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地 试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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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核准……………………………………. . 3 第三章 质检体系.......................................4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附件1:附件2: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臵要求附件3:工地试验室考核表各级试验室的工作职责 …………………………………4 各级工地试验室管理…………………………………. 11 监督检查……………………………………………… …23 试验人员请假制度 …………………………………… 25 工地试验室考核 ……………………………………… .25 附则 …………………………………. ……………….27 …………………….29 ………………………3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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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处试验室管理手册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重庆涪陵至丰都段、丰都至石柱段高速公路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确保工程建设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颁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建设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渝交质监[2007]14号《重庆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质监[2009]84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公路水运建设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重庆涪陵至丰都段、丰都至石柱段高速公路的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均适用于本办法。
工地临时试验室,是指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设立在特定建设项目或合同段工地现场,从事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的临时试验室。
第三条 重涪、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各工地试验室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在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内,按照核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核准
第五条 在重庆涪陵至石柱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均应当建立与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六条 工地试验室的核准详见渝交质监[2009]84号《重庆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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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工地试验室由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后报重庆市交委质监站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第三章 质检体系
第七条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设有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承包人试验室和监理办试验室的监督与指导、定期对全线试验室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 监理办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监理办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
第九条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项目公司文件等要求做好本管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章 各级试验室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试验检测工程师工作职责:
(一) 检查、指导各级试验室工作。对各级工地试验室检测资料、检测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上岗情况。
(二)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监理办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检查通报或下达整改指令。
(三)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程实体及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进行抽查,以掌握全线质量情况。
(四) 负责组织对新颁布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负责组织全线试验检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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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培训、学习和交流。
(五)协调监督机构的试验检测工作,配合监督检测试验工作的落实。
(六) 制定全线试验检测工作体系、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协调统一全线试验用表、原始记录及试验台帐,负责对监理办和承包人试验室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
(七)每月对全线各工地试验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下发检查通报,按照《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全线试验室进行综合考评。
(八)定期召开全线试验室主任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 监理办试验室工作职责:
(一) 监理办试验室在业务上接受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的指导,并按照要求配合项目公司做好试验检测工作。
(二) 监理办试验室应按照项目公司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取样具有代表性、试验及抽检报告要及时,同时监理办试验室还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不足,更好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三)监理办试验室在完成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应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复查,检测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检查及复查资料齐全,对承包人配合比、土工标准试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施工等全过程旁站。同时每月汇总、分析承包人和监理办的试验检测数据以及工地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监理办试验室主任及相关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体系运行情况承担连带责任。
(四)当监理办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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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或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委托具备公路检测资质的单位重新进行验证。
(五)监理办试验室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 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办的试验室审查,监理办试验室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⑵监理办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
标准试验管理程序图: 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或在试验监理旁站监督下进行标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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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施工控制 合格 不合格 承包人试验室提出试验意见 承包人试验室重新试验 监理办试验室平行或验证试验后签署审批意见
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
⑵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
⑶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⑷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验证试验管理程序图:
原材料及构件 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在监理的旁站监督下进行试验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提出试验意见 监理办试验室验证,签署意见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3、工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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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监理办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
