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2011年2月刊
清代安顺书院简论
万雷(安顺学院政史与法律系贵州安顺561000)
摘要:书院是安顺地方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细观有清一代安顺书院的发展历程,可发现其虽创建较晚,但仍能稳步发展,并以培养人才、移风易俗为要务,成绩斐然。细致研究这一时段的书院教育,可以为现今地方教育,尤其是民族地区教育改
革提供历史借鉴。
Abstract:TheacademyistheAnshunplaceeducationimportantcomponent,viewingcarefullyhasthecleargenerationofAnshunAcademy'sdevelopmentprocess,althoughdetectableitsfoundslate,butstillcoulddevelopwithsteadysteps,andtakefostersthetalent,tochangeexistinghabitsandcustomsastheimportantmatter,makesbrilliantachievements.Studiesthistimeintervalcarefullytheacademyeducation,mayforthenowadaysplaceeducation,themulti-nationalareaeducationalreformprovidethehistorytouseforreferenceparticularly.
关键词:清代安顺书院教化
Keyword:QingDynastyAnshunAcademyEnlightenment
【中图分类号】G5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11)-02-0190-02
清代安顺的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以官学、书院、义学为主的教育体系渐趋完备,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造就了大批俊杰之士。即就当时贵州整体教育状况而言,安顺亦是名列前茅。在书院一方面,就整体进程而言,它始于唐,兴于宋,元明清继之,历时千余年,影响重大。但就安顺而言,受地处经济欠发达、民族成分复杂等各因素的制约,起步较晚,且数量不似经济发达地区般密集。即便如此,安顺之书院仍能稳步发展,成绩斐然。本文主要致思于梳理清代安顺辖下之书院发展情况,勾勒其主要特征。
综合有关记载,可知安顺的书院创设于清初康熙年间,代表者为双明书院。《安顺府志》记载,双明书院康熙三十年建,而维风书院继起于雍正十年,随后,创修书院代不乏人。合而计之,清代安顺总计有双明书院、维风书院、习安书院、治平书院等13座书院,各州厅县均有分布,平均每地2座强。
安顺书院的创设不仅得力于地方,更得力于民众的支持与襄助。在创建及扩建书院时,我们总能看到民众,尤其是地方知识分子和乡绅活跃的身影。如:嘉庆二十三年,贡生王洪镇、罗运昌、修武谟等倡邀同学积极呈请永宁知州李炟复建维风书院,道光元年扩建时,当地官民捐银千余两;道光八年,郎岱厅士绅张懋德等人捐建岱山书院讲堂等;道光二十三年重建双明书院时,“绅士孙玉峰等捐修”;而修习安书院时,杨时泰“义捐多金”。
随着书院的不断创设,它们与义学等互相配合,有力地推动了安顺教育事业的发展。《维风书院碑记》说“一时人才辈出,进士吴公鑑斋、孝廉李公伯华其首选也”,而“太史袁凤阶、中书梅雨亭、进士杨茂材”则出自习安书院,“其他登贤书膺选拔者不胜屈”。
至晚清废书院改建学堂时,安顺的书院也纷纷改为各类学堂,逐渐由传统教育转型为近代教育。
综观安顺书院在清代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特征:
一、道光时期为创建兴盛期
安顺书院在清代的勃兴期为康熙年间,以后代有创修,但若综合考量数量、规模等因素,我们认为道光时期为其创修的兴盛期。其中凤梧书院创设于道光四年,岱山书院创设于道光八年,梅花书院创设于道光十八年,凤仪书院创设于道光二十二年。道光时期首创书院占整个书院创建总数的30%。此外,道光时修、添建书院基础建设,扩大规模,也是一大亮点。如维风书院虽创设于雍正十年,但在道光年间增建了学舍十间等,并添置学田以资膏火,创设于嘉庆二十年的治平书院也于道光年间不断添建讲堂和学田。
创建,治平书院由安平知县陈嘉祚创建,梅花书院由归化厅通判谭炜创建,凤梧书院由清镇知县杨以增创建。双明书院于创设时虽不载何人,但重建时却由镇宁知州严耿、汪自修捐廉倡修。
从书院主持人延聘来看,各书院主持人山长均由地方遴选聘用。如:《平坝县志》载习安书院山长由知县王雨溥聘请“延宿儒赵公懋功以主之”。其实不光是书院山长,教师、管理人员等也均由聘用。同时,还选派“监院”来加强对书院管理。
以上均说明清代安顺书院的主导权被牢牢地掌控在手中,较之其他存有私立性质书院的地方而言,书院官方化色彩极其浓厚。
三、重视书院教育
在书院官方化的同时,我们应注意的是非常重视书院教育。原因在于:(1)书院完全由管理,或者由创建,重视是势之必然;(2)各行政长官多为读书人出身,十分关注书院这样的文教事业的发展;(3)地方深知书院教育的重要性,以此来教化百姓、移风易俗。
重视书院教育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这里仅讨论书院山长之遴选及地方长官亲主讲席两点。山长是派驻书院的主要管理人和教授人,因此对此类人选的择取极为慎重,一般均遴选“品学兼优,为众所推服者”。习安书院山长赵懋功即为名重一时的“宿儒”,而另一位主讲习安书院的齐超渭亦是学识渊博,学者称健庵先生。与此同时,因地方行政长官多为读书人出身,文理优长,所以雅重书院,常亲为主讲,以培士风。如出身于举人的刘嗣矩官永宁州时,“亲主讲席”;出身于进士的侯大受官清镇时,首以培植人才为务,为生童解题义,不惮其烦;出身于优贡的王存成官清镇时,也是频至凤梧书院,时登讲堂。
四、凸显少数民族教育
