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篇适用于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对已运行过的并拆迁后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整流装置、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可按本规范有关篇的规定。
特殊电气设备和与系统相连的农业用电气设备,可根据其使用特点,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篇不适用于国外引进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第1.0.2条 继电保护、自动、运动、通讯、测量、送电线路、水轮发电机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本标准内不予例入。
第1.0.3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工频交流或直流耐压试验,但对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一分钟。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者,发电机、电动机应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第1.0.4条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如果只是个别项目不到本篇标准的规定,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投入运行,但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查批准。
第1.0.5条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一、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第1.0.6条 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内的温度。
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温度不宜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第1.0.7条 本标准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规定用60秒的绝缘电阻值(R60″);吸收比的测量,规定用60秒与15秒绝缘电阻值的比值(R60″/R15″)。
第1.0.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予短路接地。
第1.0.9条 测定绝缘电阻时,使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在标准中未作特殊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100~1000伏的电气设备或回路,使用500伏或1000伏兆欧表。
1000伏以上的电气设备或回路,使用2500伏或5000伏兆欧表。
第1.0.10条 凡属新产品或因制造部门的产品标准有所变动,而不符合本篇标准的规定时,经有关部委同意者,可按制造部门的标准进行试验。
第二章 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不包括水轮发电机)
第2.0.1条 容量为6000千瓦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的试验项目如下(6000千瓦以下者可参照执行):
一、测量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二、测量定子线圈的直流电阻;
三、定子线圈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四、定子线圈交流耐压试验;
五、测量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
六、测量转子线圈的直流电阻;
七、转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八、测量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联接的所有设备(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的绝缘电阻;
九、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回路连所同联接的所有设备(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
十、定子铁芯试验;
十一、测量发电机、励磁机和转子进水支座轴承的绝缘电阻;
十二、测量埋入式测温计的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
十三、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期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十四、测量次瞬间电抗和负序电抗;
十五、测量转子线圈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
十六、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十七、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十八、测量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
十九、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的定子残压;
二十、测量相序;
二十一、测量轴电压。
注:本条第十六、十七项,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
(1)无起动电动机的同步调相机;
(2)调相机的起动电动机只允许短时运行者;
(3)温升试验应在新投入运行后由运行单位测定,但不作为交接测试项目。
第2.0.2条 测量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一、绝缘电阻不作规定;
二、各相绝缘电阻的不平衡系数不应大于2;
1. 吸收比不应小于1.3。
注:(1)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前,电机线圈的绝缘应满足本条二、三的要求;
(2)水内冷电机应在消除剩水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可使用专用绝缘测试仪;
(3)交流耐压试验合格的电机,当其绝缘电阻值在接近运行温度(环氧粉云母绝缘的
电动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兆欧时,可以投入运行。但在投
运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
第2.0.3条 测量定子线圈的直流电阻。
直流电阻应在冷状态下测量,测量时线圈表面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度之差不大于±3℃。
各相或各分支线圈的直流电阻,在校正了由于引线长度不同而引起的误差后,相互间差别应不超过其最小值的2%;与产品出厂时测量的相应数值比较,其相对变化也不应大于2。
第2.0.4条 定子线圈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一、试验电压为电机额定电压的3倍;
二、试验电压按每级0.5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一分钟,并记录泄漏电流。
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相泄漏电流的差别不大于最小值的50%;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微安以下者,各相间差值不作规定(但与出厂试验值不应有显著变化);
2.泄漏电流应不随时间延长而增大。
若不符合上述标准之一者,应尽可能找出原因,并将其消除,但并非不能投入运行;
3.泄漏电流随电压不成比例的显著增长时,应注意分析。
三、氢冷电机必须在充氢前或排氢后(含氢量在3%以下)进行试验,严禁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试验;
四、水内冷电机试验时,宜用低压屏蔽法进行。泄漏电流不作规定(在通水情况下试验时,对特殊结构的水内冷电机,非被试线圈可以不接地)。
第2.0.5条 定了线圈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标准按表2.0.5进行。
定子线圈试验电压标准 表2.0.5
U:为电机额定电压(伏)。
水内冷电机一般在通水情况下进行试验;
氢冷电机必须在充氢前或排氢后(含氢量在3%以下)进行试验,严禁在置换过程中进行试验。
第2.0.6条 测量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
一、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0.5兆欧;
