定点经营单位向群众销售杀鼠剂时,应当提供使用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服务。

第十二条区农技、植保、爱卫会等单位,应当做好科学灭鼠技术知识宣传培训和鼠情监测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广使用安全、有效、环境污染较小的新型杀鼠剂。

第十三条杀鼠剂使用者购买杀鼠剂时,应当选择标签清晰,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齐全,标签上粘贴印有防伪的“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字样的产品。严格按照标签上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施用适期、注意事项使用,确保防效和安全。

第十四条季节性统一灭鼠活动,实行杀鼠剂统一购买发放制度。农村统一灭鼠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统一灭鼠由区爱卫会负责。禁止在统一购买发放工作中谋取暴利。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监管杀鼠剂市场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其执法人员应是具有相应专业学历,从事农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辖区内杀鼠剂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杀鼠剂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依法抽取样品检测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执法人员对经营单位提供的保密技术资料,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杀鼠剂经营单位提出的经营申请,应当在受理当日起三十日内给予审核答复。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审核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合法经营人员,进行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杀鼠剂经营人员的素质。

第十九条建立杀鼠剂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镇、乡、办事处必须及时向区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案件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建立杀鼠剂经营监督举报制度和定期公告制度。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对违规经营杀鼠剂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查处,定期向社会公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假、劣、过期失效的杀鼠剂进行销毁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区环保部门安排具有危险化学品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农药废弃物安全处理的规程进行,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章法律责任

数据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数据库管理技术

引言

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是智能电网运行中枢,除硬件外还涉及电力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通信、安全防护等专业技术,实现了各应用的协调配合工作,实现了多级调度中心一体化。如此庞大复杂的系统,需要协调统一的成套标准来指导其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保证相关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本文对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数据库管理技术进行分析尤为重要。

一、智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分析及新的风险点

(一)、智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智能电网内部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是整个电网实现自动化运行的中心部分,整个系统相对于传统的电网调动系统在完善性及实用性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智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主要由调度中心、调度管理及控制中心、调度信息管理系统组成,该系统能够在较多的方面实现电力系统内部相关数据信息的自动储存和分析,同时在电力系统发生相关故障时,系统内部的网桥系统还能实现自动化的报警。

(二)、新形势下电网调度新的风险点

1)电网调度监控运行风险

第一,调度监控业务转变的风险根据"大运行"体系建设要求,调度负责影响电网运行的设备紧急告警信息的监视,主要包括事故、异常、越限、变位信息;设备主管运维单位负责告知信息的分析处理和报告。设备运行监视职责改为由调度机构与变电运维部门共同承担。若两个部门间工作界面不清晰,将出现工作流程不畅、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导致整体工作效率下降,甚至产生安全隐患,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运行人员技术方面的风险调度机构融合了新的业务,增加了新的监控人员,承担了新的安全责任,面临新的安全风险。调度与监控专业的融合需要调度、监控人员的密切配合。 新入职人员、电网调度人员及电网监控人员需要通过大量培训以熟悉、掌握全部变电站设备,在短时间内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运行经验有一定难度。一体化以后,调度、监控人员在统一场地工作,互相要受到一定的干扰,应对突发性电网事件的风险将加大。

(二)、配网存在的风险

第一,城区配电网复杂性配电网运行风险中的调度操作风险, 是调度运行部门最难控制的风险之一,基于城区配电网络的复杂性,双电源用户及T 接用户信息的海量性,电网调度运行人员对电网突发事故的处理也存在风险, 如果在事故处理时对电息掌握不够,处理不果断,可能造成事故的扩大,延缓停电设备送电,这样造成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将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第二,恶劣天气对配网调度的冲击在配网一体化情况下,如果发生全网输电网络结构变化(发生恶劣天气导致电网发生输电网事故等),此时调度员监控与操作面对的数据量是非常大的,处理事故效率偏低或采取相关措施或考虑、调整负荷不当,很可能引起输电断面潮流超稳定运行限额,设备重载或过载, 存在严重的操作风险。

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技术

(一)、备份和恢复数据的技术

计算机数据库的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其中数据库中对数据进行恢复和备份是数据库管理的基础,也是数据库的优点,因为这一点可以防止信息的意外丢失,当数据库系统建立后,我们的数据库管理人员就要对数据库中的数九进行分类的备份,保障信息的安全新,还要制定数据库的备份计划,因为数据库是不断的进行更新的,因此我们要不定期的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备份,避免出现数据因备份不及时丢失的事件,同样备份可以是数据库出现故障时及时的对数据进行恢复,把损失降到最低,保护信息的安全。

