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及老子“道”的思想
10级汉本三班 付雷
老子(公元前571—前471),姓李名耳,又名李聃,楚国苦县人(今河南鹿邑人),汉族。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关于老子有一个传说,相传他的母亲怀了七十二年身孕,从腋下将他生出。老子一生下来就是白眉毛白胡子,所以被称为老子。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曾在周国都洛邑(今河南洛阳)任藏室史,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图书馆管理员。
老子是个朴素的自然主义者。他所关心的是如何消解人类社会的纷争,如何使人们生活幸福安宁。他所期望的是:人的行为能取法于“道”的自然性和自发性;政治权利不干涉人们的生活;消除战争的祸害;扬弃奢侈的生活;在上者引导人民返回到真诚朴质的生活形态与心境。老子哲学中的重要思想观念便是从这些基本观点中引发出来的。
中国的哲学一向都比较关注人生和政治问题,于是伦理道德就成了一个永恒的辩论话题,就如儒家所说的要遵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道德观念,讲求君子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老子将其哲学范围扩大,将我们思考的范围由人生扩展到整个宇宙,其整个哲学系统的发展可以说是由宇宙论伸展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
老子的思想体系是以“道”为核心的。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由“道”这个观念开展出来的,而“道”的问题,事实上只是一个虚拟的问题。“道”所具有的种种特性和作用,都是老子所预设的。老子所预设的“道”其实就是他在经验世界中所所体悟的道理,而把这些所体悟的道理,统统付托给所谓的“道”,以作为它的特性和作用。
《老子》一书中有八十一章,“道”在个章句中出现的频率是最高的,其符号型式虽然是同一的,但在不同章句的文字脉络中却有着不同的涵义。从全书看来,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形而上的实存意义的“道”,二是规律性的“道”,三是生活规律的“道”。以下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解读《老子》及其思想内涵。
(一)形而上的实存意义的“道”
人类认识世界,有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原始人群,浑浑噩噩只求吃饱了肚子,没想得更多,后来生产发展了,认识进步了,试图追问任何万物的起源。推想有一个超人的造物者,叫做“天”、“神”什么的。以后才进一步抽象为几种基本物质构成,西方哲人提出了水,气,或“火”,或“原子”,印度古代认为“四大种”(地、水、火、风),中国提出“五行”(金、木、水、火、土)。老子首先提出了“道”为万物的原始,这是人类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一次飞跃。但在理论上还是不够成熟。把“道”作为世界的最后构成者,还是处于“宇宙生成论”的阶段。只是老子的“宇宙生成论”比其他学说构成论抽象水平更高,留有进一步发展的余地,人类的宇宙还要前进,并没有到此为止。“道”的提出,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里程碑,值得重视。
《老子》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老子看来,“道”是真实存在的东西。老子说,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有物天成”),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道”。之所以不知其名,是因为“道”不同于有性有象的任何具体的事物,看不见,摸不着,抓不住。“道”虽然没有固定的形体,虽然超越了我们感觉知觉的作用,但它却并非空无所有,它是一个实有的存在体。老子又告诉我们,这个实有的存在体,在这个宇宙间是唯一的、绝对的,它的本身是永久常存,不会随着外物的变化而消失,也不会因外在的力量而改变,所以说:“而不改”。老子的道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地运动着,由于“道”的变动而产生了天地万物。
(二)规律性的“道”
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莫不遵循着某些规律,其中的一个总规律就是“反”: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认为自然界中运动和发展;同时事物的运动发展总要返回到原来的状态。像那些我们耳熟的名句:“祸兮!福之所倚;福之,祸之所伏。”、“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等等,都无一不体现这种规律性的“道”。
(三)生活准则的“道”
形而上的实存意义的“道”渐渐向下落,落实到生活层面,作为人间行为的指标,而成为人类的生活方式和处事方法。其落实到物界,作用于人生,便可以称它为“德”。“道”是指未经渗入一丝一毫认为的自然状态,“德”是指参与了人为的因素而仍然返回到自然的状态。从中可以看出道家所说的“道德”着重顺应自然的一面,而与儒家所强调的伦理性的一面是不同的。
通过品读《老子》及其“道”的思想,对我感触最大的便是其生活准则的“道”——即作为人生指标的“道”,它呈现出的“自然无为”、“虚静”、“柔弱”等特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如今,它对社会、对人生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然无为”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一个概念。老子认为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不必由外附加。“自然”是形容“自己如此”,是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老子》十七章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畏‘我自然’。”说明的作为以不干扰人民为上策,的职责在于辅助人民,功成事遂,百姓并不感到力量的存在,反而觉得是自我发展的结果。在人民丝毫不感到干预的情况下,大家都觉得十分的自由自在。“无为”是指顺其自然而不加以人为的意思,而“无为”的提出是出于“有为”的情事,“有为”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肆意伸张自己的意欲。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的意思。
老子主张允许每个个人都能依照自己的需要去发展他的秉赋,以此他提出了“自然”观念;为了使不同的意愿得到和谐平衡,他又提出“无为”的观念。老子“自然无为”的观念运用到政治上,是要让人民有最大的自主性,允许特殊性、
差异性的发展。也就是说,允许个人人格和个人愿望的充分发展,但不以伸展到别人的活动范围为界。如今,我们处处可看到权力支配个人的生命,处处可以看到个人无助的情形;权力越来越强化,越来越集中化。在这种情境下,老子“自然无为”的主张就显得具有很强的时代呼唤力度了!
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他认为万物的根源是“虚”、“静”状态的。面对春秋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的乱世局面,老子提出了这一主张,希望人事的活动能够致虚守静。老子曰:“上善若谷”,就如当今我们常说的虚怀若谷,老子用“谷”来象征“虚”,“虚”这个观念运用到人生方面含有“深藏”之意,“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弱愚。”同样也是这个意思。而“虚”状的东西必然也呈现着“静”定的状态。老子认为人事的纷扰。仍然返回清静状态为宜,而要做到清静需要“无欲”,在老子看来,在政治上统治者若能清静而不纵欲,社会才能走向安定的路子;而人生的活动也应在烦劳中求静逸,在繁忙中静下心来,在急躁中稳定自己。
《老子》七十八章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柔弱”并不是通常所说的软弱无力的意思,而其中却含有无比坚韧不克的性格。老子的“柔弱”的主张主要是针对“逞强”的作为而提出的。逞强着必然刚愎自用,自以为是,也就是老子所说的自矜、自伐、自是、自见、自彰。世间的纷争多半是由于这种心理状态和行为样态所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老子提出“柔弱”的主张,并提出“处下”、“不争”的观念。“处下”是老子“柔弱”道理的另一种运用,它含有谦虚容物的意思。他认为若能“处下”,自然能够消除争端,而培养容人的心量。“不争”是为了消除人类社会不平的争端,他的“不争”并不是放弃一切。他仍然要人去“为”要能“利万物”,“为”是顺着自然的情状去发挥人类的努力,而人类努力所得来的成果却并不擅据为己有。这种为他人服务(“利万物”)而不与人争夺功名的精神也可说是一种伟大的道德行为。
老子“道”的思想永远也说不完,我也只能浅谈这些粗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