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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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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范文1

关键词:教育;农村家庭;教育消费;影响

教育是实现整个国家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反映了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对教育发展不同途径和方向的选择,其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志与愿望。从1985年开始的教育改革到2006年这22年间,年均出台88.8件教育,这些的出台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改变了消费,特别对收入增长缓慢的农村来说,教育变化影响着他们的家庭生活消费。

一、教育的变化发展

(一)不同类型划分的教育变化分析

1、教育管理的内容及主要变化。一是各种宏观指导性的,主要包括法制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该的变化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弘扬社会主义精神风貌。二是教育经费的,主要包括拨款、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其变化始于1985年。在这之前,中国教育财政主要是单一的国家供给制,无论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由私人分担的比重都不大。1985年后,基础教育实施财政分权改革,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特别是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提高了教育收费标准,使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其变化对家庭教育消费影响较大。三是教育管理的,包括教育举办权、后勤社会化等问题,该的变化强调了教育决策的自主权、不同层次办学主体的资格以及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的问题。四是教育环境的,该主要强调包括校园周边环境、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2、教育教学的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二是关于教师的,包括教师的培养、培训、聘任等问题;三是关于学生的,包括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等问题;四是关于质量的,主要反映在优秀人员奖励、教学评估等方面;五是有关学术的,包括学术组织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这些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单位自主办学条件下的教学活动规范化管理,其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很小。

(二)不同层次划分的教育变化分析

1、基础教育教育变化。基础教育是提高整个人民群众和民族的文化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文化和素质的根本。因此,国家不断地集中精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制定和出台指导来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基础教育投资责任的变化: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为了扭转了农村教育不力的状况,2006年起开始实行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重要。

2、高等教育教育变化。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种非义务教育,且其常具有十分突出的专业性。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化,高等教育收费由国家主要供给逐步向个人负担转变,大众化教育使得高等教育不断扩展,特别是1999年后的扩招,高等学校的数量急剧上升,为了适应时代对高等教育超常规发展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来规范和引导高等教育。这些高等教育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而且这些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产业化

和市场化。

二、教育变化与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一)农村教育消费变化状况

本文以中部地区的江西省1995~2007年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现金支出为例来说明农村家庭教育消费的变化状况。

1、农民家庭教育消费支出成为家庭消费的主要部分。从表1可以看出,文教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一直维持10%以上,最高达16.23%。对于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教育消费支出在农村家庭总支出中居于首位,这多是以农村家庭一部分成员取消享受资料、发展资料,仅维持低层次的生存需要为代价的。

家庭教育范文2

?为什么现在许多孩子多才多艺,但心理素质很糟糕呢?为什么现在许多孩子在学校是个"乖乖娃",在家里却成了"小霸王"?。

一、家庭教育的现状。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必须是良好的学校教育与良好的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的结果。然而,教师们常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学校辛辛苦苦地教育了一周,难以抵挡家庭消极教育一天。

现状之一:教子方法有失偏颇 

(一)"望子成龙"型。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占有相当的比重。家长们因为历史的原因,常常把自身成长过程中的种种"遗憾",用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因而对孩子"成才"的期望值较高。具体表现在:

其一、重视分数。孩子不好好学习,是家长最棘手的问题;孩子的功课分数,是家长最关心、最敏感的话题。"学"而优则"奖",已成为许多家长鼓励子女学习的常用手段,"学习至上,成绩至上"是孩子的唯一目标。于是,家长包办代替了孩子的家务劳动,一是心疼孩子,不肯过早地把责任加在孩子身上;二是不屑于让孩子干"杂活",怕影响孩子的学习。倘若孩子考了个好分数,家里便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倘若孩子考差了,家长几天都没有笑容。

其二、舍得投资。不少家长为子女请"家教"、买《参考》、或者亲自辅导,心甘情愿地吃苦受累,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孩子的学习,一切为了孩子的分数。除了叮嘱孩子学好学校的功课以外,课余时间又陪孩子去参加作文班、书法班、英语班、美术班、音乐班……在家长的心目中,这完全是一种"责任"。

(二)"顺其自然"型。这是独生子女现象出现后,家长因为自身的价值观的认同而采取的教育方法。不可否认,有的家长是因为懂得遵循教育规律而理智地采取的这种教育方式。但更多的则是因为忙事业而无暇顾及,或因为自身的局限而无赖放弃。具体表现为:

其一、"家长"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家长把教育子女的事情让位于外公、外婆等"隔代人"。于是,长辈们的晚年生活都以孩子为"重心"、"中心"、"轴心"。"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时时刻刻牵动着长辈们的心。长辈们那"特别的爱",使得孩子普遍缺乏生活经验,自我服务能力差;热衷于自我设计,缺乏责任感。孩子许多的不良行为和习惯,就在长辈无微不至的"关爱"中滋生。