(二)、密码加密技术

在一些程序的操作过程中人们总是认为有密码就是安全,其实计算机的数据库损坏都是来自网络内部的,一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寻找网络黑客盗取其他用户的信息,破坏了数据库的安全性,这种非法的行为给使用计算机数据库用户的信息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要想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就要对数据库的密码进行加密,通过加密使数据库的安全得到多一层的保障,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用户的信息泄露,保证用户在使用数据库是不会出现财产的损失,同时也为数据库的安全罩上了一层保护膜。

(三)、存取管理技术

存取管理技术是数据库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访问时的控制技术,用户使用时的认证技术。控制技术是通过用户身份限定用户对数据的访问范围,对于无关的数据就不需要访问了,控制技术可以防止非法人员的进入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访问控制技术主要有用户权限的控制,浏览数据的控制,防火墙控制等。在数据库中用户的数据是通过特定的符号进行储存的,计算机只能识别用户的符号身份,因此在用户进入数据库是要进行身份的认证,用户可以通过口令、特殊符号、指纹等对身份进行认证,阻止非法用户的进入。

三、未来发展

今年来与计算机密不可分的互联网技术也在快速的发展着,而由于网络的特点(也就是较高自由性、隐秘性和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也造成了其安全隐患。。。在数据库系统中,每一种结构模型都有其独特的一面,但未来的经济发展势必会让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大,为了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更加高效的利用自身的数据库资源,这就让数据结构模型的缺点即:全面性较弱变得明显起来。所以企业在未来的信息化管理中,应加强数据库系统各数据模型的结合使用,通过对不同模型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上让彼此的优势相结合,以全面满足企业分析、研究数据库内不同信息资源时的需求。结束语

总之,随着信息化时代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管理也成为了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将有效的、全面的对各行各业的数据库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利用,让企业的管理工作可以更加的现代化,真正让信息化管理有效的落实到企业中,并且提高企业信息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企业自身的运营风险。

参考文献

[1] 荣莉,徐迪,李伟玉. 大运行体系下智能电网调度支持系统的改革及应用[J].中国电业:技术版,2012,11:46-49.

[2] 林荣东,黄斌,陈枫. 调度自动化数据中心的建设[J]. 电力系统自动化,2003,27(5):79-81.

数据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客运经营包括省际的班线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和旅游客运经营。。

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道路运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区的道路运输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市交通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市交通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专业系统规划,分别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章基本管理

第五条从事客运经营、货运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条件。具体条件中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可以由市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需要从事客运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请;需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需要从事危险货物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共停车场(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依据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需要合并、分立或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三十日前告知原审批机关,并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市交通局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经营以及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的教练员,应当经市运输管理处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考试发证机构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或者指定培训点。

第九条实行定价、指导价的道路运输服务价格,由市交通局提出方案,经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价格规定,并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第十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法应当具备的经营许可证件、车辆营运证、上岗资格证、营运标志、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等证件、标志牌,由市运输管理处统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或者出租。

第十一条本市积极推进建立道路运输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制定。

第十二条市交通执法总队可以依法在本市主要的公路道口对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委托市交通执法总队对车辆运输的货物依法进行检查、控制的,应当经市批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道路运输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和服务质量以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向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三章客运、货运管理

第十四条本市对客运班线实行有期限经营,经营期限为四年到八年。市运输管理处应当根据班线客运经营者的资质条件、服务质量等确定相应的经营期限。

班线客运经营者依法取得客运班线经营权后,应当在一百二十日内正式营运。超过规定期限六十日未营运的,视为放弃客运班线经营权。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客运班线经营状况评议考核制度。市运输管理处可以每年对班线客运经营者的基本资质条件和营运服务质量进行评议考核。考核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作为延续或者注销客运班线经营权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的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公布的班次行驶,在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禁止沿途揽客。禁止超过核定人数运输旅客。

定线旅游客运应当按照班线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应当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发生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市运输管理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散;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市运输管理处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十市交通局应当会同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货运市场需求以及市内道路交通条件,制定允许在市内全天通行的营业性货运车辆运力发展年度计划。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在一定区域、时间内货运车辆通行。

允许在市内全天通行的营业性货运车辆应当具有的封闭结构车厢,车辆的外型和安全、环保等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条件。禁止使用客运车辆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禁止使用货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本市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悬挂和使用与其运输经营业务相符合的营运标志。

