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遵循本制度。 三、定义
医患沟通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与患者及其家属在信息、观念、情感方面的交流,是实施临床医疗的一项基本技术,能密切医患关系,促进患者早日康复,提高医疗质量,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四、内容
(一)沟通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1.一个技巧:倾听--请多听患者或家属说几句;介绍(解释)--请多向患者或家属说几句。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三个留意: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二)沟通的形式 1.门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详细询问病情、规范体格检查、进行
相关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提出门诊治疗意见,符合入院指征者收入院治疗。在接诊期间,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简要记录在门诊病历,拒绝诊疗措施者应请患者或家属在门诊病历上签字。
2.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诊完新入院患者后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全面沟通。沟通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初步诊断、后续的辅助检查、治疗、大概的诊疗费用及预后等。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3.住院期间沟通:以下情况必须与患者及(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正式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沟通;
(2)急、危、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变化应随时沟通; (3)贵重、特殊药品使用前的沟通
(4)医保目录外诊疗项目或药品使用前的沟通 (6)特殊检查前沟通 (7)输血前沟通 (8)变更诊疗方案时沟通 (9)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沟通
(10)术前(有创操作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时沟通、术后沟通
(11)麻醉前及改变麻醉方式时沟通 (12)单病种限价及临床路径管理患者的沟通 (13)拒绝检查治疗时沟通 (14)转科、转院前沟通 (15)自动出院时沟通 (16)其他特殊情况 4.出院前沟通
要求在患者出院前一天,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是否定期随诊及随诊时间等内容。
5.出院随访沟通
对已出院的患者,由主管医师通过随访系统、责任护士通过电话对分管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和对出院后用药、饮食、锻炼等情况进行康复指导。
(三)医患沟通的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把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患者及时汇报科主任、护士长,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做好交,针对性的进行沟通与交流工作。
2.交换沟通对象:如管床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3.协调统一沟通:诊断不明、疗效欠佳、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科室及时组织病例讨论,统一认识后由科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与家属进行沟通,避免患者和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4.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医护人员可以利用人体解剖图谱、实物标本对照或画图等形式讲解沟通,增加患者或家属的感官认识,便于患者或家属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
(四)医患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拟行治疗方案及替代治疗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的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初期预后判断、治疗预计费用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病情及预后、药物的不良反应、某些治
疗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
医务人员要加强对目前医疗技术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有的放矢,准确、全面的介绍给患者或家属,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沟通方式 1.首次沟通
首次沟通是在主管医师接诊患者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治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并签署《首次医患沟通记录》。
2.分级沟通
沟通时要注意沟通的层次性。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进行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家属的文化程度及需求,采取不同方式沟通。如已发生纠纷或有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主管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病情、治疗、预后等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医疗组共同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质量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预期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医疗组长提出,科主任支持召开全科会诊,有科主任、诊疗组长共同与患方沟通,并将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方同意后,在沟通记录中医患双方签字确认。在必要时上报医务部,由医疗行政人员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六)沟通记录要求
具体沟通记录单结尾处应有患者或委托代理人的签署意见及签名、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签署时间具体到分钟。每次正式沟通后在病程中应有体现,记录内容为沟通内容及沟通的结果。
(七)评价
1.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作为质控点。
2.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按违反《医疗质量控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