二、水内冷转子线圈使用500伏以下兆欧表或其他仪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5000欧;
三、当发电机定子线圈绝缘电阻已符合起动要求,而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000欧时,可允许投入运行;
四、必要时,在电机额定转速下(超速试验前后),测量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
注:转子绕组额定电压为200伏以上者,用2500伏兆欧表;200伏及以下者,用1000伏兆欧表。
第2.0.7条 测量转子线圈的直流电阻。
应在冷状态下进行,测量时线圈表面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度之差应不大于±3℃。测量数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比较,其差别应不超过2%。
显极式转子线圈应对各磁极线圈进行测量。
第2.0. 转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转子线圈的试验电压为产品出厂试验电压的75%。
第2.0.9条 测量发电机和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联接的所有设备(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转子)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否则应查明原因,将其消除。
第2.0.10条 发电机和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联接的所有设备(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转子)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1000伏。
第2.0.11条 定子铁芯试验。
按10000高斯折算:齿(铁芯)的最高温升不得超过45℃,各齿的最大温差不得超过30℃。新机的铁芯,齿部温升一般不超过25℃,温差不超过15℃,试验时用8000~10000高斯的磁通密度,试验持续时间为90分钟。
若制造厂已进行过试验,且有试验记录者,可不进行。
第2.0.12条 测量发电机、励磁机和转子进水支座等轴承的绝缘电阻。应在装好后用10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
第2.0.13条 测量检温计的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
使用25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作规定。
检温计指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值。
第2.0.14条 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步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与铭牌数值比较,其差别应不超过10%。
第2.0.15条 测量次瞬间电抗和负序电抗。
电抗值不作规定。在已有制造厂型式试验数据时,可不进行。
第2.0.16条 测量转子线圈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
应在定子膛内、膛外和在起动后,额定转速下(超速试验前后)分别测量。
对于显极式电机,一般仅要求在膛外对每一磁极线圈进行测量。
试验时施加电压的峰值不应超过额定励磁电压值。阻抗值不作规定。
第2.0.17条 测量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测得的数值与产品出厂试验数据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围以内。
第2.0.1 测量空载特性曲线(无起动电动机的同步调相机不进行此项试验)。
所测得数量与出厂试验数据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围以内。
在额定转速下,试验电压的最高值为定子额定电压值的130%。
当电机有匝间绝缘时,应进行匝间耐压试验,在130%额定电压下持续五分钟。
第2.0.19条 测录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
时间常数不作规定。
第2.0.20条 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的定子残压。
残压数值不作规定。
第2.0.21条 测量相序。
电机相序应与电网相序一致。
第2.0.22条 测量轴电压。
当轴承的油膜被短路时,转子两端轴上的电压应等于轴承与机座间的电压。
第三章 直 流 电 机
第3.0.1条 直流电机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励磁线圈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二、测量励磁线圈的直流电阻;
三、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的直流电阻;
四、励磁线圈和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
五、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有直流电阻;
六、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联结设备的绝缘电阻;
七、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联结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
八、检查电机线圈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九、调整电机炭刷的中性位置;
十、测录直流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励磁机的负载特性曲线。
注:6000千瓦以上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的励磁机,应按本条全部项目进行试验。其余直流电机按本条
第一、二、五、六、八、九、十项进行。
第3.0.2条 测量励磁线圈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兆欧。
第3.0.3条 测量励磁线圈的直流电阻。
测量值与制造厂数值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3.0.4条 测量电枢整流征间的直流电阻。
相互间的差值应不超过最小值的10%,由于均压线或线圈结构而产生的有规律的变化时,可对各相应的片间进行比较判断。
第3.0.5条 励磁线圈和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
励磁线圈对外壳和电枢线圈对轴的试验电压为0.75(2倍额定电压+1000)伏,但应不小于1200伏。
第3.0.6条 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测量值与制造厂数值比较,其差别应不超过10%。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变化应有规律性。
第3.0.7条 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联结设备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不低于0.5兆欧。(不包括励磁节装置回路)。
第3.0. 砺磁回路连同所联结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1000伏(不包括励磁调节装置回路)。
第3.0.9条 检查电机线圈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极性与连接正确。
第3.0.10条 调整电机炭刷的中性位置。
炭刷位置正确,满足良好换向要求。
第3.0.11条 测录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励磁机的负载特性曲线。
所测特性曲线与产品的出厂试验资料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四章 中 频 发 电 机
第4.0.1条 中频发电机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
二、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三、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四、测录空载特性曲线;(永磁式中频发电机,可不进行)。
第4.0.2条 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
第4.0.3条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一、各相线圈直流电阻值的相互差别应不超过其最小值的2%。
二、励磁线圈所测得有直流电阻值与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4.0.4条 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出厂试验电压的75%。