⑵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
⑶监理办试验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总监办。
⑷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经监理办监理工程师审核。 工艺试验管理程序图:
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施实细则 监理旁站监督下在现场进行工艺试验 监理办审查批准
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4、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
容应包括各种材料性能,路基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监理办试验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⑵监理办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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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
⑶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监理办试验室也应进行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
抽样试验管理程序图:
承包人试验室按规定的抽样频率建立试验检测计划总台帐 监理办试验室审查、批准 承包人试验室按10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监理办试验室按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各级试验室的试验报告编号进入试验检测计划台帐,存档
5、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在各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时通过实际内在质量的检测来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监理办试验室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⑵监理办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监理办也应按照要求进行的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管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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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监理旁站下进行钻芯取样、加载试验等试验 监理办试验室监督 试验资料监理办存档备案
(五)监理办试验室应在每月23号前填写“试验月报”,经监理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由监理办试验室在25号前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
(六)监理办及承包人试验室只承担监理办及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七) 监理办试验室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抽检的力度,对拌和场的计量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对现场施工所用的原材料随时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应要求承包人清除出施工现场。
(八)监理办试验室及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和重庆市交委的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杜绝试验数据造假形为,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凡属试验资料造假行为,一经发现,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必将对责任人(包括报告中监理签字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线通报,屡教不改的,将驱逐出本项目,并报重庆市交委质监站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工作职责
(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接受监理办试验室、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检查和指导,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回复。
(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定期组织工地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综合能力。
(三)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台帐,定期交由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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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规范、标准及项目公司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各项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的验证试验、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和全频率抽样试验等。
(五)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定期将试验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给监理办试验室,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不合格材料,应及时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
(六)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在每月23号前填写“试验月报”并交监理办试验室,经监理办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与监理办的“试验月报”一起由监理办试验室在25号前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
第五章 各级工地试验室管理
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
(一) 各级试验室应根据附件1《××工程处试验室管理手册目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图、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
(二) 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公司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
(三) 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监理办,由监理办其进行审查、复检。同时监理办对试验室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将其抽检情况及承包人和监理办自检、抽检结果汇总后进行全线通报。
(四)监理办、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土工标准试验室、配合比类试验要具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监理办在收到承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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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验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抽检,原则上在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试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试验检测报告完成时间见下表。
检测报告完成时间表:
检测时间号 检测项目 (天数) 不含CBR,无侧限1 土工类 4 强度及回弹模量 含CBR,无侧限强2 土工类 10 度及回弹模量 砂、石集料3 类 砂、石集料4 类 每天不少于5 石料 7 全项 13 路基路面现场 现场确定 5km 每天不少于6 水泥 5、30 全项 14 桥梁混凝土构件 现场确定 3座 混凝土、砂7 浆配合比 石灰、粉煤8 灰 5 全项 16 桩基完整性检测 现场确定 20根 9、30 7、28天强度 15 隧道现场检测 现场确定 5km 每天不少于每天不少于7 含坚固性、磨光值 12 钢材 2 3 值 不含坚固性、磨光11 配合比设计 10 配合比设计 无机结合料 10 全项 沥青混合料 7 全项 9 沥青 7 全项 备注 号 检测项目 (天数) 检测时间 备注 (五)各级试验室抽样试验的频率要求如下: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 监理办试验室 100%全频率抽样试验 20%频率抽样试验 (六)抽检项目及频率:
1、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全频率(100%)的抽样试验。在此基础之上,监理办试验室应按不低于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取样方法等见下表:《路桥建设重涪、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此表中的频率是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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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相应的自检频率,试验工程师应在此基础之上各按20%抽检。对于表中的未尽事宜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办理。同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承包人、监理办试验室可相应增加试验检测项目。工地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及抽检频率一般由承包商外委,监理见证抽样及外委。
2、对桥、隧、抗滑桩等重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根据质量控制的需要,除按规定的频率自检、抽检外,要求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及监理办试验室对每片(节)梁、每根桩或柱、每根墩、每模二衬砼、每节墩身,挂蓝悬臂浇筑的每一节段等都要进行取样,进行自检和抽样。