第二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市运输管理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每年对营运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并同时实施年度审验。

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及时、完整、准确记载车辆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在外省市注册的货运经营者从事起迄地均在本市的货运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章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管理

。机动车快修应当符合本市汽车快修企业技术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内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机动车快修,不再新设机动车专项维修点。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范围标志牌,公示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材料配件进销价差率、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

从事机动车特约维修的经营者除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公示机动车制造企业的授权证明,并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配件登记档案,记录配件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制造企业名称和地址、进货日期、进货单价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提供的配件应当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或者旧配件,供用户选择。使用修复配件或者旧配件的,应当征得托修方同意,并保证维修质量。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尚无标准的,应当参照机动车制造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具备维修质量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维修质量检验。

进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公示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配件价格收取费用;机动车制造企业未提供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的,应当执行市交通局制定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与托修方结算费用时,材料费和工时费应当分项计算,并出具市运输管理处统一监制的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机动车制造企业提供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报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当加强对检测、计量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正,确保其技术性能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用于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的检测、计量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进行强制周期检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前款规定的检测、计量仪器设备不准确或者逾期未进行强制周期检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校正或者检定,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训练区域等;

(二)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三)聘用取得教练员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从事教学工作;

(四)严格考试纪律;

(五)按规定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在培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对结业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得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十条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设置和建设,应当符合本市道路运输专业规划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标准。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分别征求市交通局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客运站、货运站、公共停车场(库)的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三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安排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

(二)按照客运经营者根据指导价确定的票价售票;

(三)对无故停班或者连续三日不进站经营的,及时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四)严格执行各项站务收费规定;

(五)工作人员佩戴服务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二)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三)仓储等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四)工作人员佩戴服务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受理运输危险货物和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业务的,应当了解运输货物的品名、性质、数量和应急处理方法,查验有关凭证。不得受理运输国家规定的禁运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给具有合格资质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公示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建立维修档案、未履行记录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配件登记档案、未履行记录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做好培训记录、未建立学员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吊销教练员上岗资格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暂扣其营运车辆、维修机具设备等物品,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一)无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

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暂扣物品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暂扣物品文书和清单,告知执法依据、理由和接受处理的地点、时限;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在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限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取回暂扣物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暂扣物品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数据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根据《**市关于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建在行政村且具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相应阅读、播放条件,由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场所。

第三条本市由投入和社会捐助建设的各类农家书屋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农家书屋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农家书屋建设标准;;组织农家书屋工程验收;履行监督检查、考核、表彰职责。

第五条各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农家书屋的选址、申报、建设、管理;配备、管理、培训专职或兼职的管理员;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借阅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细则》、《农家书屋读者须知》等管理制度;负责农家书屋配置的出版物的采购;组织开展各类农民读书活动;报告社会捐赠情况。

第三章区域、选址与建设标准

第六条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区域为浦东新区、松江、奉贤、南汇、金山、青浦、嘉定、闵行、宝山、崇明等区(县)的行政村及类似行政村的农民集聚小区。

第七条农家书屋统一设在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内,书屋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与东方农村信息苑、农民科技书屋等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共建共享,一般不另辟地方单独设置。

第根据农民文化需求的特点,农家书屋配置的出版物,以报刊为重点,保证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每个书屋配置图书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其中农科类读物不少于200册,新书年更新率达到10%,并配置满足出版物陈列、借阅、阅读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农家书屋要充分利用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已有的宽带上网设施和电视电影播放设备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现有公共文化配送服务内容的各类文化信息。

第四章实施计划申报与编制

第十条各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组织当地村委会填写《农家书屋建设申报表》,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将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市新闻出版局。

第十一条市新闻出版局对区(县)上报的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编制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作为验收依据。

第五章出版物采购与配送

农家书屋配置的图书由图书馆统一分类、编目、加工、配送。

。增添的出版物应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严禁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制品进入农家书屋。

第六章社会捐赠管理

第十四条农家书屋工程接受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捐赠资金、出版物和相关设备等。捐赠人指定捐赠财物用途的,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第十五条各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可受理向本行政区域农家书屋工程捐赠的出版物和相关设备,并登记备案,向捐赠人开具相关证明。捐赠的出版物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后配送到农家书屋,捐赠的设备可直接配送到农家书屋。捐赠人指定对象的,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向本市农家书屋工程捐赠资金的,由市新闻出版局指定的机构受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鼓励捐赠人认建农家书屋。捐赠2万元以上的,使用该捐赠建立的农家书屋可在统一标牌上加注援建人名或单位名称;捐赠10万元以上的,使用该捐赠建立的农家书屋可由捐赠人冠名。