第4.0.5条 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试验电压最高升至产品出厂试验数值为止,所测得的数值与出厂数据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五章 交 流 电 动 机
第5.0.1条 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二、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三、定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四、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五、同步电动机转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六、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
七、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八、测量电动机轴承的绝缘电阻;
九、检查定子线圈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注:(1)40千瓦以下的电动机,按本条第一、六项进行试验;
(2)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交流电动机可不作交流耐压试验。
第5.0.2条 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一、额定电压为1000伏以下者,常温下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额定电压为1000伏及以上者,在接近运行温度时的绝缘电阻值,定子线圈应不低于每千伏1兆欧,转子线圈应不低于每千伏0.5兆欧;绝缘电阻温度换算可参照附录三;
二、1000伏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吸收比,吸收比应不低于1.2,有条件时应分相测量。
注:(1)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前,线圈的绝缘应满足本条一、二的要求;
(2)交流耐压试验合格的电动机,当其绝缘电阻值在接近运行温度(环氧粉云母绝
缘的电动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兆欧时,可以投入运行。但
在投运前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
第5.0.3条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1000伏以上或100千瓦以上的电动机各相线圈直流电阻的相互差别应不超过其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可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其相互差别应不超过其最小值的
1%。
第5.0.4条 电动机定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按表5.0.4规定。
电动机定子线圈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表5.0.4
第5.0.5条 绕线式电动机的转子线圈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按表5.0.5规定。
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线圈交流耐压电压标准 表5.0.5
Uk:为转子静止时,在定子线圈上施加额定电压,转子线圈开路时测得的电压。
第5.0.6条 同步电动机转子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额定励磁电压的7.5倍,但应不低于1200伏,不高于出厂试验电压的75%。
第5.0.7条 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
与回路一起进行测量,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0.5兆欧。
第5.0. 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所测得电阻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其差别应不超过10%。
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的变化应有规律性。
第5.0.9条 测量电动机轴承的绝缘电阻。
当有路连接时,应在安装后,使用10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0.5兆欧。
第5.0.10条 检查定子线圈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定子线圈的极性与连接应正确。中性点无引出者可不检查极性。
第六章 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
和油浸电抗器
第6.0.1条 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
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三、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引出线的极性;
四、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五、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六、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泄漏电流;
七、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交流耐压试验;
八、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的)、轭铁夹件、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的绝缘电阻(不作器身检查的设备不进行);
九、非纯瓷套管试验;
十、油箱中绝缘油试验;
十一、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十二、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十三、检查相位。
注:(1)125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
十三项进行;
(2)干式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进行;
(3)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进行
;
(4)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七、八、十项进行;
(5)除以上项目外,尚应在交接时提交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阻抗(%)
和短路损耗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二、160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各相线圈的直流电阻,相互间差别均应不大于三相平均的值2%;无中点性引出时的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
三、16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压器相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差别应不
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四、三相变压器的直流电阻,由于结构等原因超过相应标准规定时,可与产品出三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也应不大于2%。
第6.0.3条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显著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
第6.0.4条 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必须与变压器的标志(铭牌及顶盖上的符号)相符。
第6.0.5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一、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的70%,或不低于表6.0.5?的允许值;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的允许值(兆欧) 表6.0.5?
