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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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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监理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

总体要求

1、监理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佩带胸卡,否则不准行使监理权利。对于各部位、工序的质量要求应有统一标准,依据设计要求一一对号入座,不得想当然办事。

2、要检查质检的时效性,每一工序完成集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过程要有文字记载。

3、监督质检人员现场检测应真实填写,不能事后补填,更不能有虚假数据。

4、抽检工作应有施工方人员在场,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监理人员要对本人在任何文件、表格中的签字负有责任。

一、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办法

1.1.目的:

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动态控制管理的主要手段,各级监理人员要做到腿勤、眼勤、口勤、手勤、勤跑、勤看、勤问、勤记,

实现对工程建设动态管理控制。

1.2.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人员、按本人职责范围,专业分工,定时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且要逐级督促检查,在监理日记中作巡视检查记录。

1.2.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除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亲自巡视检查外,并负责检查各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的执行情况;

1.2.2.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除对本标段工程重要施工部位每天巡视检查外,并负责检查标段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的执行情况;

1.2.3.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日常巡视检查。

1.3.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3.1.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及与计划安排有无偏差;

1.3.2.施工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1.3.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1.3.4.须持证上岗的工作是否有上岗证件;

1.3.5.已通知返工整改的施工项目是否进行整改;

1.3.6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1.4.现场巡视检查的次数:

1.4.1.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每天都必须到本标段的施工现场巡视1~2次;

1.4.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需到本专业的重点施工部位巡视检查1~2次;

1.4.3.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需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2~3次。

1.5.现场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

1.5.1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规程、规范、图纸要求或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发现质量隐患,都要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及时提出纠正或处理,同时跟踪其纠正或处理过程。

1.5.2.对多次口头通知为进行纠正的,应向施工单位发送《监理通知》,对问题严重、危害较大的通过业主代表责令停工整改;

1.5.3.《监理通知》发出后,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并将纠正情况填写《监理通知回执单》送监理单位,有关监理人员要检查其纠正情况。

1.6.现场巡视检查的记录与报告:

1.6.1.各级监理工程师应将现场巡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本人监理日记中;

1.6.2.现场巡视检查发现较为严重的违规、重大质量隐患,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外,并要逐级向上报告,同时记录在案;

二、施工质量分析会议

2.1.目的:为及时了解施工质量状况,分析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研究确定具体措施,监理部应适时召开施工质量分析会议。

2.2.监理人员的职责:

2.2.1.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施工质量分析会议;

2.2.2.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组织有关监理人员提出会议的中心议题,并在会上报告;

2.2.3.总监办公室负责发出会议通知,做好记录,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2.2.4.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会议对有关问题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3.会议的主要内容:

2.3.1.施工质量阶段性小结;

2.3.2.分析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预控措施;

2.3.3.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又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3.4.表扬质量优良典型,宜传先进施工经验。

2.4.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人员:

2.4.1.项目法人单位代表及有关技术人员;

2.4.2.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质检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

2.4.3.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

2.5.施工质量分析会议的程序:

2.5.1与会人员签到;

2.5.2.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开会,提出本次会议议题;

2.5.3.副总监理工程师作质量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情况、表扬好的典型,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2.5.4.施工单位汇报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2.5.5.对质量动态进行分析、讨论,提出预控措施;

2.5.6.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会议总结,宣布会议议定事项;

2.5.7.会议由总监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印发会议纪要。

2.6.施工质量分析会议的召开频次:

2.6.1.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同监理例会一并召开,也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

2.6.2.根据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可适当召开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研讨会。

三、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核办法

3.1.目的:

3.1.1.审核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及采取施工措施的可操作性;

3.1.2.掌握了解施工技术方案的内容,监督检查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

3.2.监理人员的职责:

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标段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对审核意见签认。

3.3.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核的内容:

3.3.1.是否按编、审、批程序审签,签字是否齐全,确认文件的合法性;

3.3.2.施工技术方案的内容及附图、附表是否齐全清楚;

3.3.3.采取施工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明确;

3.3.4.对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

3.3.5.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体。

3.4.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程序:

3.4.1.各标段收到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后,由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施工单位一份,送项目法人一份;

3.4.2.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措施不完善,满足不了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时,应提出修改和增补的要求,退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

3.4.3.审核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对重要及关键工序的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了解有关技术问题;

3.4.4.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施工措施或违反施工措施操作,应及时提出改正要求,并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联系,同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对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口头说服无效时,即签发《监理通知》或限期进行整改。

四、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审验办法

4.1.目的:

对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器进行审验,确认其有效性。

4.2.监理人员的职责:

