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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输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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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输液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门诊输液的管理,严格控制门诊输液量,现对门诊输液规定如下:

一、门诊各科室只有副主任以上医师可直接开具输液处方,其他级别医师若需开具输液处方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审核,不经审核,一律做不合格处方处理。

二、审核由副主任以上医师在处方的背面签名、盖章及日期。有专家门诊当天一律由当日专家审核,无专家的由本科室门诊副主任以上医师审核,本科室无副主任以上医师的由附近相近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协助审核。

三、从本周三起,门诊病人不再到门诊药房领取输液的药,而是直接由静脉配置中心进行配药,然后输液室负责挂水。门诊输液治疗单作为病人缴费及每次输液的凭据。具体流程:1、医生开具并打印输液电子处方,书写纸质输液治疗单;2、病人凭输液治疗单缴费;(输液处方留输液室??)3、病人凭输液治疗单到输液室登记准备输液;4、静脉配置中心配药、病人落座等待;5、病人输液。

第三条实施注意事项:

1、门诊输液将使用电子系统进行输液管理,输液处方由系统直接归类,静滴处方一律归到静脉配置中心,其他用法的仍归到门诊大药房。故医生书写处方应看清用法,不能搞错。

2、金仕达HIS系统和微软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均可开具输液处方。

3、静脉配置中心配药和输液室输液一律以输液处方为准,输液治疗单应和处方一致,不一致的由门诊医师到输液室修改,晚间无门诊医生在,输液室有权拒绝不一致的输液治疗单,造成纠纷的责任归当事医生。

4、不得开具外带的药。防止多开天数造成病人退费。

5、本规定从2013年4月17日周三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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