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时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5?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的温度换算系数 表6.0.5?
三、在10~30℃时的吸收比,35千伏级及以下者应不低于1.2,60~330千伏级者应不低于1.3;
四、消弧线圈及干式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值和吸收比不作规定。
第6.0.6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一、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且容量在1257千伏安及以上的变压器必须进行。1000千伏以下线圈可不测量;
二、被测线圈的tgδ值应不超过产品出厂试验数据的130%,或不超过表6.0.6?中的允许值;
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允许值 表6.0.6?
三、当测量时的温度与产品出厂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6?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 表6.0.6?
第6.0.7条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泄漏电流:
一、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且容量为3150千伏安及以上的变压器必须进行;
二、试验电压标准见表6.0.7。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电压标准 表6.0.7
读取一分钟的泄漏电流值,泄漏电流值不作规定。
线圈额定电压为13.8千伏、15.7千伏者按10千伏级标准,18千伏者按20千伏级标准。
第6.0.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交流耐压试验。
电压在35千伏及以下且容量为8000千伏安以下的变压器应进行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
一;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上述变压器材可不作交流耐试验。
第6.0.9条 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的)、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的绝缘电阻。
使用1000伏或25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规定,铁芯只允许一点接地。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者,测量时应将连接片断开。
第6.0.10条 非纯瓷套管试验。
按本篇第十一章“套管”的规定。
第6.0.11条 油箱中绝缘油试验。
绝缘油试验第十七章“绝缘油”的规定。
第6.0.12条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试验:
一、测量限流元件的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显著差别;
二、检查快速切换开关动、定触头的全部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三、检查切换装置的全部切换过程、应无任何开路现象;
四、检查变压器空载下切换装置的调压情况、其电压变化范围和变化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 应无显著差别;
五、快速切换开关油箱中绝缘油试验,电气强度应不低于30千伏。
注:第一、二项仅在快速切换开关需要取出检查时才进行试验。
第6.0.13条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变压器冲击合闸试验为五次,应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一般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
分级绝缘的变压器,进行冲击闸时,其中点性必须接地。
第6.0.14条 检查相应。
必须与电网相位一致。
注:(1)绝缘试验时,以变压器上层油温作为变压器的温度。
(2)油浸式变压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一定时间,待气泡清除后方可
进行。静止时间按产品要求。当产品无要求时:大容量变压器须静止20小时以
上(真空注油可适当缩短);3~10千伏变压器须静止5小时以上;强迫油循环
的变压器尚须启动油泵,将剩余气体排尽后,方可进行。
(3)使用表6.0.5?、表6.0.6?时,同一变压器的中压和低压线圈的绝缘电
阻和tgδ(%)标准,均与高压线圈相同。线圈的额定电压为13.8千伏者和15.7
千伏者按3~10千伏级标准,额定电压为18千伏者按20~35千伏级标准。
(4)变压器耐压时,充油套管内应充满油。
第七章 互 感 器
第7.0.1条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
二、线圈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三、测量35千伏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四、油浸式互感器的绝缘油试验;
五、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线圈的直流电阻;
六、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七、测量1000千伏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
八、检查三相互感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列出线的级性;
九、检查互感器的变化;
十、测量铁芯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可接触到的)。
注:电容式电压感器试验项目,可参照产品要求进行。
第7.0.2条 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第7.0.3条 线圈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一次线圈交流耐压标准见附录一。串级式电压互感器的一次线圈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二次线圈的交流耐压试验标准为1000伏,可与二次回路一起进行。
第7.0.4条 测量35千伏及以上的互感器一次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一、电流互感器在20℃时的tgδ(%)应不大于表7.0.4?的标准;
电流互感器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标准 表7.0.4?
