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气站上墙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NG气化站为易燃易爆场所,为加强防火管理,维护好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确保气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及穿铁掌鞋等进入站区。严禁穿戴尼龙、晴纶等易产生火花服装的人员进站,值班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
2、站区内严禁一切点火源,站区内动火作业需办理一级动火票,站区围墙外30m范围内动火作业需办理二级动火票,安排专人按动火措施和方案进行现场监督。
3、站区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作业前必须进行燃气泄漏检测,符合安全条件方可作业。
4、机动车辆入站内必须佩有防火罩或阻火器,限速5km/h,禁止一切车辆在站内维修。
5、气站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每个运行值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各值安全员应按时对气站内所有的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如实记录;按规定对消防系统进行试运行,确保消防系统维持在良好的待用状态。
6、生技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气站消防系统,熟练使用气站消防设施。
7、生技部经理和安健环专工应每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地抽查,督促各值安全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8、各值安全员应监督检修部人员的消防系统维护工作,发现未按规定开展测试和维护工作,应立即汇报。
9、各值安全员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隐患之一的,需迅速上报值长。同时报安健环专工:
⑴消防栓、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备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的;⑵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⑶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⑷消防设施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⑸值班人员缺乏防火安全基本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的;⑹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的。
二、车辆出入站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的出入站,减小车辆行驶对气站安全运行的影响,保证气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除气站装卸用途的液化天然气罐车外,其它车辆必须办理进站许可后方可进站。2、进入气站的车辆必须佩有防火罩或阻火器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并在《车辆入站登记表》和《人员入站登记表》进行登记。
3、进入气站的人员必须穿戴棉质服装,液化天然气罐车的司机、押车员必须穿戴自备的安全鞋、安全帽和工作服,否则禁止进入气站。
4、所有进入气站人员必须在进入气站前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存放至指定的火种箱。
5、进入气站的车辆驾驶时速不得超出5km/h,按值班人员指定的路线和区域行驶或停留,不得进入禁行的区域。
6、液化天然气罐车在指定的位置停车、熄火并拉上手闸后,将车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司机及押运可离开驾驶室但必须在车辆附近值班。
7、严禁车辆在气站滞留,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驶离,所有车辆均不得在气站停留过夜。
8、气站发生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禁止擅自发动车辆或其他危险行为。
9、车辆出站应由值班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并进行登记后按指定的路线驶离,值班人应及时关闭车辆出入口。
三、人员出入站管理制度
LNG气化站为重点防火单元,属易燃、易爆场所,为规范人员的出入站,保证气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进站的人员,在进入站区围墙之间必须进行不短于3秒的触摸静电释放装置,消除人体静电。
2、公司内部和外来单位人员进入气站均必须进行登记,外来单位人员进站必须办理进站许可手续。
3、公司内部人员必须佩带公司统一的服装、安全鞋、安全帽进入气站,外来人员应穿戴棉质服装,否则禁止进入气站。
4、所有进入气站人员必须在进入气站前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存放至指定的火种箱。
5、公司内部或设备厂家检修人员进入站区作业时,必须办理作工作票,外来单位人员佩带公司的“临时出入证”方可出入站。
6、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气站内谢绝参观、学习,经批准进站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必须由值班人员陪同引导。
7、所有进站的人员除值班人员外,严禁操作或动用站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值班人员严禁对外来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指令。
8、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员在站内任何地点和站区周围吸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票。
9、气站紧急事故时,所有来访人员应按值班人员的要求紧急撤离,不得在气站停留。
四、气站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气站设备、工艺管线机附属设施以及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1、气站的巡回检查为每小时1次,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执行,严禁未按时检查或未按规定路线巡查。
2、值班人员应按巡查指引的要求,对必须巡查的设备或设施一一进行分区域现场巡查。
3、值班人员应通过认证观察设备或设施的外观、运行状态、仪表示值等判断其是否工作正常。
4、巡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应按巡查指引及时进行处理,未能有效处理应立即汇报值长。
5、巡回检查时,值班人员应做到认真、细致,记录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在巡检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6、值班人员巡查完毕后,应经记录的仪表数据域站控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是否一致,发现异常应记录并处理。
7、巡查中发现设备或设施异常状况,应增加巡查频率并重点关注。五、LNG站罐车卸液监护制度
为保证LNG站罐车卸液安全正常开展,规范监护人员的监护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1、罐车进入卸液现场应拉紧手制动,关闭发动机,钥匙交监护人员;
2、罐车在卸液时,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驾驶员、充装员不得离开充装现场;3、充装员负责结好静电接地线;认真做好气液胶管接头,卸液完毕后负责拆除;4、卸液作业时,罐现场应有专人监护液位计,严禁超量卸液。6、雷雨天或附近有火灾,严禁卸液;7、监护人员应认真做好卸液监护记录;
8、罐车卸液完毕后,让其自然通风5-10分钟,方可启动,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