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考核(试行)办法
为保证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风险点防范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局《关于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制定本考核办法和细则。
一、考核范围
各分局,各处室、直属局。
二、考核内容
对单位的考核:领导重视、组织建全、建章立制、学习培训、档案文书等基础建设情况;风险点防范管理各阶段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总结修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
对个人的考核:参加单位学习、活动情况;开展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各阶段的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改正情况;总结修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
三、考核标准(考核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对单位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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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建设(10分)
(1)单位领导重视,有明确的负责人分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1分)
(2)组织领导机构健全。(1分)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点准确。(5分)
(4)建立学习、活动记录和廉政档案。(3分)
2、思想道德风险的防范(15分)
(1)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6分)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6分)
(3)定期开展谈心活动。(3分)
3、制度机制风险的防范(15分)
(1)工作制度健全。(6分)
(2)政务公开落实到位。(5分)
(3)工作流程完善,形成合理的制约机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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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岗位职责风险的防范(30分)
(1) 践行政务服务承诺,工作质效明显提高。(5分)
(2)工作责任明确到人。(3分)
(3)监管执法记录材料规范,录入及时。(4分)
(4)依法行政,无行政败诉、复议撤销案件。(4分)
(5)监管到位,无被责任追究问题发生。(4分)
(6)登记、年检、验照严格把关,无登记差错。(4分)
(7)财务管理规范,无差错。(3分)
(8)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高。(3分)
5、日常监控(15分)
(1)按规定组织召开双述双评、民主生活会、特邀监察员会议。(5分)
(2)认真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及时,查找问题准确,整改措施得力。(5分)
(3)落实防范措施到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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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期处置(15分)
(1)对预警措施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5分)
(2)对有诫勉、责令改正情况的单位整改措施得力,帮助相关人员纠正错误及时,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10分)
(二)对个人的考核
1、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有撰写心得体会。(15分)
2、态度端正,认真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15分)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10分)
4、岗位职责履行到位,无失误渎职行为。(20分)
5、认真开展“双述双评”活动,群众满意率高。(10分)
6、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10分)
7、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20分)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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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依据各单位的考核综合得分,对各单位进行等次评定。考核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60分到90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对个人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五、表彰奖惩
(一)对各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二)对在考核中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被评为本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督促制定措施。
(四)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个人,年终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六、附则
本办法由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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