其二、"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长、成才。然而,强烈的"希望"和教育"方法"之间差距实在太大。在家长的眼里,孩子成了"熟悉的面孔陌生的心"。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可以领导成千上万人的企业家,不能说服家里的一个"宝贝"而找老师"告状"、"述苦"的现象绝非个别。家长常常感叹在子女面前,教育"无从下手"、"伤脑筋"。

究其原因,家庭教育的超现实性和不一致性是造成"望子成龙"和"顺其自然"的家庭教育方式的主要症结所在。 所谓的"超现实性",是指家长对待孩子"严"而出"格"。他们不能正确、客观地看待和教育自己的子女;他们往往对自己的孩子都有一种过高的估价和希望,常常用邻居、同事的小孩的优点去评判自己孩子的成败,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不平衡。

所谓的"不一致性",是指家长教育孩子"严"不入"格"。在情感上,家长都重视孩子的教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忽视教育的点点滴滴。如"顶嘴"、"自私"、"不招呼客人"、"不孝敬老人"等等行为,有的家长往往放松对孩子的严格要求。长此以往,孩子养成了一些不良行为,家长一旦醒悟,招数使尽亦束手无策。于是出现了学校里的"乖乖娃"成了家里的"小霸王"的异常现象。

现状之二:孩子的表现差强人意 现实生活中的孩子,由于受家庭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了种种令人担忧的"怪圈"。

"怪圈"之一、崇拜金钱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学生对金钱已越来越渴望。在学生的口袋里,或多或少装有零花钱。据调查,半数以上的学生拥有个人存款,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学生手中有了钱,请吃零食、赠送礼物、请打台球、玩游戏机的现象随之出现;用钱请人做作业、做清洁的现象也不是什么新闻;。。

"怪圈"之二:浪费钱物 

(1)测验考试成绩"达标"后的"奖金";

(2)替家长买东西时剩余的"零钞碎票";

(3)家长每天给孩子的早餐费和车费;

(4)个体经营者的孩子还有"帮工钱";

(5)亲戚朋友赠送的钱物……在学生眼里,这一切全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因而浪费钱物的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可以随意浪费食物,可以随心所欲地更换文具,衣服鞋帽不时髦新潮就打入"冷宫"。学校门口的地摊,其热闹程度并不亚于集贸市场。学校拾到的各种衣物,极少有学生前去认领。

"怪圈"之三:流行享乐 有的学生对生活十分挑剔:吃的要精细营养,穿的要新潮高档,用的要新奇漂亮。男孩玩的是四驱车、电子游戏机、变形金刚……女孩拎的是精致的小包,戴的是精巧的发卡,看的是精美的卡通书……有的学生上学、放学还要请人接送;有的学生干脆用钱雇佣"棒棒"背书包;有的学生懒得走路,打的回家让父母下楼给钱。在家里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

"怪圈"之四:唯我独尊 有的学生在家里对父母的称谓已用"喂"来代替。不能不说他不爱自己的父母,不能不说他不尊敬自己的长辈,也许,在他(她)的心目中,或许他(她)更爱的是自己,更看重的是自己。现在的独生子女,只知受人爱,不知爱别人。缺少互爱精神,对别人、集体的事漠不关心;缺乏平等、公正的意识,对损害别人的利益的事无动于衷,他们心中只有"我"的利益。

在学生中出现的种种"怪圈",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不良意识正在潜移默化地污染着学生的心灵。消除"怪圈",亟待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家庭教育的对策

对策之一:重视教育合力的形成

只有当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了合力,我们的教育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家长开放日,利用现代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观点,全面指导家庭教育。

1、指导家长"信任孩子"。孩子是新生力量,相信孩子,就是相信自己。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对孩子有充分的信心。