注:
35千伏胶纸电容式套管的电流互感器tgδ(%)应为2.5%。
二、电压互感器的tgδ(%)应不大于表7.0.4?的标准。
电压互感器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标准 表7.0.4?
测量时二次线圈应接地,对于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其二次线圈的接地可按试验方法而定。
第7.0.5条 油浸式互感器的绝缘油试验。
互感器中绝缘油的试验应按本篇第十七章“绝缘油”的规定。
第7.0.6条 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线圈的直流电阻。
与制造厂的或以前测得的数值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7.0.7条 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仅对继电保护有特性要求时,才进行该项试验。
当电流互感器为多抽头时,可仅在使用抽头测量。
同型式电流互感器特性,相互比较,应无显著差别。
第7.0. 测量1000伏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
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空载电流值不作规定。
第7.0.9条 检查三相互感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的极性。
结线组别或极性必须与铭牌及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第7.0.10条 检查互感器的变化。
变比应与制造厂铭牌值相符。当为多抽头互感器时,可只检查使用分接头的变比。
第7.0.11条 测量铁芯紧螺栓的绝缘电阻。
仅对外露的或作器身检查时可接触到的铁芯夹螺栓进行测量。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使用1000伏或2500伏兆欧表测量。
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者,测量时应将连接片断开。
第八章 油 断 路 器
第8.0.1条 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提升杆的绝缘电阻;
二、测量35千伏多油断路器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三、测量35千伏以上少油断路器的泄漏电流;
四、交流耐压试验;
五、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六、测量油断路器的固有合闸时间和固有分闸时间;
七、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速度;
八、测量油断路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
九、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直流电阻;
十、检查操动机构合闸接触器(或电磁铁)及分闸电磁铁的最低动作电压;
十一、油断路器的操动试验;
十二、均压电容器试验;
十三、绝缘油试验。
第8.0.2条 测量提升杆的绝缘电阻。
用有机物制成的提升杆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表8.0.2规定。
有机物提升杆的绝缘电阻标准 表8.0.2
第8.0.3条 测量35千伏多油断路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在20℃测量时,tgδ(%)值,应不大于5.5。
测量应在分闸状态下按每只套管进行。若测得的tgδ(%)超出标准时,应卸下油箱进行分解试验。
第8.0.4条 测量35千伏以上少油断器的泄漏电流。
支柱瓷套及灭弧室每个断口的试验电压为直流40千伏,其泄漏电流值不大于10微安。
第8.0.5条 交流耐压试验。
应在合闸状态下进行,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8.0.6条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
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要求。
主触头与灭弧触头并联的断路器,应分别测量其主触头和灭弧触头导电回路的电阻值。
第8.0.7条 测量油断路器的固有合闸时间和固有分闸时间。
测得时间应符合产品要求。
测量应在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当所测时间超过规定时,应检查线圈端子电压。
第8.0. 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速度。
测得速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测量应在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当速度不符合规定时,则应检查线圈端子电压。
第8.0.9条 测量油断路器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
同时性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8.0.10条 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直流电阻。
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8.0.11条 检查操动机构合闸接触器(或电磁铁)及分闸电磁铁的最低动作电压。
线圈端子上的电压不应超过表8.0.11范围:
油断路器操作机构的最低动作电阻 表8.0.11
当断路器短路电流峰值大于50千伏安时,允许为85%额定电压值。括号内的数字适用于要求自动重合闸的断路器。
第8.0.12条 油断路器的操作试验。
断路器在直流母线额定电压值下进行分、合闸操作各三次。有条件时可在115%、90%(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为80%)额定母线电压下进行操作各2次,断路器应动作正常。
电磁式操动机构操作时,合闸主线圈端子上的电压,不应低于制造厂所允许的最低电压值;液压操动的断路器,其液压应符合产品要求的范围。
第8.0.13条 均压电容器试验。
均压电容器试验按本篇第十六章“电容器”的规定。
第8.0.14条 绝缘油试验。