4.2.1.副总监理工程师、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现场实验室的审验;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施工使用的计量器具和现场施工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审验。

4.3.审验的范围:

4.3.1.施工现场实验室;

4.3.2.施工质量检验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和器具;

4.3.3.施工测量使用的各种仪器和工具;

4.3.4.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4.审验的内容:

审验施工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件及其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件应齐全,

并在有效期限内。具体审验内容为:

4.4.1.实验室:

4.4.1.1.试验室的定级及资质证件、发证单位、证件有效期限;

4.4.1.2.试验室检测人员的上岗证件及有效期限;

4.4.1.3.试验室设备、仪器、器具的计量等级、合格证书、检定日期及有效期限;

4.4.1.4.试验室的管理制度,特别师试验报告的审批程序。

4.4.2.施工测量使用的仪器:

测绘仪器的合格证、检定日期及有效日期。

4.5.审验的程序:

4.5.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单位设置在现场的试验室有关资料及施工使用的计量器具,检测仪器检验单及附表复印件报送监理部;

4.5.2.监理部接到报验单后,由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按审验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审验签认后,监理部留存一份,存档备查;

4.5.3.经审验发现问题时,要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对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通知停止

使用重新送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5.4.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还要进行跟踪管理,每季度由负责审验的监理工程师核查一次,对已接近有效期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提醒施工单位按时送检。

五、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监督检查办法

5.1.目的: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了解该单位质保体系建立情况,以便督促其正常有效运行。

5.2.总的要求:

监理部要把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落实,作为监理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按规章制度正常运作,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条件。监理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了解,经常对其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5.3.监理人员的职责:

5.3.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

5.3.2.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其日常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审核了解内容:

5.4.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5.4.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相关人员是否到位;

5.4.3.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5.4.4.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检查程序是否完善;

5.4.5.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是否得力;

5.4.6.经审核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部健全和相关的制度不完善时,应通知施工单位尽快健全和完善。

5.5.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

5.5.1.施工单位有关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5.2.人员配置是否到位,之间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5.3.质检人员是否随身携带检测工具,规范操作;

5.5.4.质量检测记录是否现场填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其改正。

5.6.工作程序:

5.6.1.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各施工单位提出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及有关

质量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按期报送监理部;

5.6.2.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发现问题通知施工单位改进。各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分别记录,以便加强工作联系;

5.6.3.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应把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是否健全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发现施工单位在实施中体系部健全、质检人员不到位、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等情况,应及时与该单位质检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联系,要求改正、并记录在案,同时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6.4.每月由标段负责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做一次重点检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6.5.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质量分析会议或其他会议上,对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通报,保养执行好的典型,提出存在问题,并写入会议纪要。

六、设计变更的处理办法

6.1.目的:

规范监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方法。

6.2.定义:

6.2.1.设计变更:因设计及施工图纸原因,需修改原设计或施工图纸的称为设计变更、

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6.2.2.变更设计:因项目法人单位或施工单位原因,需修改原设计或施工图纸的称为变更设计,由变更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单。

6.3.监理人员的职责:

6.3.1.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需经业主批准。

6.3.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设计变更的有关事宜,并一句变更及时送达施工单位。

6.4.工作程序:

6.4.1.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并附变更图纸,经专业批准后送交监理部;

6.4.2.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并附变更图纸,送交监理部,经设计单位认可,业主批准后执行;

6.4.3.监理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设计单”后,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权限,转送有关单位;

6.4.4.工程完工后,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归档移交总监办公室。

七、旁站监理实施办法

7.1.目的:

为统一规范工程监理旁站作业,制定本实施办法。

7.2.监理人员的职责:

7.2.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工程具体监理旁站项目及部位的确定并督促检查监理旁站作业的实施;

7.2.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旁站作业的执行。

7.3监理旁站的原则:

旁站师监理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为掌握施工中的具体情况,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连续监控,取得第一手资料。

依据合同规定,需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为渠道工程、交通桥、节制退水闸、节制分水闸;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渠道衬砌工程、节制退水闸和节制分水闸基础处理施工、砼工程施工。

7.4.工作工程:

7.4.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旁站项目,确定旁站监理人员。

7.4.2.监理部安排工作计划时,对列入旁站的监理项目落实具体旁站监理;

7.4.3.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7.4.3.1.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

7.4.3.2.跟踪检查施工作业有无违反规程、规范、标准或不安设计图纸施工,有无非凡安全规程施工现象;

7.4.3.3.对工序过程进行监督,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7.4.3.4.跟踪计量测量、验收测量、相对密度试验及干密度检测;

7.4.3.5.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处理,并跟踪其纠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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