第十七条市新闻出版局对捐赠人给予表彰。

第七章农家书屋管理

第十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纳入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管理体系。

第十九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员,原则上由当地村民担任,并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报所在地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备案。

管理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心公益事业。

(一)出版物的接收、登记、上架、借阅、归还、保管等;

(二)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三)台帐的纪录与管理;

(四)防止出版物与设备被挪用、私分、毁坏、丢失等;

(五)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农家书屋应当悬挂统一标牌,在书屋内醒目位置张贴《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借阅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细则》、《农家书屋读者须知》等管理制度。开放时间固定,免费借阅。

第二十一条鼓励农家书屋拓展服务项目,组织读书活动,组织农业技术、文化知识、医疗保健等农民群众需要的各类讲座;培养农民阅读兴趣与习惯,保持农家书屋长久活力。

第八章验收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农家书屋建成后,市新闻出版局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为农家书屋房舍、配备的出版物和基本设备情况、管理制度制定和公示情况、管理员人选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验收结果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验收达标的书屋,建设工程结案,相关资料纳入农家书屋工程信息库;验收不达标的书屋,应由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按标准继续建设,完工后重新进行验收。

数据管理制度范文5

我们在术前半小时常规肌肉注射杜冷丁(2 。

1 资料及方法

1.1 临床资料:我院 2004年10月~2006年8月,行1 000例支撑喉镜声带手术,其中局麻手术918例,全麻手术82例(局麻改全麻20例),男女比例1∶1.82,年龄13~78岁,平均(42±20.5)岁,其中声带息肉521例,声带小结126例,肥厚性声带炎246例,声带囊肿7例,声带白斑6例,声带角化症3例,状瘤9例。

1.2 方法:术前半小时肌肉注射阿托品0.5 mg加鲁米那0.1 g加杜冷丁(2 mg/kg)。用喷雾器将1%丁卡因溶液喷入口咽部少许,嘱患者勿咽下,首次喷药后观察3~5分钟,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如无不适,一般口咽部喷2次,再嘱患者张口,拉出舌头并做深呼吸,于呼气时将药喷至舌根、咽喉及喉部,如此重复2~3次,每次间隔3~4分钟。注意:每次喷药前嘱患者将原口中麻药吐出。于咽喉部麻醉喷雾2~3次后,在间接喉镜下用弯头滴管将会厌稍向前牵引,暴露声门,嘱患者发“咿……”音,待声门闭合时,于喉室带、声带表面滴入0.5%~1%丁卡因溶液1 ml,5分钟后待喉入口处于已麻醉,嘱患者徐徐呼吸,当声门张开时,再滴入麻药1 ml于声门下区即可。

2 护理措施

2.1 术前详细介绍局麻支撑喉镜下手术的目的、基本过程、麻醉方式及手术中配合的重要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疑问,给予耐心解答,消除患者心理紧张,使手术顺利完成。

2.2 术前详细询问病史,是否应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痢特灵、丙卡巴肼(抗肿瘤药)如使用过须停药14天以上。术前4~6小时禁食、禁饮。

2.3 术前详细介绍杜冷丁的不良反应,患者肌肉注射杜冷丁(2 mg/kg)5~10分钟后开始出现头晕,逐渐加重并感身软、乏力,向患者及家属交待肌肉注射杜冷丁以后6小时内不可随意自行起立,必须有医护人员或家属的搀扶,以免发生意外。

2.4 在局部麻醉的过程中,医护人员不能离开患者,以免出现过敏反应时给予及时处理。

2.5 患者术毕回到病房,严密观察呼吸,必要时监测氧饱和度。观察了解并记录患者对局麻术中支撑喉镜对压迫舌根、门齿的感觉。嘱患者将口中分泌物轻轻吐出,勿咽下。

2.6 术后1~2小时可进食温凉、清淡的饮食,忌辛辣、刺激性食物,1月内禁吸烟及饮酒。

2.7 注意声带休息,术后1月内保护性用嗓。创面较大者或双声带手术后,注意防止声带粘连,教会并督促患者进行深呼吸运动。

3 结果

3.1 患者很快认识到局麻支撑喉镜下手术的目的、麻醉方式,及术中配合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并配合手术,在医生顺利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2 术后2小时评价患者在局麻手术中支撑喉镜压迫舌根、门齿的感觉。评定标准:无明显感觉:术中不能感觉支撑喉镜对舌根及门齿的压迫174例。轻微感觉588例,术中能感觉支撑喉镜对舌根及门齿的压迫,但无痛苦感。明显感觉156例,对支撑喉镜的压迫感觉明显,靠毅力耐受手术。不能耐受20例,术中感觉明显,不能耐受手术,转而改为全麻手术。