绝缘油试验应按本篇第十七章“绝缘油”的规定。
对灭弧室、支柱瓷套等相互隔绝的断路器,应自各部件中分别取油试验。传动箱中供润滑用的绝缘油,在传动箱清洗干净,注入合格油后可不再取样试验。
第九章 空 气 断 路 器
第9.0.1条 空气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提升杆的绝缘电阻;
二、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直流电阻;
三、测量支持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泄漏电流;
四、交流耐压试验;
五、测量主、辅触头分、合闸配合时间;
六、测量空气断路器的固有分、合闸时间;
七、测量同相各断口及三相接触的同时性;
八、测量分、合闸线圈直流电阻;
九、测量操动机构分、合闸电磁铁最低动作电压;
十、空气断路器的操动试验;
十一、测量并联电阻器的电阻值;
十二、测量并联电容器的电容值及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注:(1)自动灭磁开关可参照本条第八、九、十项试验外,尚应作常开、常闭触头分、
合切换顺序,主触头、灭弧触头的动作配合和各灭弧栅片的并联电阻值的检查
。
(2)磁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可参照本条第二、四、六、八、九、十项进行。
第9.0.2条 测量提升杆的绝缘电阻。
用于35千伏以下者可不必进行,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表9.0.2规定。
空气断路器提升杆绝缘电阻标准 表9.0.2
第9.0.3条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直流电阻。
直流电阻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9.0.4条 测量支柱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泄漏电流。
支持瓷套及灭弧室每个断口的试验电压为直流40千伏,其泄漏电流值不大于10微安。
第9.0.5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9.0.6条 测量主、辅触头分、合闸配合时间。
测得时间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9.0.7条 测量空气断路器的固有分、合闸时间。
测得时间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9.0. 测量同相各断口及三相接触的同时性。
其同时性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9.0.9条 测量分、合闸线圈直流电阻。
直流电阻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9.0.10条 测量操动机构分、合闸电磁铁最低动作电压。
测量应在额定气压下进行,最低动作电压符合表8.0.11规定。
第9.0.11条 空气断路器的操动试验。
空气断路器的操动试验项目 表9.0.11
注:括号内数字适用于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
第9.0.12条 测量并联电阻器的电阻值。
应符合产品要求。
第9.0.13条 测量并联电容器电容值及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
应符合本篇第十六章“电容器”章规定。
第十章 隔 离 开 关
第10.0.1条 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交流耐压试验;
二、测量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
三、检查隔离开关的动作情况。
第10.0.2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10.0.3条 测量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
操动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应在额定操作电压30~80%范围内。
气动或液动机构应在额定压力进行。
第10.0.4条 检查隔离开关的动作情况。
第十一章 套 管
第11.0.1条 套管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测量35千伏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和电容值;
三、交流耐压试验;
四、充油套管绝缘油试验。
注:整体组装于35千伏油断路器上的套管,可不单独进行。
第11.0.2条 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第11.0.3条 测量35千伏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和电容值。
一、在20℃时,套管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应不大于表11.0.3的规定。
套管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的标准 表11.0.3
二、电容值与产品铭牌相比,应无显著差别。
第11.0.4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11.0.5条 充油套管绝缘油试验。
套管中的绝缘油,可不进行试验。但当套管的整体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不符合标准或对套管的密封情况有怀疑时,应进行试验,其试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本篇第十七章“绝缘油”的规定。
第十二章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第12.0.1条 交流耐压试验。
一、悬式绝缘子交流耐压试验见表12.0.1。
悬式绝缘子交流耐压试验和标准 表12.0.1
二、支柱绝缘子交流耐压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十三章 干 式 电 抗 器
第13.0.1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见附录一。
