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操作要求
银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操作要求
(一)按照设备的操作要领使用设备、设施,对所守护的总行办公楼、金库、营业网点、自助服务区等重要目标、区域实施监控。
(二)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有关管理制度,提高警惕、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观察监控区域、监控目标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监控区域、监控目标所属的单位、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本部门或保卫部。
(三)每间隔一小时切换图像,对监控区域、目标巡检一遍,每天检查总行大楼、营业部、金库、自助服务区的录像资料保存天数,每15天检测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装置与“110”报警中心是否相通;如发现录像资料保存天数不符合规定、紧急报警装置连接不通时,要及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报修设备、电源、照明、网络、消防等设施方面的故障。
(五)及时处置监控中心报警系统报警事项。值班人员值勤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接到监控系统报警信号、接到基层网点发生刑事案件、滋事、防护设施故障或涉及安全等问题的报告时,要按本规定及时向有关网点、部门领导及保卫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接警及处置记录,不得错情、漏情、隐瞒不报。
(六)营业终了,对总行办公楼、营业厅等区域巡查、清场,对有关通道出入口、重要区域进行封闭、设防,对营业网点大门关闭情况和CK设防情况进行远程巡检,对未关
闭大门或CK未设防的应立即通知该营业网点负责人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其安全。
(七)夜间值班时,将金库、自助服务区、在行式ATM等守护目标的图像切换至屏幕墙上,实施监控。
(八)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有关工作情况,包括移交事项及情况处置;防范区域巡查、清场、封闭、设防情况;领导或有关部门查岗检查情况;警情及处置情况;需要移交人员处理的事项;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九)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爱护设备、设施,注意设备、设施的防潮、防水、防高温、防腐蚀、防磁、防剧烈震动。擦拭设备、设施有关器材的灰尘,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设备、设施、器材、环境的整洁。
(十)严格执行消防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保卫部负责人组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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