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医院感染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1、透析患者若查出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标志物阳性,应由主管医生于24h内电话报告医院感控科,并需立即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阳性者必须隔离分区专机透析。
2、透析病人疑有感染者立即做血培养或局部培养,出现感染症状者应及时留取标本送检,以尽早确定诊断。确定动、静脉瘘感染时,及时更换瘘管,并行伤口引流和应用抗生素治疗。
3、工作人员遇后进行紧急处理并消毒包扎伤口。被HBV或HC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 阴性者于1 ~ 3 个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控科备案。
4、血液净化室工作人员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阳性者,不得在血透室工作,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注射乙肝疫苗。
5、若查反渗水、透析液入口细菌数>200cfu/ml。内毒素>2EU,必须查找原因,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对在我院透析室三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病例,科室监控员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感控科,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