贵州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因此教育不仅指向汉族,更指向少数民族。旨在通过教育来“教化”边民,移风易俗,从而巩固统治,维护统一。清初贵州巡抚田雯说:“全黔边徼遐陬,民苗杂居,礼让未兴,剽悍成习……以敦崇学校为先,盖学校之关系,乃风俗人心之根本”,“必崇文治而后可以正人心、变风俗”。安顺亦复如是,历任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教育来教化百姓,使之晓习礼乐,从而成为清廷的良民顺民。
《邵鸿儒清厘岱山书院记》云,书院“实欲以名教相维”,“共跻圣域,同归于善”,不仅仅为“进取科名而设”。这彰显了设立书院的初衷在于教化百姓。但需注意的是,前此“洎乎夷家仲民,莫不讲求儒教,移风易俗,蒸蒸日上”一语,其意义为:一,书院正视了“夷家仲民”环顾这样一种少数民族众多的民族环境;二,随着对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视,少数民族不断浸染于“儒教”,以至于“移风易俗,蒸蒸日上”。维风书院名为“维风”的原因,即在于永宁“其风劲,其性刚,吾人歌风肄雅,以诗书之泽,化侨野之习”。当然我们认为这“其性刚”主要指少数民族的刚健之民风,而书院的创建者正是希望通过礼乐教化,移风易俗,柔化土著剽悍的民风。
二、书院官方化色彩浓厚
我们虽已经述及在创设、添建书院时,地方民众,尤其是地方知识分子和乡绅十分活跃,可这掩盖不了书院浓郁的官方化色彩。这可从创建者、书院经费来源、主持人延聘等方面来说明。
从书院创建者来看,清代安顺之书院完全由主持修建,未发现有私人创建书院的迹象。如维风书院由永宁州知州陈嘉会创建,复建时得到了时任知州李炟批准,习安书院由普定知县王雨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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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空间
参考文献:
[1]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一》载:“万寿宫,《通志》云:’在西
门大街,原系李将军书院,年久倾圮,堂宇尚存。乾隆二年,提督王无党、知府牛天申、知府杜理并五营员弁捐修,规模壮丽。’”第340页
[2]光绪元年抄本《镇宁州志·地舆》,第6页。而三十六年石印本《镇宁县志》卷四<庶政志>教育部分却说双明书院“置自康熙十一年”,第21页,该说后起,不知依据何在,此处笔者还是采用事前较早的《镇宁州志》、《安顺府志》康熙三十年说
[3]道光《永宁州志·学校志》,光绪十六年沈毓兰重刻本,第4页
[4]道光《永宁州志·学校志》,第6页。○5《贵州通志·学校志三·书院》,第40页
[6]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50页[7]咸丰《安顺府志·人物志五》,第850页
[8]道光《永宁州志·艺文志上》,第47页。咸丰《安顺府志·职官志五》亦载“吴进士视、李孝廉瑛、武孝廉钰、赵明经景命等,皆维风书院选造之士”,第724页
[9]咸丰《安顺府志·人物志三》,第815页[10]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三》,第476页[11]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45页[12]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45页(上接第1页)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隐性采访可以不受道德法律的。在采访内容和对象上,法律有明确禁止的,新闻记者在隐性采访时就应该避开。我国法律条文对新闻媒体报道设立的禁区有:、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等。这对于任何报道方式都适用,隐性采访也不例外。
隐性采访的采访工具的,《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登专用间谍器材”。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也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登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⑥
除了法律禁区外,隐性采访还受道德约束。记者在采访时,应有先进的道德观念、优良的道德行为,在新闻事实的选择,加工中都应遵守一定得道德规范。隐性采访中记者要尊重每一个人的观念,不要打着“维护社会公益”的名义去从事一些损害社会道德的行为。
总而言之,暗访是新闻界与法律界有争议的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新闻记者作为公众的代言人,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使命,本身并没有也不该有超出法律的,其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记者必须以大局为重,决不可跨越法律的“红线”,慎重小心地使用暗访手段,否则,就会陷入法律的“火海”之中。
美国学者WalterA.Steigleman说“法律与新闻事业两者间冲突的解决,决不能认为是某一方面得到胜利,或某一方面被击败,而应看作整个社会效益。”⑦隐性采访与道德法律之间存在着冲突,但并不是不可调和的,而且随着我们法制的健全和新闻从业者职业素养的提升,这种调和最终将以一种和谐的方式出现,而不是两败俱伤。
(三)、隐性采访运用的具体要求
使用隐性采访,记者应注意这样几点:
1.采用隐性采访应该具备强烈的法制意识,不能滥用
近年来,隐性采访有泛滥之嫌,并走上畸形发展之路,开始被“唯曝光而曝光”的理念左右。隐性采访报道的质量有待商榷。其实,如果被采访者本身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有权拒绝接受采访,记者只能接受其它方式报道。