家庭教育范文3

(以熊本县为例)除了国家层面的立法外,日本各地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条例》制定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12月新修订的《教育基本法》第十条。具体的立法目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进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二是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学习和成长;三是督促儿童学习做父母的知识。《条例》确立了支援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明确监护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及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规定了一系列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条例》中,“监护人”除父母外,还包括执行监护权的人、未成年人的保护人以及养父母等;“儿童”为“年龄未满18岁的人”,相当于我国法律中的未成年人;“学校”不仅涵盖了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教育学校、特别支援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还包括保育园以及认定儿童园(指同时对保育园和幼儿园中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及对监护人育儿实施支援的机构),但不包括大学。此外,《条例》还将“地区活动团体”作为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具体包括社会教育相关团体、基于地缘关系产生的团体以及其他进行区域性共同活动的团体。《条例》不仅调整“父母的学习”,也调整“成为父母的学习”,这是《条例》的一大特色。所谓“父母的学习”是指监护人根据儿童发展阶段的不同,学习相应的家庭教育及育儿知识等,以便更好地胜任父母的角色;而“成为父母的学习”是指儿童学习家庭的责任以及育儿的意义等有关将来成为父母的知识。《条例》提出了支援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阐明了实施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的基本理念。即在实施支援家庭教育措施时,一方面强调监护人对其子女的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另一方面强调尊重家庭教育的自主性,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个领域和全体社会成员的作用,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家庭教育工作。《条例》强调监护人对其子女的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应当帮助子女养成必需的生活习惯,培养自立能力,实现身心和谐发展。可以说,这三项要求既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也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功能。同时,《条例》从培养父母的观点出发,强调监护人自身的成长也很重要,要求监护人努力实现自身的成长与进步。《条例》明确了熊本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县与基层的市町村进行合作的义务。其中,县的职责主要包括完善以支援家庭教育为目的的;在教育、福利等诸多方面全方位地制定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并切实执行。同时,由于市町村、学校、地区、企业等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进支援家庭教育的相关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条例》要求县在制定和执行措施时,应当加强与市町村、监护人、学校、社会公众、社会团体和企业等的合作。《条例》特别规定,在市町村制定或实施支援家庭教育的各项措施时,县应当向市町村提供相关信息、建议等其他必要的支援。此外,为确保各项得到落实,《条例》还要求县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财政措施,同时规定,知事应当汇总每一年度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向议会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前所述,《条例》将“养成必需的生活习惯,培养自立能力,实现身心和谐发展”确定为家庭教育的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庭、社会公众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努力实现上述基本功能,并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

《条例》规定了“地区居民”和“地区活动团体”的职责与义务,即社会公众和社会团体的职责与义务。要求社会公众齐心协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通过宣传当地的历史、传统、文化及举办各种活动帮助儿童健康成长。鉴于社会团体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进支援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加强与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支援家庭教育的各项工作,努力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为了从外部保障监护人能在家庭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条例》规定,企业(相当于我国法律上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在的单位”)应努力改善其雇员的劳动条件,帮助雇员实现事业生活的平衡和谐,使其事业与家庭两不误,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条例》还规定了六条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一是向父母提供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机会。二是推进“成为父母的学习”,由县总务部从推进私立学校教育改革事业费中对进行保育体验的私立中学予以相应的补助。三是培养支援家庭教育的人才。四是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合作。五是建立充实、完备的家庭教育咨询体系。。六是宣传、指导以及启发家庭教育。熊本县教育委员会制定、普及“家庭教育十条”,举办“熊本育儿谈话会”和家庭教育报告会,开展“用爱与教养培养孩子”的宣传活动,表彰支援家庭教育的个人和团体;县健康福利部对有关家庭教育的数据进行调查,及时提供相关的育儿信息。

二、日本家庭教育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一)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家庭教育法律体系

日本从普及家庭教育的理念出发,重视顶层设计,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教育基本法》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家庭教育法律体系。借鉴日本的经验,我国可先修订《教育法》,在总则中单列一条,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性质和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进行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规定家庭教育的概念,基本原则,各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家庭教育的管理和保障机制等问题。同时,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参差不齐,家庭教育事业的成熟程度也各不相同,可考虑先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形成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日本家庭教育立法体现了对家庭内部教育事务的干预以及对家长作为“教育者”的服务和指导。基于这一理念,日本家庭教育立法经历了以行政为中心到向行政与社会并重的转变。在此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家庭教育管理的主要推进者。这种模式有利于健全家庭教育相关体系,有利于保持家庭教育相关的连续性和执行力,值得我国借鉴。

(三)通过立法

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国在家庭教育的组织管理、人员投入、保障等方面都较难令人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教育工作缺乏相应的经费保障。日本家庭教育工作之所以能有效推进,除了实施全面的扶持外,通过立法建立稳定而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也是其关键所在。在日本,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及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拓宽民间筹资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或捐赠,使家庭教育工作获得较充裕的资金保障。在当前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的情况下,也应以立法确保对家庭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并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用足用好社会资助渠道,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坚持一般家庭与特殊家庭教育支援并重

。如《熊本家庭教育支援条例》就针对残疾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等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或监护人作了专门规定。该《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县在制定和执行支援家庭教育的措施时,须充分考虑监护人及儿童是否存在身体障碍,考虑监护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家庭情况。我国可借鉴这一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规定普适性的家庭教育扶持的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实际,重点针对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扶持。

(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地方立法

家庭教育范文4

报告指出,现代社会人才竞争,加之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家长们普遍重视家庭教育,但繁忙的工作占据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多家长对于儿童发展、家庭教育知识了解较少,迫切需要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从总体上看,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发展良莠不齐。随着不断加强有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们越来越需要专业的系统化培训来保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和队伍也亟须规范。