918例患者中有3例在注射杜冷丁约15分钟后,出现直立性低血压、意识丧失、呼之不应,2例在平卧、给氧后2分钟即缓解;1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反应,立即静脉推注地塞米松10 mg,并同时给予麻醉插管建立人工通气,3分钟后患者意识恢复,5分钟后患者生命体征恢复正常,拔出麻醉插管。其中发现男性比女性对杜冷丁的耐受性更强。

4 讨论

支撑喉镜手术是治疗声带各种肿物的重要方法。但全麻手术无论是在住院时间上,还是在治疗费用上均较局麻手术有成倍的增长,因此,我科主要采用局部麻醉。局麻下进行支撑喉镜手术利于随时观察声带的活动度、闭合及声嘶的恢复情况,另外,术前患者对手术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往往会产生紧张、焦虑的心理,为此我们在术前注射杜冷丁。肌肉注射杜冷丁后,大部分患者出现头昏、乏力等不适,须严密观察。患者一旦出现兴奋、惊厥、幻觉、心动过速、瞳孔散大,甚至直立性低血压、呼吸抑制、昏迷[2]等不良反应时,立即平卧,保持气道通畅,行面罩给氧,必要时予气管插管,同时可给予拮抗剂纳洛酮0.4 mg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并且严密观察呼吸、血压及氧饱和度,积极对症处理,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另外,使用度冷丁前掌握准确的体重及询问有无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也可避免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如使用痢特灵、丙卡巴肼(抗肿瘤药),则需在停药14天后使才能使用度冷丁。

虽然局麻下手术对于患者有一定的痛苦,但注射杜冷丁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进行支撑喉镜手术的要求,即足够的麻醉深度使咽反射消失,较好的肌松剂使声带松弛并固定,同时减轻了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痛苦感,极大地增强了患者对手术的耐受性。

参考文献:

数据管理制度范文6

【中图分类号】G6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2013)10-0158-02

物理实验的教学是物理教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而实验数据的处理是完成实验得出结论关键的一环,数据的处理是否准确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得出实验的结论。

图像法的优点是形象、直观、简洁明了,应用图像法处理实验数据是物理实验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高考考纲规定《探究加速度跟力、质量的关系》是必考实验之一,并明确提出了用图像法处理实验数据的方法和要求。近几年来,各地都不约而同地考查了《探究加速度跟力、质量的关系》这一实验内容,并要求利用图像法处理实验数据。。

关于对实验数据的处理,学生较为熟悉和常用的是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列表法等,而对图像法较为陌生,其原因有学生方面的,即他们不习惯于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间的转化;也有教师方面的,很多教师也不习惯使用这种数形结合、思维难度更大的方法。依据笔者的教学实践,本文就《探究加速度跟力、质量的关系》实验的方法,归纳整理出相应的图像法处理实验数据的基本思路:1.用直线的斜率和截距求测量量;2.用图像来验证物理规律;3.利用图像寻求和探索未知的物理关系。旨在引导学生活学活用,真正使图像法在学生头脑中“生根发芽”,灵活迁移到不同的场合中。

一、图像法在《探究加速度跟力、质量的关系》实验数据处理中的应用

本实验原理用控制变量法探究加速度与力和质量之间的关系

1.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的实验中有关加速度的处理

课本上采用初速度为0的位移公式x=1/2at2,当运动时间相同时,两个物体的位移与加速度成正比。即x1/x2=a1/a2。其实在这里通过处理纸带算出即时速度并画出v―t图象。如图1所示理解该图像:图线的斜率表示加速度,图线与横轴所围成的面积表示物体运动的位移。

2.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

(1)研究加速度跟力的关系

原理:控制小车的质量不变,测量小车在不同力(改变钩码个数)作用下的加速度。

实验装置图:如图2所示

实验步骤及注意事项:略(下同)

测量数据:略(下同)

(引导:根据实验数据可以初步判断加速度大小随合外力增大而增大,如何直观判断加速度a与合外力F的定量关系?指导学生以a为纵坐标,以F为横坐标建立坐标系,利用图象找规律。)

图像法处理数据:画出a-F图象 如图3所示

理解该图象:

①当质量不变时,加速度a与合外力F的关系?