3、本项目桩基检测、监控量测、隧道空洞检测由业主招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抽检频率满足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重庆市交委质监站质量管理的规定。
4、本项目原材料抽检频率原则上应满足相关国标、行标中对材料要求,一般分为料源检验及进场抽检两种形式。现场检测指标的抽检频率应满足相应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的规定,一般分为工序检验、交工验收检验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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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
第1页共5 页 序号 抽样试验检测项目 一 1 2 3 土样 颗粒分析 界限含水量 及塑性指数 标准击实 上路床 4 CBR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 1 2 3 4 5 6 7 8 细集料 坚固性 云母含量 轻物质含量 有机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为SO3 轻物质含量 有机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为SO3 含泥量试验 石粉含量(机制砂) 亚甲蓝含量(机制砂) 压碎值(机制砂) 粗集料 碱活性 坚固性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为SO3 筛分试验 粗集料表观密度试验 松方密度及空隙率试验 含泥量试验 针、片状含量试验 质量及指标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 WL≤50%、IP≤26 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 8% 5% 4% 3%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进场的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200m3为一验收m3时按一批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批(不足200 计算),每批至少取样一次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进行检测。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进场的同料源、同级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配的碎石每4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时按一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批计算),每批至少取样一次进行检测。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14
频率及取样方法 备注 原地面应进行液塑限及标准击实试验 路基原地面每公里至少取2点检测,填方材料应每取土场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检测 填方材料均应取样进行CBR试验 每料源至少取样一次进行检测。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可增加检测项目及频率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可增加检测频率 每料源至少取样一次进行检测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可增加检测频率 9 压碎指标值试验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
第2页共5 页
序号 四 1 2 3 4 五 1 六 抽样试验检测项目 水泥 安定性 凝结时间 细度 石材 母岩抗压强度 钢材 质量及指标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频率及取样方法 进场的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的水泥,袋装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散装以500t为一批(不足500t的按一批对待)每批至少取样一次进行检测。 备注 胶砂强度(3天、28天)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水泥化学分析暂定为每种水泥送样一次。 同料源,每个料源取1组试样检测,如料源发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生变化或对材质有怀疑时,应取样检测。 1 2 3 4 进场钢筋每批(同一拉伸 规格、同一炉号、重量不超过60T),在其中两根钢钢筋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筋上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两个试件,一个试件用弯曲 于拉力试验,一个试件用于冷弯试验。 同级别、同直径、不大于100T为一验收批,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各精轧螺纹钢筋拉伸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截取两根试件,一根做拉力试验,一根做弯曲试验。 以设计文件规定频率抽检及判定,每进场批中空注浆锚杆 按设计要求 抽检1次,每次抽取3根做拉伸试验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接按技术规范及设计闪光对焊 头作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要求 6个试 件,3个试件做拉力试验,3个试件做弯曲试焊接接头 验。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搭接电弧按技术规范及设计(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焊 要求 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接头作为一验收批,每批取3个试件做拉力试验。 15
一般检测拉伸强度及伸长率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
序号 4 抽样试验检测项目 焊接 接头 帮条 电弧焊 质量及指标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频率及取样方法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接头作为一验收批,每批取3个试件做拉力试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亦作为一个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及3根同一钢筋上的母材做单向拉伸试验。 同一钢号、同一直径、同一抗拉强度、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以每60T为一验收批,从每批中任意选取5%盘(不少于3盘)的钢丝,从每盘钢丝的两端各截取一个试件,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试验, 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制造的钢绞线以每60T为一验收批,每批选取3盘各截取一个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每批少于3盘,应逐盘取样进行试验。 每料源检测1次 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的锚具、夹具应以不超过1000套作为一个验收批,从同批中抽取6套锚具或夹具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的锚具、夹具应以不超过500套作为一个验收批,从同批中抽取6套锚具或夹具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每100t为一批(进场不足100t时按一批抽检)。每批从10处不同位臵抽取,混合均匀后检测。 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抽检频率为2% 按照设计要求检测,采用轻型或重型触探试验检测,一般每处不少于3点。强夯臵换的检测数量一般不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少于3点。 按照设计要求检测,每处基础一般不少于3点。 按照设计要求,每处嵌岩桩检测1组,钻去φ50cm圆柱形芯样,高径比采用2:1 ≥96 ≥96 ≥96 ≥94 ≥93 ≥90 ≥96 每压实层50m2检测一点,不足50m2至少检测一点。 16
施工规范规定:每1000m2至少检测2点,不足时检验2点。 备注 连接器每种规格、每个料源外委检1次。 第3页共 5页
5 钢筋机械连接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七 钢丝 1 拉伸 按国标要求 2 八 1 2 九 弯曲 钢绞线 拉伸试验 松弛试验 锚具 锚具、 夹具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1 静载 锚固试验 锚具、 夹具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十 十一 1 2 十二 1 2 十三 石灰钙镁含量 软基处理 碎石桩单桩密实度检测 软基处理后路基 地基承载力 桥涵结构物基础 桩底基岩强度 路基土石方现场检测 零填及挖方(m) 压实度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0 -0.3 0.3 -0.8 0 -0.8 1 填方(m) 0.8-1.5 >1.5 填方原地面 桥涵及构造物的回填,锥坡锥心回填、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
序号 抽样试验检测项目 质量及指标要求 2 弯沉检测 按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频率及取样方法 第4页共5 页 备注 路床顶面检测 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两组试件,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一组试件。 每1工作班组制取3组试件。 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1000m,取四组,≥500m取三组,<500m取二组。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一组(三个)试件。其它工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3混合料的工程,不得小于一组。 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者应制取2组。 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处合并制取2组。 超声波法及低应变检测每根桩基 同厂家、同规格每批抽检3块。内在质量每200块抽检1块。 十四 砌体工程 1 砂浆强度 十五 注浆工程 1 净浆强度 十六 混凝土工程 1 2 砼抗弯拉强度 喷砼抗压强度 上部构造 墩柱、桥台等 桩基础 涵洞等构造物 十七 1 十八 十九 1 二十 1 2 桥梁桩基础 完整性 桥梁支座 排水材料 排水板等 防水材料 防水卷材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防水板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3 砼抗压强度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砼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一般检测压、剪强度,内在质量,变形、模量等指标 主要检测通水同厂家每500卷为1批,不足500卷按1批抽检,量、拉伸强度、每批中分别抽取2卷。 延伸率、抗弯折性能等 主要检测耐静水压、拉伸试验、撕裂力、柔度、光老化强度等 同厂家,同规格,每300卷为1批,不足300卷按1批抽检,每批中分别抽取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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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要求一览表