报告通过调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情况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环境,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现状和特点。据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数据显示,各省都已建有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省级协调机构第一负责人是省或领导的有4个,是妇联领导的有8个。。

报告认为,“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其提供主体应是。应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完善基本,落实相关规定,“为城乡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山东大力发展公益普惠中职教育

近日,山东省出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公益性、普惠性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

家庭教育范文5

一是推进家庭教育法规完善,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围绕家庭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家庭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家庭教育相关法规条例出台,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础

巩固发展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市、县(区)及乡(镇)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是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壮大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力量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骨干系统化培训,配合推进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高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条件的高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专长毕业生,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

四是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

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依托家长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文化活动站、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阵地,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重视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和关爱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社区、乡村设置专业社工岗位提供救助及指导服务。重视早期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借助幼儿园所的专业资源优势,发挥新婚夫妇学校、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妇女之家、儿童早教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基层阵地作用,开展公益性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普及。坚持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和问题咨询,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每学期或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比例。

五是创新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抓住重大节日、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等契机,策划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新颖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高活动的参与性、互动性,调动家长儿童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培养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和家长共同学习成长,形成和谐亲子关系。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引领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发展规范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化程度

健全发展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鼓励发展各类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加大各级购买服务力度,发展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开展家庭教育应用研究、骨干培训、指导服务,满足家庭教育工作发展需求。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为其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进程。

家庭教育范文6

关键词 民族地区教育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一、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存在的误区

1 缺乏共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指导思想不统一。

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的今天,国家的用人制度虽有改变,但对人才的需求量并不减少,质量并不降低。作为承担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和为本地区培养劳动后备军双重任务的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校教育应得到家庭的支持与配合。可是不少家长对子女读书却失去信心,认为国家不包分配而读书考学是无用的,这样既花钱又费时,不如多少懂点文化就外出打工还能为家里挣钱,于是,对孩子的教育也就不抱什么目的和希望,而是放任自流,导致学生流失严重。这与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不协调的。

2 缺乏沟通,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宽严尺度不统一。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各个行业对人才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文化知识过硬,而且要求思想道德、为人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达标。而要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人才,仅靠学校教育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得到家庭的积极配合,而现在的家庭教育,由于多数是独生子女,许多家长对子女是无原则的爱。在满足子女物质需要方面存在盲目性,子女想吃什么。想穿什么,想用什么,想玩什么,父母总是千方百计予以满足,这不仅使孩子娇生惯养,更会使孩子养成过高的物质厚望,甚至会导致以错误的手段来满足自己对物质的追求。对子女的学习、纪律要求却缺乏远见,一般只重智育,重知识,重考分,认为只要孩子能考高分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能力高低,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的养成,思想品德的优劣却无关紧要,这与学校教育的尺度也是不协调的。

3 缺少方法,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步调不统一。

由于家庭的环境,经济状况和人际交往的不同,家长的思想品德、文化程度,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少数家庭能对子女进行良好的教育,但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对子女的教育效果是不理想的。部分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时的态度是以自己的情绪为转移的,教育的语言和方法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常在酒后教育子女。不能掌握分寸,轻则唠唠叨叨没完没了,重则拳头棍棒,不分青红皂白。这种随意、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只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而教唆和纵容子女违法犯罪的也不乏其人,袒护包庇子女做坏事的也屡见不鲜。这岂不是与学校教育背道而驰吗?由于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严重失调,因而导致当教育效果不令人满意时。家长埋怨老师不负责任,老师埋怨家长不配合工作。

二、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的策略

1 适时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认识。

家长会是协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重要渠道。;第二,大部分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思想道德水准偏低,因而对国家的方针缺乏正确认识,对子女教育缺乏正确的指导;第三,由于生产、工作及生活琐事缠身,在教育子女上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教育也不到实处。为此,学校和班主任应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全校或班级家长会,首先组织家长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有关信息,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提高他们的水平,使他们明确方向,而不至于对子女教育产生错误的导向・其次,向家长介绍学校工作情况及办学方向,争取家庭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再次,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和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双方产生共识,达成协议,形成教育合力。

2 经常进行家庭访问,帮助家长解决教育疑难问题。

家庭访问是学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使之相互协调配合的重要途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一般问题,通过家长会可以解决,但要解决个别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通过家庭访问才能实现。在进行家庭访问时。班主任要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家庭教育情况、经济状况来研究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以指导帮助家长改变落后、粗野的家庭教育方式。家访要面向全体学生,既要访问后进生家庭,也要访问优秀生家庭,从中探索家庭教育的经验和规律。家访时要注意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尊心。切忌“告状式”的家访或“指责训斥式”的谈话,否则,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 建立家长委员会,制订家庭教育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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