第十四章 母 线
第14.0.1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按附录一支柱绝缘子和套管的试验电压值进行。
第十五章 电 力 电 缆
第15.0.1条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三、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第15.0.2条 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第15.0.3条 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一、直流耐压试验标准见表15.0.3。
1. 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标准 表15.0.3
表中:U为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
2.电除尘器用直流电缆敷设后的直流试验电压为2倍额定电压,试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3.交流单芯电缆的护层绝缘试验标准,按订货协议进行。
二、试验时,试验电压可分4~6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1分钟,并读取泄漏电流值。测量时应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三、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泄漏电流的三相不平衡系数不大于2;
当10千伏及以上电缆的泄漏电浪不小于20微安和6千伏及以下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微安时,基不平衡系数不作规定;充油、橡胶、塑料绝缘电缆的不平衡系数也不作规定;
四、泄漏电流只作为判断绝缘情况的参考,不作为决定是否能投入运行的标准;
五、电缆漏电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缆绝缘可能有缺陷,应找出缺陷部位,并予以处理:
1.泄漏电流很不稳定;
2.泄漏电流随试验电压升高急剧上升;
3.泄漏电流随试验时间延长有上升现象;
第15.0.4条 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两端相位应一致,并与电网相位符合。
第十六章 电 容 器
第16.0.1条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测量耦合电容器、均压电容器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1及电容量;
三、电力(移相)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四、冲击合闸试验。
第16.0.2条 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
耦合电容器、均压电容器应在二极间测量,电力(移相)电容器应在二极对外壳之间测量。
第16.0.3条 测量耦合电容器,均压电容器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及电容量。
当测量温度在15~35℃ 时。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应不大于0.5。
电容量不超过产品出厂值的±10%。
第16.0.4条 电力(移相)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二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标准表16.0.4。
电力(移相)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表16.0.4
当产品出厂试验电压与表16.0.4不符时,交接试验电压应为产品出厂试验电压的
85%。
第16.0.5条 冲击合闸试验。
在电网额定电压下,对电力电容器组进行三次冲击合闸试验,熔断器不应熔断,电容器组各相电流的差值不应超过5%。
第十七章 绝 缘 油
第17.0.1条 绝缘油全分析试验标准按表17.0.1进行。
简化分析试验项目为表17.0.1中序号8~14项。
第17.0.2条 新油验收及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试验按表17.0.2规定。
绝缘油全分析试验项目和标准 表17.0.1
续表
续表
注:第15项tgδ(%)值为新油标准,注入电气设备后的油的tgδ(%)标准为:70℃时不应大于0.5%。
电气设备绝缘油试验分类 表17.0.2
注:制造厂规定不必取油样试验的设备,可不进行油试验。
第17.0.3条 绝缘油混合使用应按下列规定:
不同牌号新油或相同质量的变压器油,原则上不宜混合使用,如必须混合时,应进行混油试验,混合后实测的凝固点符合表17.0.1?/FONT>7的规定。
第十八章 避 雷 器
第18.0.1条 避雷器的试验项目: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测量电导(泄漏)电流,并检查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
三、测量工频放电电压;
四、检查放电记录器动动作情况及其基座绝缘。
第18.0.2条 测量绝缘电阻:
一、FZ、FCZ和FCD型避雷器的绝缘电阻不作规定;
二、FS型避雷器绝缘电阻应大于2500兆欧。
第18.0.3条 测量电导(泄漏)电流并检查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
一、20℃时电导(泄漏)电流试验标准应符合表18.0.3或产品的规定数值;
二、FS型避雷器如绝缘电阻大于2500兆欧时,可不作泄漏试验;
三、同一相内串联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差值不应大于0.04;
FZ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18.0.3?
FS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18.0.3?
FCD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18.0.3?
FCZ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18.0.3?
