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大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煤矿现有的状况,将井下采煤、巷道掘进以及此相关的辅助生产服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工作交给乙方负责,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就煤矿井上、下现有状况给乙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范围以及工作内容:
1、井下巷道掘进、采煤、运输、密闭、洒水降尘、一通三防以及与有关的井下、地面辅助生产的服务工作,所有材料、人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为生产、服务的从业人员工资报酬由乙方承担。 3、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标准所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劳保用品、体检、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人在入矿、离矿前要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后1天内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种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生产过程中,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负责处理,因生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各项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矿区内的房屋、设备、卫生管理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煤矿的所有电费由乙方承担(2011年9月份以前的电费由甲方承担,以后的电费由乙方承担)。
7、煤矿45万吨/年技改项目所产生的包括岩巷在内的所有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生产所需掘进的全岩运输大巷,甲方须向乙方按每米壹仟叁佰元支付费用,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乙方在每月5日前必须给甲方提供上月从业人员的工资表(工资表必须公平、公正,从业人员没有异议)在10日前按时发放工资给工人。如乙方不按本条执行,甲方有权动用押金为工人发放工资,并对乙方进行所发放工资的30%罚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执行采掘方案、作业规程、采煤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有“三违”现象,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其停产整顿。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为乙方无偿提供煤矿现有一切生产、生活设施(如食堂、宿舍、机修房、仓库、办公室等)。
3、煤矿现有的所有生产设备(如:刮板运输机、矿车、电瓶车、道轨、煤电站、拉水车、铲车、依维柯、单体柜等设备)乙方有使用权。设备保养、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在合同期间新增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增加设备的必
须即时报至煤矿财务室备案,合同到期后,乙方增加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做价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卖矿上的设备和财产。
4、甲方的一切外界关系、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的债权、债务以及民事纠纷引起的因道路运输原因的停产,甲方应给乙方按每月按承包总额的30%补偿。
5、乙方负责火工品的采购、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6、煤矿的矿长、总工、财务、炸药库保管员由乙方负责指定,工资报酬由乙方25日前支付给每个人。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科学的进行巷道布置,合理有顺序的回采。巷道的断面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煤矿安全全规程》的要求编制作业规程,经甲乙双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每个工程的工程质量由甲方监督,如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乙方向甲方所交的所有费用(包括承包费和押金等)。
2、乙方必须加强矿井的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期间煤矿由于生产安全问题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人队伍的管理,合同期间职工发生酗酒,打架斗殴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依据国家、地方由主管部门等规定要求缴纳的各项税
费和所有罚款由乙方按时上缴,如不按时上缴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按时上缴税款。
5、煤炭销售由乙方负责。煤炭预售合同必须签字盖章才能生效,预收合同煤款必须打入乙方帐户,乙方须在收到煤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预收煤款中数额不超过实际剩余押金的25%打入甲方帐户。
6、有关部门到本矿正常检查,甲乙双方共同接待,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保证乙方在接矿时正常生产,由于、行管部门检查时出现违反规定造成的停工、停产,甲方概不负责任。(如甲方手续不全须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贰佰万元作为押金。本期(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止)总承包费共计伍佰万元。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到半年退出,甲方应退还乙方贰佰万元,并另付给乙方壹仟伍佰万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到半年退出,甲方不退还贰佰万元,下半年照此条款同理执行。
七、由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主提前退出,乙方所掘的巷道,甲方按实际情况折算给乙方。如果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出,甲方不退还所增设备和本条上述款项。
八、每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煤矿不能正常生产时间不足10个月的,每月(不足10个月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返还承包费50
万元。
煤矿年产量大于20万吨时(以煤矿过磅数为准),每增加1万吨乙方须给甲方交纳贰拾万元。全年吨煤价格平均超出200元时,价格超出部分的25%归甲方所有(含20万吨)。但同时销售价格每下降10%,减2.5%,以此类推。
九、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零三月,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明确具体事项。
十、本协议如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当地人民解决。(另:辅助协议待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