第5页共5 页 序号 抽样试验检测项目 质量及指标要求 二一 土工织物 1 无纺土工织物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频率及取样方法 同厂家,同规格,每500卷为1批,不足500卷按1批抽检,每批中分别抽取2卷。 同厂家每500卷为1批,不足500卷按1批抽检,每批抽取5个试样。 同厂家每10000m2为1批,不足10000m2按1批抽检,每批抽取5个试样。 每1工作班组制取3组试件。 按照设计要求频率抽检,一般碎石桩检测成桩数的0.2%,并不少于3根。 备注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强度、老化性能等指标 主要检测抗拉强度、伸长率、焊点极限剥离力等,具体按照设计文件确定。 主要检测断裂拉力、断裂伸长率、连接件抗剪强度等 2 土工格栅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3 1 土工格室 净浆强度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按国标及设计要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二 复合地基承载力 二三 钢筋连接套筒 设计文件有要求时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为确定套筒等级,每种规格,不同料源检验主要检测拉伸试验、1次。一般抽取3组(9根)套筒与钢筋的连高应力反复拉压,大接件,同时抽取与连接件同根钢筋母材3根。 变形反复拉压 二四 其他检测 1 锚杆抗拔力试验 一般每300根随机抽检3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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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档案管理
1、各级监理单位、试验室、施工单位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及时整理,分类存放和保管。
2、各参建单位内部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保存按照本单位管理要求执行。与项目有关的往来文件、工作指令、会议纪要、委托、抽样资料、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等技术资料必须按照业主的规定分类整理、保存。
3、检测资料的保存:所有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资料均作为保存资料,保存期限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工程中监理委托单、抽样单及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应同检测技术资料一起归档,按保密资料保存。
4、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档案资料、内部质量管理文件及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限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5、本项目有关的管理表格、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台帐等表格采用业主批准的统一格式。
第十四条 试验室设臵要求:
(一)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检测单位,应达到交通工程甲级试验室标准,并具有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臵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以上监理与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
(二) 监理办试验室及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的试验室。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并通过项目公司验收和重庆市交委质监站备案审核。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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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和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上岗证,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专业试验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办试验室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监理办如设现场监理组,现场监理组也需根据工程要求建立简单的试验室,配备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四)量值溯源:各级试验室的试验仪器均应交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做好检查记录。专用仪器由交通工程试验专用仪器计量检定站计量,通用仪器由各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通用仪器范围如下:烘箱、高温电炉等热工仪器;搅拌站称重设备、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天平、秤等衡器;尺等量具。通用仪器范围外的均为专用仪器,请严格按类别分别请以上两家单位计量,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请测绘专用仪器计量站或其他监督部门计量。使其能溯源到国家标准,它对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至关重要。工地试验室的量值溯源如下: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图 标准物质溯源图 国家计量基准(国家级计量站) (国家计量基准)国家标准物质 国家预发了许可证的标准物质 检测工作用标准物质 副计量基准(省、市级计量站) 送检 检测校准用计量器具 自校 各类检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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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和监理办试验室应对承包人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工程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增加仪器设备。
第十五条 试验室环境要求: (一)环境建设
1.工地试验室宜设置在项目经理部或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同时又要达到环境优美整洁、布局合理、安全适用;
2.工地试验室用房结构设计应考虑空间跨度以及各种恶劣气候的影响,以保证其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
3.工地试验室周边排污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 (二)试验场所布局:
1.工地试验室要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内容设置办公区域和功能区域。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室,办公室不少于2间;功能区域包括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混凝土成型室、养护室、力学室、样品室等,路面工程项目还必须包括无机结合料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工地试验室要布局合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摆放科学;
2.工地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的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等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工地试验室应采用长60cm×宽40cm的铜制牌匾、黑体字,牌匾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为“母体机构名称+建设项目合同段名称+工地试验室”。牌匾应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匾底线距地面高度为160cm;
4.办公室和功能室应设置醒目门牌;
5.办公室墙上应张贴晴雨表,人员考勤表、人员去向表、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以及工地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等,工地试验室职责、机构框图等应采用蓝底白字,宽60cm×高90cm的标牌,挂贴于离地高度150c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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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办公桌、资料柜等要摆放合理;
6.办公室宜安装空调,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工地试验室功能室布局:
1.一个试验项目需要使用多个功能室的,功能室之间距离不宜太远; 2.各功能室电源插座应高出底面100cm以上,防止清洗时进水漏电; 3.功能室内主要设备旁边的墙体上应挂贴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格为宽40cm×高60cm,蓝底白字;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检校证书复印件应用竖放硬面夹挂在相应的设备后面墙体上,离地150cm;
4.功能室内设备摆放应尽量减少人流与物流的交叉,防止相互干扰; 5.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的控制设施;如水泥室、集料室、混凝土成型室、力学室、养护室等均须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对有环境要求的区域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对于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准养护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2个温湿度表;