注:①对多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应按各该元件的电压等级进行试验。
②海拔在2000米以上应加直流试验电压60千伏。
③FCZ1?30J,当试验电压达不到160千伏时,可用括号内的测试电压及电导电流标准。
④各表中试验电压值,均为直流。
CFZ型避雷器非线性系数a的计算如下:
式中的U2为表18.0.3?的元件直流试验电压值,U1值为U2值的50%;
I1和I2在试验电压U1和U2下测得的电导电流。
四、测量时整流回路中的波纹系数大于1.5%时,应加装滤波电容器,一般为0.1微法,电压应在高压侧测量。
第18.0.4条 测量工频放电电压。
FS型阀式避雷器的工频放电电压应在表18.0.4范围以内:
FS型避雷器的工频放电电压范围 表18.0.4
有并联电阻的阀式避雷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第18.0.5条 检查放电记录器动作情况及其基座绝缘:
动作应可靠,基座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不作规定。
第十九章 二 次 回 路
第19.0.1条 测量绝缘电阻。
一、48伏及以下的回路使用不超过500伏的兆欧表;
二、直流小母线和控制盘的电压小母线,在断开所有其他联支路时,应不小于10兆欧;
三、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动机构的电源回路均应不小于1兆欧。在比较潮湿的地方,可降低到不小于0.5兆欧。
第19.0.2条 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为1000伏,绝缘电阻在10兆欧以上的回路可用2500伏兆欧表代替,时间为一分钟。
发电厂、变电所的二次回路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其他二回路可按其用途自行规定。48伏及以下的回路可不作交流耐压。
注:二次回路系指电气设备的操作、保护、测量、信号等回路和这些回路中的操动机构的线圈、接触器、继电器、仪表、互感器二次线圈等(不包括电子元件回路)。
第二十章 1千伏以下配电装置和电力线路
第20.0.1条 测量绝缘电阻。
一、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兆欧;
二、测量电力线路绝缘电阻时,应将断路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第20.0.2条 主动力配电装置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为1000伏。
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在10兆欧以上时,可用2500伏兆欧表代替,时间为一分钟。
第20.0.3条 检查相位。
各相两侧的相位应一致。
第二十一章 1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第21.0.1条 1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如下:
一、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二、测量35千伏以上线路的工频参数;
三、检查相位;
四、冲击合闸试验;
五、测量杆塔的接地电阻。
第21.0.2条 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每个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35千伏以上线路不小于500兆欧)。
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作规定(对平行线路的另一条已充电时可不测)。
第21.0.3条 测量35千伏以上的线路的工频参数。
测试内容根据继电保护、过电压等专业要求确定,参数不作规定。
第21.0.4条 检查相位。
各相两侧的相位应一致。
第21.0.5条 冲击合闸试验。
在额定电压下对空载线路冲击合闸三次,合闸过程中线路绝缘不应有损坏。有条件时,冲击合闸前,35千伏以上线路应先进行递升加压试验。
第21.0.6条 测量杆塔的接地电阻。
杆塔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二十二章 接 地 装 置
第22.0.1条 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和标准应符合设计规定。
附录一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注: ① 出厂试验电压根据GB311?4,其适用范围也根据GB311?4规定。
② 括号中的数值适用于小电流接地系统。
附录二 新装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不需干燥的条件
一、带油运输的变压器(带或不带储油柜)。
1.绝缘油电气强度合格、无水分;
2.绝缘油电阻或吸收比符合规定;
3.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在35千伏以下及容量在1250千伏以下者,可不作要求)。
二、充氮运输的变压器。
1.器身内保持正压①当器身款能保持正压而密封无明显破坏时,则应根据安装及试验
记录全面分析作出综合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干燥。
2.残油中不含有水分,电气强度不低于30千伏;
3.注入合格油后。
(1)绝缘油电气强度合格、无水分;
(2)绝缘电阻或吸收比符合规定;
(3)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符合规定。
附录三 发电机定子线圈绝缘电阻温度换算系数
① 当器身未能保持正压而密封无明显破坏时,则应根据安装及试验记录全面分析作出综合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干燥。
当在不同温度测量时,可按上表所列温度换算系数进行换算,或按下列公式进行换算。
对于热塑性绝缘
对于B级热固式绝缘:
式中 R为线圈热状态的绝缘电阻值;
t为测量时的温度。
附录四 本规范要求严格程度用词的说明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1.正面词采用“必须”;
2.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1.正面词采用“应”;
2.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1.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2.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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