2.隐性采访在报道中要具备人文关怀的精神,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要有意识地加以保护。
人文关怀是指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人格、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⑧近年来,隐性采访的泛滥致使一些媒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只关注自己的发展,而鲜少关注新闻报道的社会效果。在采获少年犯或抓获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记者要注意保证他们的正面清晰图像不要出现在完成的节目中。在拍摄时尽量使用背面、逆光或后期做特技马赛克处理。
3.采访前精心策划
文化
[13]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一》,第427页[14]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56页[15]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三》,第468页
[16]《贵州通志·学校志三·书院》,第40页
[17]孔令中主编:《贵州教育史》,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第101至102页
[18]道光《永宁州志·学校志》,第4页
[19]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56页
[20]可分见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一>、<职官志五>,第427、726页
[21]道光七年刻本《安平县志·文治志》,第1页[22]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二》,第447页[23]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三》,第476页[24]道光《永宁州志·学校志》,第7页
[25]分见《平坝县志·教育志》,1932年贵阳文通书局铅印本,第136页;咸丰《安顺府志职官志五》,第726页
[26]分见咸丰《安顺府志》<营建志一>、<职官志五>,第427、714页
[27]《续修安顺府志·教育志》,1983年安顺市志编纂委员
会整理排印二十卷本
[28]咸丰《安顺府志·人物志三》,第814页
[29]咸丰《安顺府志·职官志五》,第713、729、730页
隐性采访需要掌握的材料往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采访前进行精心的策划尤为重要。因此,记者在采访前应该把采访的时间、对象、角度、范围、重点及应变的措施等等作出周密的安排,对采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预测以便及时从容的应对。
4.隐性采访要与、工商、海关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
将隐性采访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行动结合起来,比如配合门暗访违法活动、配合工商部门暗访造假售假行为等。记者不是执法部门,不能代替执法部门对违法犯罪现象进行处罚。因此,记者必须积极与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才能促进事情的解决。
5.记者要多方面弄清事实再报道
隐性采访因其自身特点,不便多看,多问,这就可能导致对一些事实采访得不那么全面。这就要求记者努力从多方面采访弄清事实,而不能单凭自己的所见所闻。
三、结语
新闻采访活动形式多样,采访是其中的一朵奇葩,魅力无穷。隐性采访能突破采访环境的封闭和事实本身的隐蔽性,一针见血的抓住问题的本质,揭露出隐藏的事实,还原事实的。毫无疑问,隐性采访方式的这种独特作用是显性采访无法可比的。但是并非“存在即合理”。近年来,隐性采访被过多使用,与公民的权利产生了强烈的冲突,惹来了很多争议。特别是,隐性采访中的偷拍偷录等做法,严重影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削弱了新闻媒介与社会的亲和力,降低新闻媒介的公信度。随着我国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法制的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提高,隐性采访方式的采用将会越来越有难度。这三个方面将制约着它的发展,但同时,也会促进它朝着一种更加健全合理、科学的方式发展。当然,要实现这种发展就需要记者和新闻媒体在法律和道德范围之内,最大化地追求新闻事实、揭示新闻、实施监督,使隐性采访在大放光彩的同时把伤害最小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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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5]《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6]《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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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我国电视媒介在采访中人文关怀的缺失》,王辉
洪,习艳群,《消费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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