6.功能室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80cm之间。操作台应保证其稳固性。台面应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台下设置储物柜的,储物柜柜面应采用统一材料制作,保持美观;
7.功能室应设置给排水设施。水泥混凝土成型室应设置水槽及沉砂池,以方便清洗及环境保护。标准养护室应采用温湿度同步控制设备,地面上要设置环行排水沟,便于养护室内水排出室外。标养室内应设置试件养护架,养护架须具有一定刚度,分层搁架应镂空处理,试件间距不小于2 cm,保证试件的养生效果;
8.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安装大功率排气通风设备。
9.样品应采取隔仓和货架存放;样品存放须防潮;隔仓存放的隔墙高为60cm,仓后墙120cm高处应贴材料标识牌。材料标识牌为宽30cm×高20cm,蓝底白字。
第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
(一)工地试验室应设置检测工程师、检测员以及辅助人员岗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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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试验室应根据人员持证情况、专业范围、技术特长等划分人员具体岗位,审核及检测范围见附件9。
(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于高速公路设置合同段或里程5km以内的路基施工合同段的工地试验室持证人员应按照规定保证不低于2师3员的最低标准;对于总承包的大标段,则应按标段总里程除以5后得出应设立工点数,工地试验室所在工点按2师3员配置,其余各工点最少按1师2员配置,所有工点需配置的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的总和即为该总承包标段工地试验室所需试验检测持证人员的最低配置标准。对于路面工程,合同价在3.0亿元以内的,应配备不少于8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检测工程师证书不少于3人;3.0亿元以上的,合同价每增加1亿元,应增加不少于1名持证检测人员。
(三)监理工地试验室:对于受监工程合同价在10亿元以内的,应配备不少于6名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其中持检测工程师证书不少于2名;合同价每增加2.5亿元,应增加至少1名持证检测人员。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配置
(一)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中标文件要求,并能适应工程内容和规模的相关要求,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应按满足基本运转要求的原则配置。
(二)仪器设备的精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应满足试验检测规程相关要求。工地试验室应至少配备一辆专用汽车,用于检测工作的开展。工地试验室应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具备网络通讯条件。
(三)仪器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试验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安装。需要设置基座的,基座顶面应保持水平并采用地脚螺拴固定设备;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应设置混凝土台座,周围存在振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5mm的厚橡胶垫。
(四)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第十 工地试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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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包括:试验室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岗位制度,工地试验室人员考勤及外出登记制度,仪器设备检校(包括自校)、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原始记录填写、复核及试验报告分析、审核、签发制度,外委试验送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管理: 1.试验检测人员须挂牌上岗。
2.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所有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因事请假超过3天须书面报请项目公司同意。
3.试验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工地试验室,且不得在项目部其它内设部门兼职。
4.工地试验室应保持检测人员稳定,备案批准的检测人员6个月内不得变更。通过备案后,工地试验室所有持检测证人员变更均须由母体机构提出,经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后方可离岗。
5.工地试验室对试验室持证人员信用评价进行管理,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
6.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档案应按一人一档建立,内容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检测证及劳务合同(或协议)影印件。
7.监理工地试验室应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均需出具书面记录,并双方签认。
(三)工地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应加强对母体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文件、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以及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形成完整的学习记录并归档。
(四)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含自校)计划并按期进行,检定、校准周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2.自校应编制检校规程并配备专用的、经检定合格的测量参考标准。 3.校准类设备应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符合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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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以及功能性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 5.试验过程中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6.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存在修理、搬运等情况,须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所有仪器设备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仪器设备应实施“绿、黄、红”三色状态标识管理。
8.仪器设备档案应按一机一档建立,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台帐、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入场以来历次检校证书或记录、检校合格确认表、维护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
(五)试验环境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的面积以及环境条件应分布满足附件1、附件2要求。
2.工地试验室环境条件应明确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环境按要求进行监测并记录。
3.工地试验室至少应配置3个灭火器,合理分布在各功能室。工地试验室应经常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
(六)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管理:
1.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及授权参数搜集齐全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并受控,工地试验室应建立本试验室所使用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
2.工地试验室在收到材料进货通知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取样,取样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并有取样记录,同时按要求留样。取样应建立台帐,取样台帐、取样记录应与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一并存档。监理及业主工地试验室取样应由本室检测人员按规范进行抽取,严禁代取。
3.工地试验室应建立统一的样品编号规定并按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识别标识应清晰、准确地标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编号及状态(待检、在检、检毕以及留存);工地试验室应建立样品台帐(含留样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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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出入库登记台帐等。
所有样品均应有唯一性标识,材料和样品标签长6 cm×宽4 cm,白底黑字,内容包括:样品名称(规格)、样品编号、厂家或产地、取样日期、取样人。桶装和瓶装样品的标识宜直接正面粘贴,袋装样品的标识宜直接粘贴在相同尺寸的硬板上,用铁丝绑扎在袋口。对于水泥、外掺料、沥青等样品,试验室应另外留样作为复检样品,在对其进行有效密封后编号、贴上封条(封条上应进行识别标识),一般情况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样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试验完成后或留样到期后的样品处置应按管理要求进行。