答:成线性关系。

②图线上的截距表示什么意思?

答:A图:在a轴上有一定的截距,表明F为0即不加F时小车已经有了一定的加速度,这是平衡摩擦力时长木板倾角θ太大,即平衡摩擦力过度引起的。

B图:在F轴上有一定的截距,表明F达到一定的值后小车才开始有加速度,这是没有平衡摩擦力,或平衡摩擦力不够引起的

③若长木板倾角θ合适,图线上会有截距吗?

答:没有。

分析论证:a-F图象是一条通过坐标原点的倾斜直线 (如图3-C所示)

形成结论:当质量不变时,加速度a与合外力F成正比。a∝F。 (2)研究加速度跟质量的关系

原理:控制小车的受力(钩码质量)不变,测量不同质量(在小车上加砝码)小车在该力作用下的加速度。

测量数据:

(引导:根据我们的经验,在相同力的作用下,质量m越大,加速度a越小。先请学生根据实验数据画出a―m图象是一条曲线,如图4所示。一条曲线不能从图像上直观地进行判断a与m的关系。

若“a与m成反比”,但也可能是“a与m2成反比”,甚至可能是更复杂的关系。我们从最简单的情况入手,检验是否“a与m成反比”。实际上“a与m成反比”就是“a与1/m成正比”,故以a为纵坐标,以1/m为横坐标画出a―1/m图像,只要观察此图像是否是一条过原点的倾斜直线。)

点评:采用“化曲为直”思想处理物理量之间的反比关系。

图像法处理数据:画出a―1/m图象(如图5所示)

理解该图象:

①当合外力不变时,a与1/m关系?

答:成线性关系。

②图线上的截距表示什么意思?

答:A图:在a轴上有一定的截距,表明一开始小车已经有了一定的加速度,这是平衡摩擦力时长木板倾角θ太大,即平衡摩擦力过度引起的。

B图:没有平衡摩擦力,或平衡摩擦力不够引起的

③若长木板倾角θ合适,图线上会有截距吗?

答:没有。

分析论证:a―1/m图象是一条通过坐标原点的倾斜直线 (如图所示5-C)

形成结论:当合外力不变时,加速度a与1/m成正比。a∝l/m。

归纳可得:a-F图象斜率表示小车和砝码总质量的倒数1/M;

a―1/m图象斜率表示小车受到的合外力F。

利用图像法处理实验数据,学生一无经验,二不习惯,事实上对高中生而言,这不是难点,关键在于教师及时合理地引导学生使用图像法。

二、迁移引用练习

1.在做“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的实验时,计算出个纸带的加速度后,将加速度与力、质量的有关数值记入下列表中:

(1)根据表中所列数据,分别划出a―F图像和a―1/M图像。

(2)像可以判定:当M一定时,a与F的关系是____;

当F一定时,a与M的关系是____。

(3)由a-F图像可知M=____。

(4)由a-1/M图像可知 F=____。

[答案:(1)图略。

(2)图像可以看出,加速度与力成正比,与质量的倒数成反比。

(3)在图像上取一点求得斜率就得到物体的质量为0.5kg。

(4)在图像上取一点求得斜率就得到作用力为4.02N。]

2.用斜面、小车、砂桶、砝码等器材做《验证牛顿第二定律》的实验,如图6为实验中打出的一条纸带,相邻记数点的时间间隔为T,且间距S1、S2、…、S6已量出:

(1)请写出三个不同的计算加速度的表达式;

(2)如图7是甲同学根据测量的数据画出的a一F图线,表明实验的问题是____。

(3)乙、丙同学用同一装置实验,画出了各自得到的a-F图象如图8所示,说明两个同学做实验时的哪一个物理量取值不同?并比较其大小。

(2)没有平衡摩擦力或平衡摩擦力不足;在长木板的不带滑轮的一端下面垫上一块薄木块,反复移动木块的位置,直至小车在斜面上运动时保持匀速运动状态。

(3)小车及车上的砝码的总质量不同,m乙

点评:运用图像分析实验误差原因,这是实验探究中一项很重要的能力。

图像法在《探究加速度跟力、质量的关系》实验数据处理中的应用仅仅是图像法在实验数据处理中的一个特例,此方法也可以推广到其它实验的数据处理及一般物理问题解决中。如江苏卷2011年高考物理测试卷中第5题:如图所示,水平面内有一平行金属导轨,导轨光滑且电阻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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