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5-5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及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大尚盛世华府 施工部位或层次 日期 安全防护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一般防护规定 1.1.1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1.2用铁凳、木凳等简易设施进行模板支设等操作时两凳间距不得大于2m,且凳上铺不少于两块脚手板,凳上不允许两人以上(含两人)进行操作。 1.1.3在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立体交叉作业时,严禁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1.1.4施工操作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原则。 1.1.5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改;如必须拆改,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出具方案后方可拆改。 1.1.6严禁抛、扔各种材料、废弃物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 1.1.7吊装作业时,吊装零散物件必须使用吊笼。 1.1.8外挑平台严禁堆放材料。 1.1.9严禁酒后作业。 1.1.10严禁将脚手架等防护措施用做模板支撑 1.2“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 1.2.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标准。 1.2.2建筑物临边必须设高1.2米、0.6米的双道防护栏杆。与各柱子用短管在柱的里外卡牢 1.2.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2009标准。 1.2.3施工现场防护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2009、GB16909-97国家标准。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三宝”等防护用品的质量、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4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作防护,见下图。 栏杆外扶梯用统长栏杆柱垫木 楼梯及平台防护图 1.2.5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防护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对于水平网不能满兜电梯井口时,可满铺架板或用小兜网二次加设直到密封严密,作法见下图。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出具方案,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防护门 @150首层安全网一道上面每隔四层设一道楼层防护门防护门 @150首层电梯井防护图 1.2.6预留洞口及出入口防护 1.2.6.1预留洞口防护: 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2.6.2建筑物出入口及通道防护: 安全通道搭设位置:在4#楼北面中间设主安全通道;在4#楼西侧和南侧与库房和厕所间搭设安全通道。建筑物的出入口、施工用电梯出入口、邻近施工区域的生活通道搭设防护棚,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cm的脚手板,并挂“安全通道”标牌,详见附图。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1.6.3 6#楼南侧的宿命顶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用架管搭设,立杆间距1.6m,横杆间距1.8,顶部横杆间距2米,满铺5cm厚脚手板。脚手板铺设高度应高于屋顶500㎜以上。 防护棚见下图: 密目网一道满铺架板斜撑间距办公室防护棚示意图立杆间距1800防护棚立面图 1.2.7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1.2.7.1室内楼梯踏步边缘与顶层休息平台边缘需设置两道栏杆防护。 1.2.7.2屋面檐口边需设置两道栏杆,其防护高度不低于1.2m。 1.2.7.3施工电梯与建筑物通道防护: 防护栏通道挡脚板防护门施工电梯@150mm厚通道板脚手架施工电梯与建筑物通道防护 1.3基坑施工的防护 1.3.1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m的栏杆防护及有挡、排水措施,并每隔3米设一道立杆和斜撑,形成一个三角形加强栏杆的稳定性。基槽边应封闭搭设防护栏杆,用钢管、管卡卡牢固。防护栏杆应距槽边一米。 1.3.2临近基坑边沿1m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3.3基坑土方施工机械泥水中作业,必须有可靠防触电保护措施及预防设备倾倒措施,警示车辆、人员分行。基槽开挖后,必须在边坡周围设置栏杆,防护栏杆涂刷为黄黑相间的警戒色。夜间应设置红灯。 见图示: 600 1200 地坪面 3000 3000 3000 21.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应搭设马凳。 1.4.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应站在马凳上作业。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5.1浇筑离地2米以上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1.5.2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1.6交叉作业 1.6.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施工阶段的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6.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1.6.3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6.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1.6.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塔吊大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加工棚和临建,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1.7个人防护 1.7.1按总分包合同由分包单位为自行管理的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相关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指导其正确穿戴和使用。 1.7.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7.3脚手架搭拆、吊篮等高处作业及邻边的悬空作业(如邻边的门窗、玻璃安装)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扣挂在牢固处。 1.7.4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面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噪声环境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防护面具、耳塞及相应防护用品。 1.7.5所有作业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拆改现场防护设施,不得损毁防护标志。 1.7.6使用吊篮进行外墙面作业,操作者每天在使用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使用,在大风大雨天气应暂停作业。 1.7.7暑季、冬季施工应有能力预防中暑,防冻防滑。 1.7.8其他各种作业人员也要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作业。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3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2.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2.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2.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2.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2.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3、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的购买、使用、检查、验收、维修、保养 3.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3.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3.3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行情况 安全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