混凝土或砂浆试件等的标签内容应包括:构造物名称、构造物部位、制件日期、制件人。监理和项目公司工地试验室抽检的水泥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成型后可在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标养室进行养护,但存放试件不得超过7天,监理和项目公司工地试验室应在试件上认真标识并督促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妥善保管。(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入∕出库记录台帐见附件3)
4.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经监督机构备案批准的参数范围内的检测工作,不得超范围、超期开展检测工作;检测频率应满足规定要求。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应根据质监机构发放的备案通知书进行核查,出具书面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
5.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格式填写。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相关信息完整、更改规范、单位制使用正确、结论表述正确、签字盖章齐全、依据标准正确。试验检测人员应加强对试验检测数据的管理,重要数据须作好备份。
6.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自检试验台帐,监理和项目公司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与受监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自检台帐相对应的抽检台帐;外委试验应建立外委试验台帐,外委试验报告应单独存放;不合格报告应建立不合格试验台帐,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存放,并收集不合格材料、实体的处理说明或整改报告进行归档。各种台帐应与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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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息完全一致,严禁编造虚假数据、记录和报告。
7.试验报告的审核、签发应按工地试验室相关规定进行,严禁代签。 8.工地试验室应加强本项目的外委试验管理工作:工地试验室在项目开工前应向监理工地试验室提交非常规检测项目的外委试验计划(包括外委项目以及具体参数、频率),监理工地试验室审查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外委试验选择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行业等级检测资质证书(含相应委托参数)并通过计量认证(含相应委托参数)。
工地试验室外委试验的试验频率和委托参数应满足规定要求,超出工地试验室核定能力范围的检测参数均应进行外委,监理应对外委试验取样进行见证并签字。
第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或本区域相应范围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对超出工地试验室业务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需委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条 同一个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将同一批号样品试验检测任务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也不得委托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基本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涪陵至丰都、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方式为定期或不定期,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立的工地试验室是否持续符合建立要求,是否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开展检测工作;
(二)是否在规定检测范围内开展工作,有无超范围检测情况; (三) 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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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检测环境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五)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六)工地试验室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有效情况; (七)工地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人员有无变化; (八)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
(九)外委检测项目是否委托给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是否达到规定检测频率;
(十)其它监督检查有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罚则
(一)若出现各级试验室违规操作现象,将按照渝交质监[2007]14号《重庆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如检测人员出现违规操作现象,将按照交通部颁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或路桥建设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试验检测工程师按按照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制定的对监理办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并按照《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七章 试验人员请假制度
第二十四条 监理办试验室主任、试验监理工程师以及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在施工期间休假实行请假制度,请假人员必须提前2天办理请假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监理办试验室人员请假制度按照《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请假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试验室备案,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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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对以上所有人员请假进行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指派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认可的临时代理人主持工作。
第二十 监理办试验室主任及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应按时出席业主或监理主持召开的相关技术工作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理办试验室应对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的月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试验检测工程师将采用不定期的方式对监理办试验室主任、试验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试验室主任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章工地试验室考核
第三十一条 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本工程的质量、让试验检测更好的服务于施工现场,特制定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将作为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二条 制定依据
(一)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二)《公路水运建设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三)重庆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四)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重庆市公路水运建设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三十三条 适用范围
丰涪、丰石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 第三十四条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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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0分);
(二)检测环境是否符合有关要求(5分);
(三)工地试验室设备配臵、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10分);
(四)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是否满足要求,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10分);
(五)外委检测项目是否委托给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是否达到规定检测频率(10分);
(六)是否按照要求制定试验检测计划和频率,试验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20分)
(七)日常管理及各级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0分)。 (八)不合格品的处理及上报。(5分) 考核时内容和分值可根据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 考核人员组成及评分标准
1、对监理试验室考核:每季度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人员对监理试验室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分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将全线通报批评并抄送母体试验室。80~90(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合格,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将全线通报表扬,评为优良者方有资格参加奖励评比。
2、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考核:每季度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分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将全线通报批评并抄送母体试验室。80~90(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合格,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将全线通报表扬,评为优良者方有资格参加奖励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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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奖惩办法
1、施工单位试验室:考核满分为100分,评分低于80分者、评比为最后一名者每次课以该项目部10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全线通报,连续两次评分低于80分者课以该项目部20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全线通报批评,要求责任单位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2、监理试验室:考核满分为100分,评分低于80分者、评比为最后一名者每次课以该监理办10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全线通报,连续两次评分低于80分者课以该监理办20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全线通报批评,要求责任单位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3、被评比为施工单位试验室第一名者奖励该试验室每次10000元人民币,连续两次及以上评为第一名奖励20000人民币。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拿该次奖励的40%奖金。
4、被评比为监理试验室第一名者奖励该试验室每次10000元人民币,连续两次及以上评为第一名奖励20000人民币。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拿该次奖励的40%奖金。
第三十七条 考核时间
从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竣工为止,每月对各监理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考核,每季度评比一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办法如有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不相符之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其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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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处试验室管理手册目录》 2、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臵要求 3、工地试验室考核表
4、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一览表
5、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一览表
附件一
《××工程处试验室管理手册目录》
目 录
机构基本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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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机构概述
1.2 试验检测项目及工作范围 1.3 对外委托试验检测项目及范围 1.4 试验检测工作采用标准规范、规程 1.5 试验室环境条件 第二章 质量方针目标及承诺 2.1 质量方针 2.2 质量目标 2.3 质量控制措施 2.4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检测人员 3.1 组织机构框图 3.2 试验检测人员登记表 3.3 试验检测人员分工标 3.4 试验检测人员素质要求 3.5 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 3.6 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 3.7 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守则 第四章 岗位职责 4.1 部门岗位责任制 4.2 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章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5.1 总则
5.2 仪器设备的购臵验收 5.3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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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检测 5.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 5.6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5.7 仪器设备降级报废封存制度 5.8 计量器具标准物资的使用管理 第六章 样品管理 6.1 总则 6.2 职责 6.3 抽样管理
6.4 试样委托(取样)登记 6.5 样品验收
6.6 样品的检后处理与留样制度 第七章 检测工作程序 7.1 总则
7.2 检测工作程序流程图 7.3 检测工作采用标准 7.4 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程序 7.5 检测工程中的质量控制 7.6 检测工作各环节的责任 7.7 原始记录 7.8 数据处理
7.9 现场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7.10 检测报告 7.11 检测报告的保存 第八章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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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8.2 危险品的保管和安全工作制度 8.3 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制度 8.4 标准图书资料的管理制度 8.5 技术资料保密制度 8.6 资料室管理制度 8.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8 养护室管理制度 8.9 试验操作室管理制度
8.10技术文件制度、颁发、修改制度 8.11《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8.12允许偏离文件、、标准例外情况的处理措施 8.13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8.14检测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试验仪器校准规程
9.1 电热鼓风干燥箱校验方法 9.2 混凝土坍落度仪校验方法 9.3 公路工程用砂标准筛校验方法 9.4 跳桌校验方法
9.5 碎石或卵石针状规准仪校验方法 9.6 容量筒校验方法
9.7 碎石或卵石压碎指标仪校验方法 9.8 金属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机校验方法 9.9 雷氏夹校验方法 9.10 玻璃仪器校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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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砂浆稠度校验方法
9.12 恒温恒湿混凝土试件养护箱校验方法 9.13 水泥比重瓶校验方法 9.14 混凝土试模校验方法 第十章 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10.1 负压筛析仪操作规程 10.2 水泥净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0.3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操作规程 10.4 水泥胶砂震实台操作规程 10.5 电动抗折试验机操作规程 10.6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操作规程 10.7 水泥恒温恒湿标准养护箱操作规程 10.8 101-2.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操作规程 10.9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操作规程 10.10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0.11混凝土强制式搅拌机操作规程 10.12砼维勃稠度仪操作规程 10.13砼震动台操作规程 10.14砼贯入阻力仪操作规程
10.15 WE—1000A液压式万能试验机操作规程 10.16 TYE—2000型压力试验机操作规程 10.17硬度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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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臵要求
路基、结构工程 (一)路基工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克)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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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 脱模器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灌砂筒 滴定管及玻璃瓶 路面材料强度仪(带应力环) 分析天平(1/1000、1/10000监理办、试验室 √/☆ √/☆ √/☆ √/☆ √/☆ ☆ √/☆ 承包人、试验室 √/☆ √/☆ √/☆ √/☆ √/☆ ☆ √/☆ √ √ √/☆ √/☆ √/☆ √ √ ☆ √ 土壤筛 烘箱 弯沉仪(5。4m贝克曼梁) 路面折叠式3米直尺、塞尺 15㎏/1g电子天平 15㎏/5㎏电子天平 自由膨胀率试验仪 无侧限压力仪 砂浴电炉 游标卡尺 箱式电阻炉 分光光度计 生石灰浆渣测定仪 红外线温度速测仪 甲、乙种土壤比重计 调温电炉 √ √ √/☆ √/☆ √/☆ √ √ ☆ √
(二)结构工程
监理组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仪器设备名称 600KN或1000KN万能试验机 300KN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 2000KN压力机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设备(包括胶砂搅拌机,振实台等) 沸煮箱 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测定仪(新标准) 水泥净浆搅拌机 电动抗折机 负压筛析仪(80um筛析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试验室 √ √/☆ √/☆ √/☆ √/☆ 承包人 试验室 √ √/☆ √/☆ √/☆ √/☆ 10 雷氏夹膨胀值测量仪(含雷氏夹)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水泥混凝土恒温恒湿养护箱 标准养护室 混凝土搅拌机 混凝土振动台 混凝土弹性模量测定仪 混凝土坍落度筒 2000g/0。01g电子天平 16㎏/1g电子天平 19 回弹仪(可测碳化深度、带钢砧) 20 国家新标准方孔石子、砂石筛 21 22 23 24 25 26 针片状规准仪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烘箱 抗压夹具(新标准) 胶砂三联试模 振筛机 38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各型号试模及试件成型工具 泥浆比重计、含砂量测定仪、粘度测定仪三件套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 水泥比重瓶 水泥混凝土稠度仪(维勃仪) 游标卡尺 磅秤、台秤 超声波检测仪 洛杉矶磨耗机 磨光机 透气仪 砂的相对密度试验仪器 混凝土抗渗仪(包括脱模器) 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 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 砂浆搅拌机 砂浆稠度仪 砂浆分层度仪 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 水泥胶砂振动台(旧标准) 布洛维光学硬度计 反复弯曲机 金属探伤仪 钢筋标距机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钢筋锈蚀测定仪 2米直尺 细集料粗糙度测定仪 细集料棱角性测定仪 冲击值试验仪 √ √ √ √/☆ √ √ √ √ √/☆ √ 39
二、路面工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仪器设备名称 针入度仪 延度仪 软化点仪 马歇尔试件击实仪 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试验用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脱模器 沥青混合料离心抽提仪 离心式沉淀机 方孔集料标准筛 石料压碎值试验仪 游标卡尺 烘箱 恒温水浴 路面取芯钻机 连续式路面平整度仪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6000g/0。1g电子天平 浸水天平 砂当量仪 马歇尔试模 脆点仪 闪点、燃点仪 沥青薄膜烘箱 蜡含量仪 沥青标准粘度仪 恩格拉粘度仪 沥青含水量测定仪 沥青运动粘度仪(180℃) 沥青理论密度仪 监理办 试验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人 试验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路基工程中带☆号的仪器设备在路面工程底基层和基层中会使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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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地试验室考核表
单位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1、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不真实每份资料扣2分;(12分) 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20分); 2、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试验检测项目不全、资料不规范每项口0.5分;(8分) 2、检测环境是否符合有关要求(5分); 3、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校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10分); 1、操作室工作环境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摆放规范布局合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2分); 2、操作室温湿度应满足试验检测需要,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3分) 1、试验仪器设备均应经过具备检定资质的单位检定或自检后方可使用,未经过检定或自检,每台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6分) 2、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台帐,没有建立该台帐扣4分,建立台帐但台帐不完善扣2分。(4分) 4、工地试验室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有效情况(15分) 5、工地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人员是否满足要求(10分); 1、工地试验室管理是否全面、是否到位;(10分) 2、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是否正常、是否能满足工地试验室检测的需要;(5分) 1、人员:工地试验室应配备质监站要求和结合本工程需要的足够试验人员,如果未按照上述要求,每人次扣2分;(6分) 2、设备: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本工程特点配臵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如果未按照要求,每台设备扣1分;(4分) 6、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5分); 为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定、真实性,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活动,如果未按照规范、规程进行检测每人次扣1分, (5分) 41
7、外委检测项目是否委托给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是否达到规定检测频率(5分); 8、是否按照要求制定试验检测计划和频率,试验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15分) 9、其它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5分)。 10、不合格品的处理及上报。(10分) 检查人 特种材料等进场后必须外委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如果未按照要求外委,每种材料每次扣0.5分;(5分) 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进行检测,如果检测频率达不到要求或错检、漏检,每次扣3分; (15分) 重庆市质监站检查和项目公司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个扣1分;(5分)。 不合格品未及时处理每个扣1分,未及时上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处的每个扣0.5分。(10分) 检查得分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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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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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备注 15 15 20 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 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以及大功率排气通风设备 应按样品状态分区 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 宜配置防火、防潮、防蛀设施 土工室 集料室 水泥室 水泥混凝土及砂浆成型室 25 养护室 力学室 无机结合料室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 现场检测室 收样室 留样室 办公室 资料室 30 30 15 30 10 5 5 40 15
附件五: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一览表 一、集料试验:
除非另外有规定,试验检测环境温度应为15~30℃ 二、 水泥试验:
1.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时,试验室相对湿度≤50%;
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测时,应满足试验室环境温度为20±2℃、相对湿度>50%,其中水泥试样和试验用水等温度应与试验室温度一致。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90%。
3.水泥胶砂强度检测时,试件成型室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50%;试件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温度应保持在20±1℃、相对湿度≥50%。
三、 水泥混凝土试验:
1.水泥混凝土试件成型后,应用湿布覆盖其表面(或其它保湿方法),在室温20±5℃、相对湿度>50%的环境下静置一到两个昼夜后拆模,并作外观检查、编号,对有外观缺陷的试件应除去或人工补平。
2.将完好的试件放入养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的标准养护室中进行养护;试件宜放置在铁架或木架上,试件表面应保持一层水膜,避免用水直接冲淋。
(1)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试件从试模中脱出并称重后,应立即放入密封湿气箱或恒温室进行养生;整个养生期间温度应保持在20±2℃。
(2)钢筋试验:
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应为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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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焊接接头拉伸、弯曲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3±5℃。
(3)沥青试验:大部份沥青原材料试验均有试验温度要求,为使沥青试验尽可能在恒温条件下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要对试验检测环境进行有效控制,沥青室应装冷热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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